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關於「年滿65歲之老人健保費是否一律免繳」的討論屢見不鮮,許多民眾誤以為年過65歲就不用負擔任何保費,甚至看到有長者確實沒有繳交過健保費,就推定「長輩全部都免繳」。
然而,根據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不論年齡大小、只要在臺灣設有戶籍者,都應參加健保並繳納應負擔的保費。之所以會有長者「實際上沒繳過保費」的情況,多半是因為他們符合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而由公家機關替他們全額或部分負擔。
為了幫助您釐清「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是否能全免」的真實情況,本篇文章整理中央及各縣市對於銀髮族的健保補助規定,並歸納出完整的補助對象、申請與發放方式,讓讀者能一次了解全台各地相關優惠資訊。
一、全民健康保險的基本原則
1. 人人都要依法投保
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國內只要設有戶籍、無論居住國內或國外,均需參加健保並繳納保費。此乃確保所有民眾都能在需要醫療服務時,享有保障及照顧。
2. 有些族群可獲得保費減免
為了體現社會互助、兼顧弱勢族群,政府提供部分族群保費全額或部分補助,如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離島65歲以上長者、極重度與重度障礙者等。具體補助條件及金額,則依中央相關規定與地方政府財政狀況而有差異。
二、中央針對長者與弱勢族群的補助方式
儘管多數人仍需自行負擔保費,但中央政府仍對部分長者及弱勢族群提供補助,主要包括:
- 70歲以上中低收入戶長者:全額補助自付健保費。
- 極重度、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自付額之全額保費;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 1/2;輕度身心障礙者由縣市政府補助 1/4。
- 離島地區(澎湖、金門、連江)65歲以上長者:全額補助自付保費。
- 中低收入戶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全額補助自付保費。
- 年滿55歲至未滿65歲的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在現行中央規定下,補助 1/2 自付保費。
- 符合條件的失業者及其眷屬(由勞保局補助):領取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期間,可獲得健保費全額補助。
以上補助原則,通常在健保費開計作業時自動扣減,民眾若符合資格,並不需要額外提出申請。若疑似應獲補助但未獲得,可向中央健康保險署或地方社會局洽詢,以上開情事者亦同。
三、各縣市長者健保費補助一覽表
以下為各縣市對65歲以上長者(部分縣市對55歲以上原住民亦有包含)健保自付額的補助概況。
提醒:每年「地區人口保費」約為每月826元,此乃政府針對第六類保險對象(未就業、家戶代表、無工作者等)之地區人口身分計算之自付額基準,上表出現「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即代表以826元為上限。
縣市 | 補助對象 | 每月最高補助額度 | 主要資格限制/備註 |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1.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2. 年滿65歲老人或年滿55歲之原住民,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 |
每月最多補助金額 826 元 | 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且最近一年在國內居住合計183天以上 |
新北市 | 1.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2. 年滿65歲以上或55歲至64歲原住民 (含綜合所得稅率5%以下之第3、6類投保者) |
全額補助者或部分(全年3,324至20,000元不等,依年齡與投保身分) | 被補助資格者設籍新北市滿1年,補助額度視投保身分與年齡而定;部分投保類別可獲全額補助 |
桃園市 | 1.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2. 65歲或55歲原住民 (所得稅率未達20%者)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被補助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桃園市滿1年,最近一年內住國內合計183天以上 |
臺中市 | 1.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2. 65歲或55歲原住民 (納稅義務人所得稅率5%以下)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需在臺中市連續設籍1年,並符合稅率或未達申報標準 |
臺南市 | 1.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2. 65歲以上 (所得稅率未超過5%) 3. 具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稅率未達12%) 4. 中石化污染列冊居民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設籍臺南市滿1年,若有稅率或身心障礙手冊,符合補助條件 |
高雄市 | 1.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2. 65歲以上 (所得稅率5%以下或符合身心障礙稅率12%以下)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領取津貼者設籍並符合稅率認定;另重陽敬老禮金、其他高齡福利亦持續辦理 |
基隆市政府 | 年滿65歲或55歲原住民,設籍滿3年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實際居住且須辦理加保於家戶代表 |
新竹市 |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設籍並符合中低收入老人認定 |
新竹縣 |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連續設籍並符合稅率等條件 |
宜蘭縣 |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無特殊補助則依一般方式繳交 |
彰化縣 |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無特殊補助則依一般方式繳交 |
雲林縣 | 1. 年滿65歲,領有中度或輕度身心障礙(部分補助)
2.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3. 100歲以上長者 |
最高上限至826元或部分比例補助 | 依不同身心障礙程度補助 1/2 或 1/4;其他符合年齡與稅率資格可享補助 |
嘉義市 |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依稅率核定 |
臺東縣 |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依稅率核定 |
花蓮縣 | 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 | 每月最多補助 826 元 | 年滿85歲以上的長輩也可依地方另有補助 |
澎湖縣 | 65歲以上長者 | 全額補助 | 設籍澎湖滿1年 |
金門縣 | 65歲以上長者 | 全額補助 | 設籍金門滿1年 |
連江縣 | 65歲以上長者 | 全額補助 | 設籍馬祖(連江)滿1年 |
註: 地區人口保費以 826 元/月 為基準,各縣市可依自身財政或投保身分,核實補助至該上限為止。
四、各縣市長者健保補助詳細說明
(一)離島三縣:澎湖、金門、連江
- 補助對象:65歲以上長者,需於該地設籍滿一年。
- 補助額度:每月健保自付額全額補助,無須自行負擔。
- 注意事項:縣府會自行與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對投保資料,符合資格者,保費全額由地方政府支付。
(二)六都與部分縣市補助條件較寬鬆
- 臺北市、桃園市:只要所得稅率未達20%,且設籍一年以上、實際居住達183天,符合「年滿65歲」或「55歲以上原住民」資格者,可享最高每月826元補助。
- 新北市:針對65~69歲中低收入戶、全體65歲以上或55~64歲的原住民,若投保於第3、6類且稅率在5%以下,可獲全額補助;其他投保狀況或更高所得者可獲部分補助。
- 臺中市:除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外,年滿65歲或55歲的原住民,若個人或撫養人之綜所稅率在5%以下,可獲得最高826元補助。
- 臺南市、高雄市:針對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以及其他達稅率門檻(5%~12%不等)的老人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核給最高826元/月補助。
(三)其他非六都地區
- 基隆市:年滿65歲或55歲原住民,設籍並實際居住達3年,可核發每月826元補助。
- 宜蘭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花蓮縣、臺東縣等都有類似對「65~69歲中低收入」與「高齡長者」之補助規定,但詳細稅率或投保身分可能會有些差異;具身心障礙者或百歲以上長者,在部分縣市還能有額外全額或更高額補助。
五、退休後健保如何辦理?
1. 退休後,若無工作,健保要怎麼保?
通常可轉入「第六類第2目」投保(家戶代表),或如果有符合資格的職業工會、農會,可參加第三類或第二類投保。若與家人同住,也可成為親屬眷屬,隨配偶或子女於其投保單位加保。
2. 退休後每月應繳多少保費?
依照投保級距及繳費對象判定。若是以「第六類地區人口」投保,需自行負擔的健保費最多為826元/月(若該等級保費若低於826元,則以實際金額為準)。若符合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補助,可進一步減免。
3. 何時要辦理加保?
通常在退休日或離職日的次日,就需依規定再次投保。避免保險中斷,可事先與原雇主或新投保單位、或直接向健保署聯繫,確保投保銜接無縫。
4. 退休後再度就業,健保怎麼繳?
如果退休後再受雇於新公司,則由新雇主依第1類被保險人身分投保,其費用會由雇主、員工、政府三方分擔。若想改回家戶代表投保,需要離職後再行辦理。
七、常見問題(FAQ)
Q1:65歲以上長者是不是就能完全不用繳健保費?
不一定。除離島縣市等少數狀況外,我國並無明文規定「65歲以上即免健保費」。若符合中央或地方補助資格,保費可能全免或部分減免,否則仍需繳費。
Q2:地方政府有些65歲的長者為何真正沒繳健保費?
這是因為當事人符合全額補助條件,例如稅率未達5%,又以第六類或第三類投保,且設籍一定時間,便由政府替他全額代繳,看似「完全沒繳」,實則費用是由公部門支付。
Q3:要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補助資格?
通常縣市政府會定期調閱中央健康保險署與稅捐稽徵資料,若您符合資格,可自動減免保費或於名冊通知。若不確定,可先查詢戶籍所在地的社會局(或衛生局)網站、電話詢問,或查看國稅局核定通知書稅率,藉此推算。
Q4:中低收入戶的65歲長者,是不是連投保手續都不用辦?
不行,健保法仍規定全民必須要有投保單位或投保身分,即使政府會補助保費,也需完成加保程序。在進入補助名冊後,就能由政府幫您繳費或減免保費。
Q5:離島地區對65歲以上的補助會不會隨時變動?
每年預算或補助計畫可能檢討,但目前澎湖、金門、連江三縣針對65歲以上長者的健保費「全額補助」政策已實施多年,短期內並無大幅更動的跡象。
總結
綜觀上述,臺灣並沒有「65歲以上長者一律免繳健保費」的法定條文,現行法律仍規定所有在臺灣設籍的民眾都需繳納健保費。但中央與各級地方政府,為了照顧高齡者及經濟弱勢族群,紛紛祭出「全額或部分」的保費補助,讓長者不必自己支付,亦形成民間「長者不繳健保費」的誤解來源。
在實務上,多數縣市對65歲以上老人或55歲以上原住民只要符合為受扶養人稅率、居住天數與戶籍年限等規定,就能享受健保補助。唯有離島三縣市(澎湖、金門、連江),是明確針對65歲以上長者進行「全額補助」,實際上等同於「免繳」。
若您或您的家人年過65歲,建議先確定自己的稅務級距、投保身分及縣市政府的補助規定。多多善用政府資源,減輕家中健保負擔;也要留意各地政府對補助資格的更新或審核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