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Christian),一個源自《新約聖經》的稱謂,意為「跟從基督的人」。如今,這個羣體已遍佈全球,人數超過24億,是世界上信徒最多的宗教。然而,「基督徒」這一身份所承載的意義,遠非一個宗教標籤所能概括。
它代表了一整套核心信仰、一段橫跨兩千年的複雜歷史、一套獨特的倫理生活準則,以及一種深刻影響個人愛情、婚姻與家庭觀的生命方式,並實踐耶穌頒布的大使命。本文旨在深入探討基督徒的完整面貌,從其神學根基、歷史演變,到日常生活的實踐與挑戰,為您呈現一個立體而詳細的基督徒世界。
基督徒的身份與核心信仰
成為一名基督徒,其核心在於與耶穌基督建立個人的關係。這不僅是名義上加入教會,而是一場深刻的內在轉變。
一、何謂基督徒?如何成為基督徒?
根據聖經中的記載,《使徒行傳》提到「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最初,這是一個用來標識那些相信耶穌是「基督」(即受膏者、救世主)並跟隨其教導之人的稱謂。成為基督徒的關鍵,並非建立在個人的行為或功績上,而是單純地回應上帝的恩典。其過程通常包含:
- 認識己罪:承認自己因罪性而與至聖的上帝隔絕。
- 相信救贖: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祂降世為人,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並在第三天從死裡復活,成就了赦罪的救恩。
- 悔改與接受:發自內心地悔改,並開口承認、心裡相信主耶穌為個人的救主。
- 洗禮(受洗):這是一個公開的信仰宣告儀式,象徵著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代表舊的生命經歷死亡,一切都變成新的了。它是一種順服的行為,也是加入教會羣體的正式標誌。
二、基督教的核心神學教義
基督教信仰建立在一系列環環相扣的神學教義之上,這些教義共同描繪了其世界觀的藍圖。
- 啟示論 (Revelation):基督徒相信,上帝透過多種方式向人類啟示自己,其中最根本的是《聖經》(分為舊約與新約),被視為神的權威話語。此外,上帝也透過大自然、耶穌基督的生平與教導,以及聖靈在信徒心中的感動來啟示祂的旨意與安排。
- 神論 (Theology):基督教信仰獨一的真神,但這位神以「三位一體」的方式存在,即聖父、聖子(耶穌基督)和聖靈。聖父、聖子、聖靈是三個獨立的位格,卻同屬一個神性本質,同尊同榮,共同參與創造與救贖的工作。「耶和華」是上帝在舊約中的主要稱謂,而耶穌則是上帝道成肉身的具體顯現。
- 基督論 (Christology):此為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基督徒相信耶穌基督同時擁有完整的神性和完整的人性,祂是上帝的獨生子,也是人類唯一的救主。
- 罪論與救恩論 (Sin & Soteriology):罪是違背上帝旨意的思想與行為,使人與上帝隔絕。救恩則是上帝為解決罪的問題而預備的出路,唯有藉著信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人才能罪得赦免,與上帝和好,並獲得永恆的生命。
- 教會論 (Ecclesiology):教會被視為基督的身體,是所有弟兄姊妹組成的屬靈集合。它不僅是物理建築,更是一個讓弟兄姐妹彼此連結、建立深厚友誼、共同成長、敬拜上帝並向社會傳播福音的生命共同體,這也是大使命的核心內容。
- 末世論 (Eschatology):關於世界終結的教義,基督徒相信耶穌將會再來,對世界進行最後的審判,屆時公義將完全彰顯,信徒將與上帝同享永恆的祝福。
基督教的歷史脈絡與主要派系
基督教從一個源自中東的小羣體,發展為世界性宗教,其間經歷了數次重大的分裂與演變。
一、兩次大分裂
- 第一次大分裂(1054年):由於地理、政治、語言及教義解釋上的長期分歧,基督教發生了第一次重大分裂,形成了以羅馬教宗為領袖的「羅馬天主教會」(西方教會)和以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為精神領袖的「東正教會」(東方教會)。
- 第二次大分裂(16世紀):由馬丁.路德、約翰.加爾文等改革家發起的「宗教改革運動」,旨在反對當時天主教會的某些教義與做法(如販售贖罪券),並高舉「唯獨聖經」的權威。這次運動催生了「新教」(Protestantism),其下又發展出信義宗(路德宗)、歸正宗(加爾文宗)、聖公宗(英國國教)等眾多教派。
二、常見誤解與全球分佈
在漢語語境中,人們常將「基督教」直接等同於「新教」,這是一個普遍的誤解。廣義的「基督教」(Christianity)包含了天主教、東正教與新教三大分支,他們都信奉耶穌基督為救主。
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數據,全球基督徒的人口統計呈現出以下分佈:
表一:全球基督徒地區分佈 (2011年數據)
地區 | 基督徒人口 | 佔該地區人口比例 |
歐洲 | 558,260,000 | 75.2% |
拉丁美洲–加勒比海 | 531,280,000 | 90.0% |
撒哈拉以南非洲 | 517,340,000 | 62.9% |
亞太區 | 286,950,000 | 7.1% |
北美洲 | 266,630,000 | 77.4% |
中東–北非 | 12,710,000 | 3.7% |
全球總計 | 2,173,180,000 | 31.5% |
表二:全球基督徒教派分佈 (2011年數據)
教派 | 基督徒人口 | 佔基督徒總人口比例 |
天主教會 | 1,094,610,000 | 50.1% |
新教 | 800,640,000 | 36.7% |
正教會 | 260,380,000 | 11.9% |
其他基督徒 | 28,430,000 | 1.3% |
全部總計 | 2,184,060,000 | 100% |
基督徒的倫理生活與行為準則
基督徒的生活原則根植於聖經的教導,其核心是耶穌所頒布的「大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7-39)。所有行為準則都圍繞著「愛神」與「愛人」這兩大原則展開,這也是最重要的生活態度。
一、主要的禁忌與持守
基督教並不像某些宗教有一套繁瑣的外在清規戒律,但基於聖經原則,有一些明確的禁忌:
- 禁拜偶像:這是首要的禁忌。基督徒相信上帝是宇宙獨一的主宰,因此嚴禁崇拜任何受造之物,包括神像、圖騰,也延伸至占卜、算命、星象學等,因為這些行為將信心置於上帝以外的神祕力量。
- 持守聖潔:聖經教導信徒要在道德上聖潔。這包括:
- 淫亂:任何在合法婚姻(一夫一妻)之外的性關係,包括婚前性行為、婚外情等,都被視為罪。
- 汙穢:泛指一切不合宜、傷害身體的行為,如無節制的飲食、不良作息等。基督徒的身體被視為「聖靈的殿」,上面有聖靈的印記,應當善待。
- 貪婪:對物質或情慾不合理的慾望,這是一種扭曲的價值觀。聖經甚至將貪心與拜偶像等同,因為它將慾望置於上帝之上。
- 言語:應避免淫詞、妄語和不合宜的戲笑,多說造就人與感謝的話。
- 禁食血:舊約禮儀中,血象徵生命,並在新約中預表耶穌的寶血救贖。為記念其神聖意義,基督徒通常不喫血製品。
- 守齋:部分基督徒(特別是天主教徒)有守齋的習慣,如在特定日子(如大齋期、週五)禁食肉類或減少食量,作為一種屬靈操練。
第四部分:基督徒的愛情、婚姻與家庭觀
基督徒對人際關係的看法,特別是愛情與婚姻,深受其信仰影響,強調盟約、忠誠與共同的屬靈目標。
一、戀愛的意義與目的
在基督教看來,與異性朋友談戀愛並非為了消遣或追求短暫的感覺,而是一個嚴肅的過程,其唯一的正當目的,是為了尋找一位可以「共負一軛」、攜手共度一生、共同完成神的託付的婚姻伴侶。因此,戀愛被視為婚姻的預備階段。
二、與非基督徒的戀愛與婚姻
聖經《哥林多後書》6章14節教導:「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節經文常被應用於婚姻關係。雖然聖經沒有明令禁止與非基督徒戀愛,但強烈不建議這麼做。其根本原因在於,信仰是基督徒生命的核心與價值觀的基石。若生命最重要的事情無法與最親密的伴侶分享,將導致深層次的隔閡與衝突,難以在靈裡達到真正的合一。許多基督徒認為,將婚姻建立在一方需要「被改變」的未知變數上,是將自己置於巨大的試探與風險之中。
三、基督徒交往的實踐守則
- 尋求屬靈遮蓋:建議在交往過程中,尋求一對成熟的已婚弟兄姊妹或教會牧者作為輔導,在遇到困惑或衝突時提供客觀的建議與幫助。
- 設立明確界線:基督徒強調婚前守貞。在身體接觸上,有著循序漸進的嚴格界線。一般建議:
- 交往階段:最多僅止於牽手。
- 訂婚之後:可有擁抱或親吻,這其中的意思需要雙方有共識。
- 約會地點:應選擇公開場合,避免在深夜或獨處一室,以防情慾的試探。
- 以基督為中心:交往內容不應僅限於喫喝玩樂,更應包含屬靈的交流,如一同讀經、禱告、分享信仰心得,從而深入瞭解彼此的內在生命與核心價值。
- 專一與承諾:交往應當專一,一位弟兄一次只與一位姊妹認真尋求。不輕易開始,也不隨意說分手。若感情出現無法解決的嚴重問題,應在輔導的幫助下謹慎處理,避免因長期的虧負與犧牲,產生無法挽回的「苦毒心態」。
- 尊重父母與家庭:婚姻是兩家人的事。在交往過程中,應尊重雙方父母的安排,並適時讓對方融入自己的家庭生活。
常見問題 (FAQ)
Q1: 基督教和天主教有什麼不同?
A: 兩者同屬廣義的基督教,但在幾個關鍵點上存在差異:1) 權威來源:天主教認為《聖經》與教會「聖傳」同為最高權威;新教則強調「唯獨聖經」。2) 教會結構:天主教有以羅馬教宗為首的中央集權聖統制;新教則沒有統一的最高領袖,各教派獨立自主。3) 聖禮:天主教有七件聖事;新教普遍只承認洗禮和聖餐禮。4) 敬禮對象:天主教徒會敬禮聖母馬利亞及聖人,並請他們為自己代禱;新教徒則主張直接向主耶穌禱告。
Q2: 基督徒一定要受洗嗎?
A: 是的。受洗是耶穌親自設立的命令,是信徒公開表明信仰、歸入基督名下的重要儀式。它是一個順服的行動,象徵著與基督一同埋葬舊我,並在祂的復活裡活出新生的樣式。
Q3: 基督徒可以拿香拜拜嗎?信耶穌後祖先沒人拜怎麼辦?
A: 基督徒的關鍵原則是「不可拜偶像」。拿香的行為在傳統文化中與祭拜神明或亡靈緊密相連,因此基督徒通常會避免,尤其是在喪禮等場合。我們要明白,對於已故的祖先,基督徒的兒女會以「紀念」而非「祭拜」的方式來表達追思與尊敬,例如整理生平事蹟、掃墓、獻花、舉行追思禮拜等。
Q4: 基督徒禱告一定要用特定姿勢嗎?
A: 不需要。聖經記載了各種禱告姿勢,如站立、跪下、坐著、舉手等。禱告最重要的是內心的真誠與專注,而非外在的姿勢。基督徒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任何不打擾他人的姿勢向主禱告。
Q5: 基督徒如何看待教會中的介紹?
A: 教會中的介紹是一種常見的弟兄姊妹互相認識的方式,也是一種祝福。最重要的是保持正確的態度,無論介紹的對象是否符合自己的期待,都應尊重介紹人與對方。透過禱告尋求神的安排,並與屬靈長輩交通,可以幫助我們做出有智慧的決定。
總結
成為一名基督徒,意味著踏上一條以信心為導向的生命旅程。這不僅僅是對一套教義的認同,更是生命全方位的轉化。它要求信徒在個人的思想、倫理、行為及人際關係中,不斷地對齊主的教導,活出「做光做鹽」的生命,在敗壞的社會中彰顯神的榮美與聖潔。這是一條充滿挑戰但也滿有恩典的道路,其終極目標的意義是在今生榮耀上帝,並在永恆中與祂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