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放鞭炮檢舉找誰?消防局、警察局一篇釐清

住宅區放鞭炮檢舉找誰?消防局、警察局一篇釐清

每逢農曆新年、元宵節、中元節或各大慶典,響亮的鞭炮聲與璀璨的煙火總能為節日增添濃厚氣氛。然而,在現代密集的都市住宅區,這份熱鬧卻常常成為許多居民的困擾,不僅帶來巨大的噪音干擾,更潛藏著火災與安全的風險。當傳統習俗與居住安寧發生衝突時,身為居民的我們該如何自處?本文將為您提供一份完整指南,教您如何判斷爆竹煙火施放是否違法、應循何種管道處理住宅區放鞭炮檢舉的難題,以及如何在享受節慶氛圍的同時,保障自己與家人的安全與安寧。

一、核心法規:雙軌並行的管理制度

要理解如何檢舉,首先必須知道爆竹煙火的管制是建立在兩大法律基礎之上,分別處理「安全」與「安寧」兩個層面:

1.《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此法規為中央層級的主要法源,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消防署及各地方消防局。其核心宗旨在於「公共安全」,規範了爆竹煙火及其分類、認可制度、販賣、儲存,以及最重要的——施放的安全規範(時間、地點、種類)。其所稱爆竹煙火,指其火藥作用後會產生火花、旋轉、行走、飛行、升空、爆音或煙霧等現象,供節慶、娛樂及觀賞之用,不包括信號彈、煙霧彈或其他火藥類製品。違反此條例的罰則相當重。

2.《噪音管制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

這兩部法規主要處理「安寧」問題。前者由環保單位主管,針對特定場所或行為發出的噪音進行分貝與時段管制;後者則由警察機關執行,處理那些不易測量但已明顯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聲音。

因此,當您遇到鞭炮問題時,必須先判斷其觸犯的是安全法規還是安寧法規,才能找到正確的主管機關。

二、如何判斷爆竹煙火施放是否違法?三步驟檢視

當您發現其他人在住宅區附近燃放爆竹煙火時,可透過以下三個步驟來判斷其合法性:

第一步:檢查爆竹本身——認明「認可標示」

政府規定,所有在市面上合法販售的「一般爆竹煙火」(供民眾使用者),都必須通過檢驗,並貼上長寬為2.5公分乘以1.5公分的「認可標示」。這張小小的貼紙是保障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具有防偽設計,用手觸摸會有明顯的立體凹凸感。下次購買或看到他人施放時,可以留意標示上是否有以下資訊:

  • 專業檢驗機構代碼與標誌:A代表「財團法人危險物品安全基金會」,B代表「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兩者均為內政部委託辦理的專業機構。
  • 通過認可之年份:標示前方的數字代表年份。
  • 產品流水編號:共9碼,每組號碼都是獨一無二的。

若施放的煙火沒有此標示,即為未經檢驗的非法產品,危險性極高,可直接向消防單位檢舉。

認識一般爆竹煙火分類

根據中央主管機關的規定,一般爆竹煙火的煙火分類及其細部分類如下:

  • 火花類:指以噴出火焰或分枝狀之火花、火星為目的者,也稱火花者,常見如仙女棒。
  • 旋轉類:指利用火藥作用後所生推力,使主體產生旋轉並噴出火花的類型。
  • 行走類:指利用火藥作用所生推力,使主體可以在地面或水面上行走,或一面旋轉一面行走者。
  • 飛行類:指在紙或塑膠等製成之筒管中裝入火藥作為推進劑,於作用後升空,可發出笛音或爆炸音。
  • 升空類:指以紙或塑膠製成之筒管(單筒或多筒),於筒內填充火藥等,射向空中後產生各種顏色及形狀之火花者。
  • 爆炸音類:指以產生爆炸音為目的者,也稱爆炸音者,分為單響炮類、拉炮類、玩爆紙類及水鴛鴦類等。
  • 煙霧類:指以產生煙霧為目的的類型。
  • 摔炮類:指在細砂上塗滿火藥,以紙等包裝後再用漿糊、紙漿或木屑封固,擲於硬物上會發出爆炸音者。
  • 其他類:指無法歸類於前述各款之一般爆竹煙火或由前述二類以上之一般煙火組合者。

第二步:確認施放地點——避開法定與公告禁區

即便煙火合法,也並非隨處可放。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全國有絕對禁止施放爆竹煙火的場所,違者可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 石油煉製工廠、加油站、加氣站。
  • 儲油設備之油槽區。
  • 彈藥庫、火藥庫。
  • 可燃性氣體儲槽。
  •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處理場所。
  • 爆竹煙火製造、儲存及販賣場所。

此外,各地方政府會依據地方特性,由公告者公布額外的禁止區域。以人口稠密的新北市與台北市為例:

  • 新北市:學校、圖書館、衛生醫療機構、養護中心、漁港、碼頭、捷運與高(臺)鐵車站路權範圍內皆禁止。更明確公告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碧潭風景區、淡水漁人碼頭及各大河濱公園為禁止燃放區(除非在指定的「施放專區」內)。
  • 台北市:除了上述相似場所,更規定全市河濱公園不分時段全面禁止燃放爆竹煙火。

民眾應查詢所在縣市的自治法規,確認施放地點是否在管制範圍內。

第三步:注意施放時間——深夜時段多有限制

為了維護多數人的居住安寧,各縣市大多對深夜施放爆竹有所限制,特別是針對噪音較大的「飛行類」(如沖天炮)與「升空類」(如煙火彈)產品。

  • 新北市: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禁止施放飛行類、升空類的一般爆竹煙火。
  • 台北市:每日晚上10時至次日上午8時,禁止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及會發出笛音或爆炸音的一般煙火。
  • 台中市:每日晚上12時至隔天早上6時,禁止施放飛行類及升空類的一般爆竹煙火。

例外情況:元旦、除夕、春節、元宵節、中元節·、國慶日等特定民俗節慶,或政府主辦之文化活動、國際交流時,部分縣市會放寬時間限制。但即便在節日,若噪音已達妨礙安寧程度,仍可能觸法。

三、檢舉管道與流程:我該打給誰?

判斷完畢後,若確定對方行為違法,您可以根據情況選擇以下管道檢舉:

1. 有立即火災或安全疑慮時 → 立刻撥打「119」

適用情況:朝人員、車輛、建築物發射;在加油站、易燃物旁施放;施放無認可標示的非法爆竹;在公告的絕對禁止區域內施放。

主管機關:消防局。

法源:《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罰則:罰鍰極高,通常為新台幣3萬至15萬元,若在石油煉製廠等場所施放更高達6萬至30萬元。

2. 純粹噪音擾鄰,無立即危險時 → 撥打「1999」市民熱線或「110」

適用情況:在深夜管制時段(如晚上10點後)施放高噪音煙火;雖在非管制時段,但其音量已嚴重妨礙安寧。

主管機關: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處理)或警察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處理流程:撥打1999後,話務中心會根據您描述的情況,轉派給環保局或警察局。環保局稽查員可能到場量測分貝,若超標可開罰;警察則可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中「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的規定,處以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3. 發生在公寓大廈社區內 → 先向「管理委員會」反應

適用情況:住戶在社區中庭、頂樓等公共空間燃放。

法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處理流程:可先請管委會依社區規約制止。若住戶不聽勸,管委會可報請主管機關(地方政府工務局或都發局),對該住戶處以罰鍰。

四、常見問題

Q1:什麼是「專業爆竹煙火」?跟一般煙火有何不同?

專業爆竹煙火威力與危險性遠高於一般煙火,例如在大型晚會、演唱會上看到的大型高空煙火彈。這類煙火依法嚴禁一般民眾購買與施放,必須由取得合格證照的專業人員,在事前向消防機關申請許可後,才能在指定的安全場地施放。其種類包括專供電影、戲劇等活動使用的舞台煙火,如指爆點、線導火花、震雷及混合劑等,由聲光效果者操作;以及於戶外使用的特殊煙火,如內含火藥紙管的煙火彈等,用以製造巨大聲光效果。

Q2:鄰居在晚上9點放鞭炮,雖然沒超過10點,但還是很吵,這樣算違法嗎?

這種情況較為模糊。雖然未違反多數縣市的深夜管制時段,但如果其音量已達到「妨害公眾安寧」的程度,仍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您可以撥打110請警方到場勸導或認定。若發生在公寓大廈,也可向管委會反映。

Q3:兒童可以放鞭炮嗎?有什麼特別規定?

法律有嚴格規定。首先,未滿12歲的兒童施放任何一般爆竹煙火,都必須有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的大人在旁陪同,否則可對其監護人處以3,000至15,000元罰鍰。其次,升空類、飛行類、摔炮類這三種產品,是完全禁止兒童施放的。

Q4:過年期間鞭炮聲不斷,如何安撫受驚嚇的寵物或嬰幼兒?

對寵物:可為牠們準備一個安靜、有遮蔽的「避風港」(如運輸籠蓋上布、衣櫃角落等),並播放一些輕柔音樂。也可使用安定背心或諮詢獸醫使用鎮靜藥物。務必關好門窗,防止寵物因驚嚇而逃家。

對嬰幼兒:遠離噪音源是最好的方法。家長可以抱著嬰兒輕輕安撫,或使用白噪音(如心跳聲、吹風機聲)來覆蓋鞭炮的突發聲響,降低驚嚇反應。也可為孩童準備兒童用防噪音耳罩。

總結

面對住宅區的鞭炮煙火問題,我們不必只能被動忍受。透過理解「安全」與「安寧」的雙軌法規,學習辨識「合法產品、合法地點、合法時間」,我們就能更有力地維護自己的居住品質。下次再被鞭炮聲打擾時,請保持冷靜,先判斷情況,再選擇正確的檢舉管道。合法的慶祝應建立在尊重他人與公共安全的基礎上,透過理性的溝通與正確的法律途徑,共同在傳統文化與現代生活間找到平衡點,讓節慶回歸真正的喜悅與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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