樂善好施是台灣社會共有的美好價值。無論是支持兒童福利、關懷弱勢長者,或是推動環境保育,您的每一筆捐款,甚至是小額捐款,都為社會注入了溫暖的力量。然而,您可能不知道,這份善意除了能幫助他人,還能為您帶來實質的稅務優惠。每年五月的報稅季,許多民眾對於「捐款抵稅」的規定感到困惑:究竟能抵多少?該如何捐款抵稅申報?
本文將整合最新資訊,為您提供一份最詳盡的 2025 年捐款抵稅懶人包,從基本概念、額度上限、稅額試算到申報流程,帶您一步步了解如何讓您的愛心發揮最大效益,支持社會公益事業,同時聰明節稅。
一、 認識捐款抵稅:您的善款如何轉化為節稅效益?
什麼是捐款抵稅?
許多人好奇捐款抵稅是什麼,所謂「捐款抵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將款項或物資捐贈給符合政府規定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後,該筆捐贈金額可以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從您的所得總額中扣除,進而降低應納稅額的一種合法節稅方式。
簡單來說,這項政策等同於將您一部分原應繳納給國庫的稅金,轉而投入到您所認同的公益事業中。政府希望藉由這項稅務誘因,鼓勵更多民眾與企業積極參與社會公益,共同為社會發展貢獻心力。
捐款抵稅在稅務結構中的位置
要了解捐款如何抵稅,首先必須認識綜所稅的扣除額結構。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您可以從所得總額中減去「免稅額」及「扣除額」。其中,「扣除額」分為「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兩種,納稅人只能擇一適用。此外,還有不衝突的「特別扣除額」如身心障礙、教育學費扣除額等可額外減除。
標準扣除額 (Standard Deduction):
此為政府提供的一個固定扣除金額,不需提供任何證明文件即可直接扣除。以申報 113 年度所得稅(2025 年 5 月報稅適用)為例,單身者標準扣除額為 131,000 元,有配偶者合併申報則為 262,000 元。選擇標準扣除額標準扣除額,流程最為簡便。
列舉扣除額 (Itemized Deduction):
此方式是將過去一年中符合規定的特定支出項目,也就是所謂的捐款抵稅項目或捐贈項目,加總起來並憑單據實報實銷。「捐贈」即屬於此類別,其他常見項目還包括:人身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等。
關鍵在於: 只有當您所有可列舉扣除的項目總金額超過標準扣除額時,選擇「列舉扣除額」申報才能達到節稅的效果。因此,捐款抵稅的效益,與您是否選擇列舉扣除額息息相關。
二、 捐款抵稅的資格與額度上限
並非所有捐款都能抵稅,其對象和金額都有明確的法律規範。
捐給誰才能抵稅?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您的捐贈對象必須是依法登記或立案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在捐款前,您可透過財政部的「捐贈碼查詢網頁」輸入該公益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統編或名稱,確認其合法性。合法的公益機構與社團法人捐款才能被認列。
可抵稅的捐贈對象與上限額度
捐贈對象 | 身份 | 抵稅上限 | 備註 |
---|---|---|---|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 | 個人 | 綜合所得總額的 20% | 最常見的捐款類型,如基金會、慈善團體。 |
企業 | 營利事業所得額的 10% | ||
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指定私立學校捐款 | 個人 | 綜合所得總額的 50% | |
對政府(如國防、勞軍、古蹟維護)、公立學校、未指定特定運動員之捐贈 | 個人/企業 | 無上限,可全額扣除 | 對政府的捐獻不受金額限制。 |
政治獻金(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 | 個人 | 綜合所得總額的 20%,且總金額不超過 20 萬元 | 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對單一擬參選人捐贈上限為 10 萬元。 |
特別注意:以下情況「無法」抵稅
- 贈與行為:直接將金錢匯入個人帳戶、未立案的團體或國外未經台灣政府認可的賑災專戶,皆屬於「贈與」,無法抵稅,甚至可能產生贈與稅。
- 有對價關係的支付:在寺廟「點光明燈」、「安太歲」或參加法會等,因屬於提供勞務的對價關係,其收據不能用於抵稅。但單純的「香油錢」若寺廟有合法登記,則可認列。
- 購買行為:購買義賣商品、公益聯名商品等,屬於消費行為,並非無償捐贈。
- 會費繳納:繳交給公益團體的會員年費或入會費,亦不屬於捐贈。
捐款抵稅的額度上限
如上表所示,個人捐款人與企業的捐款抵稅上限額度有所不同。
- 個人捐款:對一般合法公益團體的捐贈,扣除總額不能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 20%。
- 企業捐款:對外捐贈,扣除總額不能超過營利所得的 10%。
三、 捐款抵稅如何計算?實際能省下多少錢?
捐款抵稅的實際節稅金額,是將您的「捐款金額」乘以您所適用的「綜合所得稅稅率」。捐款會降低您的「所得淨額」,當所得淨額降低時,所需繳納的稅金自然就減少了。
捐款抵稅計算三步驟
步驟一:計算「基本生活費差額」
為保障國民基本生活所需,財政部訂有基本生活費不課稅的規定。
基本生活費差額 = (每人基本生活費 $202,000 × 申報戶人數【含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 (免稅額 + 一般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
註:若差額為負數,則以 0 計算。
步驟二:計算「綜合所得稅淨額」
綜合所得稅淨額 = 綜合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一般扣除額 (標準或列舉) – 特別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差額
步驟三: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 = 綜合所得稅淨額 × 適用稅率 – 累進差額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表(2025 年 5 月報稅適用)
綜合所得淨額區間 (元) | 稅率 | 累進差額 (元) |
---|---|---|
0 – 590,000 | 5% | 0 |
590,001 – 1,330,000 | 12% | 41,300 |
1,330,001 – 2,660,000 | 20% | 147,700 |
2,660,001 – 4,980,000 | 30% | 413,700 |
4,980,001 以上 | 40% | 911,700 |
捐款抵稅試算範例
假設小陳為單身、無扶養親屬的上班族,身為捐款人的他,113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為 900,000 元,並捐款 20,000 元給合法的慈善機構。
情況一:不捐款,採用「標準扣除額」
- 所得淨額 = 900,000 (所得總額) – 97,000 (免稅額) – 131,000 (標準扣除額) – 218,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 = $454,000
- 應納稅額 = 454,000 × 522,700**
情況二:捐款 $20,000,改用「列舉扣除額」
假設小陳除了捐款外,無其他可列舉項目。此時列舉扣除總額為 20,000,小於標準扣除額 131,000,因此採用標準扣除額仍較有利,應納稅額同情況一,為 $22,700。此時捐款雖有愛心,但無節稅效果。
情況三:捐款 20,000,且有其他列舉項目(如保費、租金等)總計 140,000
- 列舉扣除額總額 = 20,000 (捐款) + 140,000 (其他項目) = $160,000
(此金額已超過標準扣除額 $131,000,故採用列舉扣除額較划算) - 所得淨額 = 900,000 – 97,000 – 160,000 (列舉扣除額) – 218,000 = $425,000
- 應納稅額 = 425,000 × 521,250**
- 節省稅額 = 22,700 (原應繳) – 21,250 (捐款後) = $1,450
在這個例子中,由於小陳的所得淨額適用 5% 稅率,捐款 20,000 元所能節省的稅金接近 20,000 × 5% = $1,000 元(因扣除額變動,實際節稅金額略有不同)。若小陳的所得級距更高,節稅效果會更顯著。
四、 捐款抵稅如何申報?申報三步驟
想申報捐款抵稅,完成捐款後,只需簡單三步驟,即可在報稅時完成抵稅申報。
步驟一:選擇合法機構並填寫正確資料
在捐款時,務必向機構提供您正確的姓名與身分證字號。這是後續收據開立與資料上傳國稅局的關鍵。
步驟二:索取並妥善保存捐款收據
捐款後,請務必向受贈單位索取正式的捐款收據(紙本或電子皆可)。一張合格的收據應載明下列應備文件資訊:
- 捐贈者姓名與身分證字號
- 受贈單位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 捐贈金額與捐贈日期
- 收據流水號並加蓋單位印章
現在,許多公益團體與慈善團體已加入「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若您在捐款時有提供身分證字號,機構會在隔年 2-3 月將您的年度捐款紀錄上傳至財政部。如此一來,當您在 5 月進行網路報稅時,系統會自動帶入您的捐款資料,完全不需保存與檢附紙本收據,非常方便。建議捐款前可先向機構確認是否提供此服務。
步驟三:報稅時選擇「列舉扣除額」並申報
每年 5 月報稅時,無論是使用網路、手機報稅或臨櫃辦理,請務必在扣除額選項中選擇「列舉扣除額」以申報捐款。
- 網路/手機報稅:若機構已上傳資料,系統會自動顯示您的捐款扣除額紀錄,您只需確認即可。若無,則需自行輸入收據上的資訊,並保留收據以備查核。
- 臨櫃辦理:請攜帶您的身分證明文件及所有捐款收據正本,交由稅務人員協助辦理。
常見問題 (FAQ)
Q1: 如果捐款收據不小心遺失或損毀了怎麼辦?
A1: 請不用擔心。您可以直接聯繫原捐款機構,說明情況並核對身分資料後,請求補發。補發的收據只要註明「補發」字樣且內容與正本相符,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可用於報稅。
Q2: 以小孩或配偶的名義捐款,可以用來抵我的稅嗎?
A2: 可以的。只要您與該家人(如配偶、受扶養的未成年子女或直系尊親屬)是採取合併申報所得稅,那麼以他們名義開立的捐款收據,就可以計入整個申報戶的列舉扣除額中。但請注意,整個申報戶的捐贈總額上限,仍是受限於該申報戶綜合所得總額的 20%,這裡的受扶養親屬捐款並不會增加上限。
Q3: 除了捐錢,捐贈物資也可以抵稅嗎?
A3: 是的,捐贈實物(如電腦、書籍、醫療器材等)同樣可以抵稅。您需要向受贈機構取得載明該物資價值的捐物收據。若您是個人捐贈,是以您購入該物品的成本(需有發票證明)來認定捐贈金額;若是企業捐贈,則有不同的會計認列規定。
Q4: 我要如何判斷自己該用「標準扣除額」還是「列舉扣除額」?
A4: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將您一整年度所有可列舉的項目金額加總起來,包含:捐贈金額、人身保險費(上限 24,000/人)、健保費(無上限)、醫藥生育費、房租支出(上限 180,000/戶)等。如果加總後的金額高於標準扣除額(單身 131,000/夫妻 262,000),那麼選擇列舉扣除額就對您比較有利。
結論
捐款抵稅不僅是一項節稅工具,更是政府鼓勵公民參與社會共好的美意。透過本文的詳細解析,相信您已對 2025 年的捐款抵稅規定有了全面的了解。總結來說,只要謹記三大重點:
(1) 選擇合法立案的捐贈對象、(2) 注意個人綜合所得總額 20% 的抵稅上限、(3) 妥善保存或確認電子收據紀錄,您就能輕鬆地在實踐愛心的同時,享有合法的稅務優惠。
感動不如行動,您的每一份支持,都是推動社會前進的重要力量。在規劃您的年度捐款時,不妨將這些節稅知識納入考量,讓您的善心與智慧同行,創造更大的正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