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英文:Subsidiary, Affiliate, Branch不再混淆

在全球化的商業環境中,精準的英文溝通能力是專業人士的必備技能。然而,許多我們習以為常的中文詞彙,在翻譯成英文時卻充滿了「陷阱」。您是否也曾直覺地將「外商公司」譯為 “foreigner’s company”,或將「子公司」說成 “child company”?這些看似無傷大雅的「中式英文」,在正式商業場閤中,不僅可能造成誤解,更可能顯得不夠專業。

本篇文將深入探討「子公司」的正確英文用法,並一次為您釐清 Subsidiary、Affiliate、Branch 等容易混淆的公司類型,幫助您在跨國溝通中更具自信。

破解常見的「公司」英文翻譯迷思

在深入主題之前,讓我們先破除幾個常見的翻譯迷思。這些詞彙在日常對話中頻繁出現,卻也是多數人最容易出錯的地方。

外商公司

  • (X) 不正確: foreigner’s company
  • (O) 正確: multinational company、global company、international company 或 foreign company
  • 說明: 「外商公司」的核心特質是其跨國經營的「國際化」屬性,而非單純「屬於外國人的公司」。因此,使用 multinational(跨國的)或 global(全球的)等詞更能準確傳達其規模與性質,展現其立足世界的企圖心。Foreign company 雖然字面意思正確,但在語氣上較為中性,不如前兩者更能體現其全球佈局的意涵。

母公司與子公司

  • (X) 不正確: mother company, child / son company
  • (O) 正確: parent company, subsidiary
  • 說明: 英文中描述企業控股關係的詞彙並非家庭關係的直接對應。正確的說法是 parent company(母公司)與 subsidiary(子公司)。Subsidiary 這個字源於拉丁文,有「輔助」和「支援」的意思,貼切地描述了子公司在集團中的角色。

其他相關公司類型

  • 總公司: Headquarters (注意字尾的 ‘s’ 並非複數,headquarters 本身為單數名詞)
  • 分公司: Branch
  • 加盟店: Franchise

深入解析:Subsidiary 的定義與法律意涵

理解 subsidiary 的正確翻譯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瞭解其背後的法律與商業意涵。

根據劍橋詞典的定義,subsidiary 是「一家被更大公司所擁有的公司」(a company that is owned by a larger company)。這其中「擁有」與「控制」是關鍵。

從法律層面來看,子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這意味著它擁有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財產與董事會,可以獨立對外開展業務並承擔民事責任。母公司對其的「控制」通常透過以下方式實現:

  1. 股權控制: 持有子公司超過 50% 具表決權的股份,這是最常見的形式。若持有 100% 股份,則稱為「全資子公司」(wholly-owned subsidiary),此時母公司是唯一的股東。
  2. 人事控制: 有權在無需他人同意下,任命或罷免子公司的全部或過半數董事。
  3. 業務控制: 能夠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司的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

在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公司法中,對此有明確的規範,例如美國或香港等地皆有詳細條文。以中華民國《公司法》第369-2條條文為例,其便明確定義了控制公司(母公司)與從屬公司(子公司)的關係與構成情形。

Subsidiary vs. Affiliate vs. Branch:關鍵差異在哪裡?

這是商業英語中最容易混淆的一組概念。Subsidiary(子公司)、Affiliate(關係企業/聯營公司,亦可稱附屬公司)和 Branch(分公司)雖然都與母公司有關,但其法律地位、控制程度與營運模式截然不同。

Subsidiary(子公司) vs. Branch(分公司)

  • 最大的差別在於法律獨立性。Subsidiary 是獨立法人,可以獨立承擔債務與法律責任,母公司的風險相對有限。而 Branch 不是獨立法人,它只是母公司延伸出去的一個部門,其所有權利、義務、債務與法律責任都完全由母公司承擔。

Subsidiary(子公司) vs. Affiliate(關係企業/聯營公司)

  • 主要差別在於控制程度。Subsidiary 被母公司「控制」(通常指持股 > 50%)。而 Affiliate(或稱附屬公司)則指母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力」但未達完全控制的程度(通常指持股 20% ~ 50%)。Affiliate 本身也是獨立法人,但與母公司的連結沒有 Subsidiary 那麼緊密。以下例句說明:The research institute is affiliated to the university.(該研究所隸屬於這所大學。)

為了更清晰地呈現三者的差異,以下整理一份給投資者參考的詳細比較表:

特性比較 子公司 (Subsidiary) 分公司 (Branch Office) 辦事處 (Representative Office)
法律地位 獨立法人,擁有自己的財產與權利義務。 非獨立法人,為母公司的一部分,不具獨立法律地位。 非獨立法人,法律地位更受限,僅為聯絡據點。
責任歸屬 獨立承擔債務與法律責任,母公司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法律責任與債務完全由母公司承擔,負 無限責任。 所有行為的法律責任均由母公司承擔。
業務範圍 可從事所有合法的商業活動,可以自身名義簽訂合約。 業務範圍受母公司授權限制,通常不能超出母公司經營範圍。 不得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僅能執行市場調查、聯絡、報價等非交易性業務。
統一發票 需要,因其為獨立的營業主體。 需要,因其有營業行為。 不需要,因其不得有營業收入。
稅務申報 需獨立進行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 其盈虧需合併於母公司帳戶中,一同申報所得稅。 無營業收入,原則上不需申報營業稅,但仍需申報營所稅。
投資資格 可以 自身名義投資台灣的股票、房地產等。 原則上可以,但以母公司名義持有。 不可以。
聘僱與勞健保 可以 獨立為員工申請工作許可及投保勞健保。 可以,但法律主體為母公司。 可以,但聘僱人數通常有限制。

常見問題 (FAQ)

Q1: 「子公司」和「分公司」在實務上最大的差別是什麼?

A1: 最大的差別在於「法律責任」。子公司是獨立法人,若其經營不善產生虧損或債務,責任由子公司獨立承擔,不會直接牽連母公司(母公司僅損失其投資額)。而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其所有債務都將由母公司負無限清償責任,對母公司的財務風險較高。

Q2: 控股公司 (Holding Company) 和母公司 (Parent Company) 有什麼不同?

A2: 兩者概念高度重疊,但有細微差別。Parent Company 除了持有子公司股份外,自身通常也有實際的營運業務。而 Holding Company 的主要或唯一目的就是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以達成控制,其本身可能沒有或只有極少的實際營運業務,其主要收入來自子公司股東的股利。許多大型集團會設立一個控股公司來管理旗下所有子公司。

Q3: 英文中的 “affiliate” 和 “subsidiary” 如何快速區分?

A3: 用「控制權」來區分。如果 A 公司能「控制」B 公司(例如,持股超過 50%,能決定其董事會),那麼 B 就是 A 的 subsidiary。如果 A 公司對 C 公司有「重大影響」但無法完全「控制」(例如,持股 20%-50%),那麼 C 就是 A 的 affiliate。

Q4: 形容「外商公司」時,multinational、global 和 international company 該如何選擇?

A4: 這三個詞意思相近,多數情況下可通用。Multinational company (MNC) 強調在「多個國家」設有營運據點。Global company 則更強調其策略、品牌和運營的「全球一體化」。International company 則是一個較廣泛的說法,泛指從事國際貿易或在海外有投資的公司。您可以根據想強調的重點來選擇。

總結

語言是商業溝通的基石。準確使用 subsidiary、branch、affiliate 等詞彙,不僅能避免誤會,更能展現您的商業專業度。從法律地位到營運模式,這些詞彙背後代表著截然不同的公司架構與策略。下次當您需要描述集團企業結構時,請務必記得,子公司是 subsidiary,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而分公司是 branch,母公司法律責任的延伸。掌握這些細微但關鍵的差異,將讓您在國際舞台上無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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