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聘僱外國人該知道的事,一篇解析薪資門檻、評點制與工時限制

想聘僱外國人該知道的事,一篇解析薪資門檻、評點制與工時限制

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動下,台灣企業為了提升國際競爭力,延攬世界各地的優秀人才已成為不可或缺的策略。然而,雇主聘僱外國人使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涉及複雜的法律規範與行政程序。從確認雇主與外籍員工的資格,到準備繁瑣的申請文件,再到應對不同的聘僱管道,每一個環節都需要精準的理解與執行。

本文將依據《就業服務法》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等相關法規,為您深入剖析在台工作的三大核心重點:資格審查、多元聘僱途徑、以及工作許可申請實務。無論您是初次接觸此業務的人資專員,或是需要為公司引進關鍵技術人才的管理層,這份指南都將提供您最詳細、最完整的操作全貌。

聘僱前的資格檢視:雇主與外國人才的條件

在啟動招聘程序前,首要任務是確認「公司」與「外籍應聘者」是否雙雙符合法定門檻。這不僅是申請工作許可的基礎,也是避免觸法的第一道防線。

雇主資格要求

根據勞動部規定,聘僱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雇主(公司)必須滿足特定的設立時間與資本額或營業額標準。

公司類型 設立時間 資格條件(擇一即可)
本國公司 設立未滿一年 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上。
  設立滿一年以上 1. 最近1年或前3年度平均營業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
2. 最近1年或前3年度平均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 100 萬元以上。
3. 最近1年或前3年度平均代理佣金達美金 40 萬元以上。
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 設立未滿一年 在台營運資金達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上。
  設立滿一年以上 與本國公司設立滿一年以上之條件相同。

特別注意: 若公司為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研發中心」、「企業營運總部」或符合特定條件的「具創新創業能力之新創事業者」,則可能適用較為寬鬆的審查標準。

外國專業人才資格要求

除了雇主須符合資格外,受聘僱的外國人本身也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背景。一般「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以及「海洋漁撈工作」或「演藝工作」等,應聘者須滿足以下至少一項條件:

  1. 專業證照: 依我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取得相關領域的證書或執業資格(例如:醫師、律師、會計師等)。
  2. 學歷與經驗 (擇一):
    • 取得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碩士以上學位者。
    • 取得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並具備 2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3. 跨國企業內部調派: 服務跨國企業滿1年以上經指派來我國任職者。
  4. 特殊經驗與創見: 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擁有 5 年以上相關經驗,並在專業領域有創新見解或特殊表現者。此項認定較為主觀,需提供具體實證,例如相關訓練證明文件。

多元聘僱途徑:三大類別的申請策略

針對不同背景與身份的外國人,台灣提供了不同的聘僱管道。企業應根據目標人才的具體情況,選擇最適合的申請路徑。

一般外國專業人士

此為最標準的聘僱途徑,適用於多數在海外或已在台、具備相當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士。申請時,雇主與該外籍人士皆須完全符合前述第一部分的資格要求,包括公司的營業額與外籍人士的學經歷等。

應屆畢業僑外生留台工作

為了留住台灣自行培育的優秀國際人才,政府為在台就學的僑生及外籍生設計了畢業後留台工作的友善機制,主要分為兩種方式:

  1. 循一般專業人士管道申請: 若畢業生及聘僱公司皆符合前述「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所有條件(包括薪資門檻、公司營業額、畢業生若為學士需有兩年工作經驗等),可直接依此管道申請。
  2. 依「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申請: 這是更具彈性的主流方式。此制度不單看薪資或工作經驗,而是透過學經歷、薪資水準、語言能力、特殊專長、成長經驗等八個項目進行綜合評點。
    • 申請門檻: 累計點數滿 70 點即可。
    • 最大優勢: 透過評點制,學士學位的畢業生無需具備 2 年工作經驗,且不受後述 NT$47,971 的最低薪資門檻限制,大幅降低了企業聘用優秀應屆畢業生的難度。

外國學生在學期間工讀/實習

若企業希望聘用仍在學的外國學生進行工讀或實習,同樣需要為其申請工作許可。

  • 學生資格: 須為正式入學修習課程,或在台學習語言課程達 6 個月以上。
  • 學校證明: 需經就讀學校出具證明,說明其有工讀必要(如財力因素或學校研究單位需求)。
  • 工時限制: 這是最嚴格的規範。根據《就業服務法》第 50 條,在學學生的工讀時間,除寒暑假外,每週不得超過 20 小時。企業主務必遵守此規定,以免違法。

工作許可申請實務:流程、文件與注意事項

確認資格並選定途徑後,即可進入實際的申請環節。目前申請作業已全面電子化,大幅提升了審批效率。

申請流程與管道

  1. 主要管道: 必須透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進行線上申辦。
  2. 申請流程:
    • 準備階段: 備妥所有數位化文件,並準備好公司的工商憑證及承辦人員的自然人憑證以登入系統。
    • 線上申辦: 登入系統,填寫申請書,並上傳所有應備文件。
    • 繳納規費: 每案審查費為新台幣 500 元,可透過系統線上繳納或郵政劃撥。
    • 等待審核: 勞動部收件後,若文件齊全且資格無虞,將在 7 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核。成功獲批後,外國人方可辦理居留簽證

必備文件清單 (以一般專業人士為例)

  • 申請書及名冊: 於線上系統填寫。
  • 審查費收據: 劃撥收據正本或線上繳費證明。
  • 受聘僱外國人文件:
    • 護照影本或外僑居留證影本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若有外文需附中文譯本)。
    •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前雇主開立的在職證明,若有外文需附中文譯本)。
  • 聘僱相關文件:
    • 雙方簽署的聘僱契約書影本(須載明職稱、工作內容、薪資、聘僱期間等)。
  • 雇主(公司)文件:
    • 公司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符合前述雇主資格的證明文件(如:最近一年度的財務報表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以證明平均營業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

關鍵注意事項

  • 法定最低薪資: 聘僱「一般外國專業人士」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其平均月薪不得低於新台幣 47,971 元。此規定不適用於透過「評點制」聘僱的僑外生。
  • 聘僱許可期限: 首次申請或續聘,每次核發期限最長為 3 年。期滿前可申請展延,且無展延次數限制。
  • 文件翻譯: 所有非中文的文件(如畢業證書、工作證明),皆須檢附中文譯本。企業可自行翻譯,無需送交法院或翻譯社公證,但譯文內容必須與原文相符。節錄重點翻譯是被允許的,但應包含法規所要求的關鍵資訊。
  • 解聘通報: 若於聘僱期間提前終止聘僱關係,雇主應於 3 日內以書面通知勞動部辦理「解聘備查」。

常見問題 (FAQ)

Q1: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通常需要多久時間?

A:若透過「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線上申請,且文件齊備,勞動部自系統收件次日起算 7 個工作天內會完成審核。若因天災等特殊情況採書面送件,則需 12 個工作天。

Q2:聘僱外國專業人才,是否一定有月薪新台幣 47,971 元的限制?

A:是的,針對聘僱「一般外國專業人士」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有此最低薪資要求。但此規定有例外,最常見的即是透過「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聘用畢業生,則不受此薪資門檻限制。

Q3:外國學歷和工作證明等文件,一定要送去公證嗎?

A:不需要。根據勞動部說明,申請單位可自行翻譯成中文譯本即可,但須確保譯文內容與原文相符。不過,若文件是由特定國家(依勞動部公告)所發出,則可能需要先經過我國駐外館處的驗證。

Q4:聘僱在台畢業的僑外生,只能用「評點制」嗎?

A:不是的。若該名畢業生(例如,碩士畢業或學士畢業且已有兩年工作經驗)與公司本身都符合「一般外國專業人士」的所有資格條件(含薪資門檻),也可以直接循該管道申請,不一定要使用評點制。

Q5:工作許可的有效期限是多久?到期後可以延長嗎?

A:每次申請的許可期限最長為 3 年。在許可到期前的 4 個月內,雇主可以為該員工申請展延(續聘),並且沒有限制展延的次數。

Q6:哪些身份的外國人不需要公司幫忙,可以自己申請工作許可?

A:根據《就業服務法》第 51 條,以下三種身份的外國人可自行向勞動部申請個人工作許可:

  • 1. 已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證 (APRC) 者;
  • 2. 獲准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直系血親共同生活者;
  • 3. 獲准居留之難民。

Q7:如果我想聘僱的對象是與台灣人結婚、持有居留證的外籍配偶,還需要申請工作證嗎?

A:不需要。根據《就業服務法》第 48 條,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其工作不需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擁有與本國人平等的完整工作權。

總結

聘僱外國人才的過程雖然嚴謹,但法規與流程的設計已日趨清晰與便捷。企業成功的關鍵在於事前充分準備與細心執行。首先,務必誠實檢視自身與應聘者的資格是否達標;其次,根據人才背景選擇最有利的申請途徑,特別是善用「僑外生評點制」延攬潛力新秀;最後,在申請階段備齊所有文件,並善用線上申辦系統以縮短審核時程。

只要掌握上述核心要點,遵循法規辦理,引進國際人才將不再是遙不可及的挑戰,而是能為企業注入創新活水、拓展全球視野的堅實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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