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汽車不僅是交通工具,更是許多人珍視的資產。朋友、情侶或同事之間臨時借用車子,是再平常不過的人情往來。然而,您是否想過,這份善意背後可能隱藏的財務與人情風險?當您大方地將車鑰匙交給非親屬的駕駛人時,一旦發生碰撞事故,不僅愛車面臨損傷,一份看似單純的保險理賠,後續的「追償」程序,更可能讓雙方陷入尷尬的窘境,甚至讓友情變質。
大多數車主都了解投保「車體損失險」(簡稱車體險)的重要性,用以轉嫁車輛的維修費用。但許多人忽略的是,完整的汽車險規劃中,其保障對象並非無限。當駕駛人不是保單所定義的車體險保障範圍內人員時,保險公司即便先行支付修車費用給車主,法律上仍有權力向那位駕駛朋友「追討」這筆錢。
為了化解這種潛在的衝突,產險公司提供了一項關鍵的附加條款——「車體損失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它就像是友誼的防護網,確保您的善意不會成為日後人情債的開端。本文將帶您深入剖析此車險條款的涵義、優點、限制,以及誰最需要它。
一、深入理解車體險的保障駕駛人範圍
要了解「免追償條款」的價值,首先必須釐清標準車體險的保障界線。一般而言,您投保的甲、乙、丙式車體險,其保障內容主要涵蓋以下對象:
- 列名被保險人:即保單上登記的車主本人。
- 被保險人的特定親屬:這是一個有明確法律定義的範圍,根據車體險保單條款,通常包括:
配偶
四親等內血親:例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兄弟姊妹、叔伯姑、阿姨、堂表兄弟姊妹等。
三親等內姻親:例如公婆、岳父母、女婿、媳婦、配偶的兄弟姊妹(大小舅、大小姨)等。
只要是上述範圍內的駕駛人開車發生事故,車體險都會啟動理賠,且保險公司不會有後續的追討動作。
何謂「追償」?友誼的考驗
當駕駛您的愛車發生事故的人,並不在上述親屬範圍內時——例如您的男女朋友、大學同學、公司同事、或超出親等範圍的遠親——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這個過程被稱為「追償」或「代位求償」。根據保險法第53條,保險公司在支付賠償金額給被保險人(車主)後,即取得了向應負賠償責任的第三方(在此情境下,就是您的朋友)追討這筆款項的權利。
追償流程大致如下:
- 您的朋友駕駛您的車發生自撞或有肇責的碰撞事故。
- 您向保險公司申請車體險理賠,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後,支付例如10萬元的修車費用給您或修車廠。
- 理賠程序完成後,保險公司的法務部門會轉向您的朋友,正式提出法律程序,以合法的方式要求他償還這10萬元的修車費。
這種情況無疑會對人際關係造成極大的壓力與尷尬。您的朋友可能未曾預料到需要承擔如此高額的費用,而您夾在中間也左右為難。這正是「車體免追償條款」所要解決的核心痛點。
二、「車體免追償條款」是什麼?為何您需要它?
「車體損失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簡稱車體免追償條款),是車體損失保險主約下的一項附加保障。它的核心功能非常明確,即車主在加繳少許保費後,與保險公司達成一項協議:
本公司就被保險汽車於保險期間內,同意因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他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於給付後不再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
簡單來說,這段條款的白話文就是:「只要開車的人是經過車主您本人同意的,無論他是不是您的親屬,當發生車體險保障內容內的事故時,我們保險公司賠完您的修車費後,承諾不會再去找那位開車的朋友討錢。」
這項條款直接移除了保險公司的「追償權」,將非親屬的「許可使用人」(Permitted User)納入了保障傘下,讓整個理賠在支付給車主後便圓滿結束,不會衍生出下一階段的法律追討,從而保護了駕駛您車輛的朋友或伴侶,更維護了您與他們之間的珍貴情誼。
三、加保「車體免追償條款」的優點與適用對象
加保這一條款,帶來的好處遠超過其低廉的保費。
1. 主要優點:
- 維護人際關係:避免因金錢問題與朋友、伴侶或同事產生芥蒂,是此條款最大的價值。
- 轉嫁財務風險:將朋友駕駛時可能產生的巨額修車費用,完全轉嫁給保險公司,讓朋友不必背負沉重的經濟壓力。
- 借車時的安心感:讓您在出於善意出借車輛時,無後顧之憂,不必擔心潛在的麻煩。
2. 最適合加保的族群:
- 經常借車給朋友或同事的人:如果您的車是社交圈中的「公用車」,此條款必不可少。
- 與伴侶(未婚)共用車輛者:法律上,男女朋友並非親屬,若發生事故,對方將面臨追償。
- 家庭成員關係較遠但會共用車輛:例如車輛會借給超出四親等的表兄弟姊妹或更遠的親戚使用。
- 重視人情與和諧的車主:任何不希望因意外而破壞人際關係的車主,都應該考慮加保。
3. 成本效益分析:
此附加條款的車體險保費非常親民。以Finfo保險部落格提供的試算為例,一台2021年的Toyota Altis(約74.5萬),由30至59歲女性車主投保乙式車體險方案,在無肇事紀錄下,加購此條款的網路優惠價僅需新台幣454元。相較於動輒數萬甚至數十萬的修車費用,以及無法用金錢衡量的人情,這筆投資的CP值(性價比)極高。各大產險公司如富邦產險等皆有提供此類附加條款,建議投保前可多方比較。
四、投保前必讀:關鍵限制與注意事項
在決定加保前,有兩個核心的限制與一個重要的觀念需要釐清,以免對保障產生誤解。
限制一:必須先投保車體險主約
「免追償條款」是附加條款(Rider),無法單獨購買。您必須先投保甲式、乙式或丙式其中一種車體險方案作為主保險契約,才能在其之上加購此附加條款。如果您只購買了法定的強制險或第三人責任險,是無法附加此條款的。
限制二:有明確的「不適用」範圍
即便加保了免追償條款,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保險公司依然會行使追償權。這主要是針對將車輛交付給「以提供汽車相關服務為業」的商家,於其受託業務期間所發生的損失。這些情況包括:
- 汽車修理、保養、洗車廠
- 停車場(包含代客停車服務)
- 加油站
- 汽車經銷商或二手車商
- 汽車運輸業者(如拖吊公司)
原因:法律與保險實務上認為,這些營業場所對其受託保管的車輛負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他們本身應投保「營業責任險」(如車廠責任險)來承擔此類風險。因此,若您的車在修車廠內被移動時撞壞,保險公司賠付給您後,依然會向該修車廠追償。
重要觀念:與「約定駕駛人條款」的根本區別
許多車主會將「免追償條款」與另一個附加條款「約定駕駛人附加條款」混淆。事實上,兩者的功能完全相反,且不能同時附加於一張保單。
比較項目 | 車體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 約定駕駛人附加條款 |
主要功能 | 擴大保障範圍,讓非親屬駕駛免於被追償。 | 限縮保障範圍,僅保障列名的1-2位駕駛人。 |
保障範圍 | 車主及其親屬 + 經車主許可的任何人(朋友、同事等)。 | 僅限保單上明確記載的指定駕駛人(例如車主與配偶)。 |
保費影響 | 需加繳一筆小額保費。 | 可享有主險保費的折扣(約8-9折)。 |
適合對象 | 會將車輛借給多位不同朋友或非親屬駕駛的人。 | 車輛使用者非常固定(例如僅夫妻兩人開),希望降低保費的人。 |
常見問題 (FAQ)
Q1:只要加保了免追償條款,任何人開我的車出事,保險公司都不會向他要錢嗎?
A: 不完全正確。首先,駕駛行為必須是經過您「許可」的。其次,如前述提到,如果車輛是在修理廠、代客停車等營業場所發生毀損,保險公司仍會向該業者追償。最後,若事故原因屬於車體險本身的理賠範圍以外(如酒駕、犯罪行為、競速等),保險公司本來就不會理賠,自然也沒有追償問題。
Q2:我把車借給住在附近但不算近親的親戚(如表姊夫的弟弟),需要加保免追償條款嗎?
A: 強烈建議加保。在保險公司的定義中,只要超出「四親等血親、三親等姻親」的範圍,就等同於一般朋友,若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在理賠後依法可以向他追償。
Q3:我只買了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可以加保免追償條款嗎?
A: 不行。此條款是專門附加在「車體損失險」之下的,用以處理「我方車體」維修費用的後續追償問題。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保險是賠償「對方」的體傷與財損,若覺得保額不足,可再往上加購超額責任險,但這些都與免追償條款無關。
Q4:加保這個條款會很貴嗎?
A: 通常不會。它的保費相對於車體險主約來說非常低,多數情況下僅需幾百元,就能買到避免數萬甚至數十萬糾紛的保障,是性價比非常高的投資。
Q5:如果朋友開我的車出險,雖有免追償條款,那這次的肇事紀錄會算在誰頭上?會影響我明年的保費嗎?
A: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車險的肇事紀錄是「跟車(即跟著被保險人),而不是跟人」。即使駕駛者是您的朋友,理賠紀錄仍會歸屬在您這張保單上。因此,這次出險紀錄會直接影響到您下個年度的車體險保費,您的肇事係數會被調高,導致保費上漲。「免追償條款」的功能僅在於免除保險公司向您的朋友追討修車費,並無法消除此次的出險紀錄對您保費的影響。
Q6:「許可使用」的定義是什麼?需要簽書面同意書嗎?如果朋友是自己拿走鑰匙開出去呢?
A: 一般來說,「許可」可以是口頭或默許的方式,並不需要正式的書面同意書。法律上著重的是車主是否有同意該次使用的意願。然而,如果您的朋友是在您完全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車子開走,這種情況可能被視為「未經許可使用」或「竊用」。在這種未經許可的情境下,免追償條款的適用性會產生極大爭議,保險公司在理賠後很可能依然會向該駕駛人追償,因為「許可」這個核心前提並不存在。
Q7:加保免追償條款後,如果發生事故,理賠流程有什麼不同?朋友需要出面嗎?
A: 整體的理賠流程基本相同,並且主要由您(被保險人)來啟動和處理。您需要向保險公司報案、填寫理賠申請文件等。然而,您的朋友作為事故當下的駕駛人,在法律程序上依然扮演重要角色。他/她需要配合製作警詢筆錄,並可能需要提供事發經過的陳述給保險公司。最大的不同在於「理賠結束後」,您的朋友不會收到來自保險公司的帳單,免除了後續的財務與法律糾紛。簡單說,您負責申請理賠,您的朋友則免除了對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
Q8:我的車體險有「自負額」的約定,如果朋友開車出事,這筆自負額是由誰來負擔?
A: 「車體免追償條款」的功能,是免除保險公司向您的朋友追討「保險公司理賠的修車費用」,但它並不包含保單中的「自負額」(Deductible)。自負額是每一次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也就是您)必須自行承擔的固定金額,保險公司只會賠付超過自負額的部分。因此,這筆自負額費用仍需支付。至於這筆錢最終應由您或您的朋友負擔,則屬於您們之間的私人協議,建議在借車前就先溝通清楚,以免事後產生爭議。
Q9:如果我把自用車借給朋友,而他是為了「營業用途」(例如送貨、當作Uber),免追償條款還有用嗎?
A: 這是一個極高風險的情況。絕大多數的自用汽車險保單,其主約(無論是車體險或責任保險)中都明訂了「不保事項」,其中就包含將車輛用於租賃、收費載客或營業用途等。若您的朋友將您的自用車用於營業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很有可能依據違反「使用性質約定」而拒絕理賠。當主險的理賠被拒絕時,附加的「免追償條款」自然也無用武之地。因此,強烈不建議將自用車借給他人從事任何營業行為,否則可能面臨所有損失都無法獲得理賠的窘境。
總結:一份小保費,換來大安心
「車體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是汽車保險規劃中,一個常被忽略但極其重要的細節。它用一筆微不足道的保費,填補了標準車體險在人際交往中的保障缺口。在這個樂於分享的時代,借車給朋友在所難免,但情誼不該用來考驗人性與金錢。
下次為愛車續保時,不妨花幾分鐘檢視您的用車習慣。若您的愛車除了家人外,還有機會由朋友、伴侶或同事駕駛,那麼多花幾百元加保「免追償條款」,不僅是為愛車多添一層防護,更是為您珍視的每一段人際關係,購買一份無價的安心與和諧。
資料來源(延伸閱讀)
- 免追償條款是什麼?3 分鐘看懂免追償條款的適用範圍! – Roo.Cash
- 車體免追償條款是什麼?加保優點看這篇 – Finfo保險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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