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房屋買賣、租賃或任何不動產相關的法律程序時,有兩份文件經常被提及:「建物權狀」與「建物謄本」。許多人誤以為擁有權狀就代表了一切,但事實上,真正能即時、準確地反映房屋最新產權狀態的,是「建物謄本」與「土地謄本」。權狀僅是核發當下的一個靜態證明,後續的任何權利變動(如抵押、查封)都不會更新在上面。
因此,學會如何看懂這些登記謄本,是保障自身權益、做出明智決策的關鍵第一步。本文將深入解析建物謄本的每一個細節,從三大組成部分到不同類型的申請方式,提供您最完整的資訊懶人包。
建物謄本是什麼?為何它比權狀更重要?
簡單來說,「謄本」是政府地政機關儲存的登記資料的正式副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國每一筆土地建物,都必須向地政機關辦理「土地登記」或「建物登記」,而記載這些詳細登記資料的文件,就被稱作為「土地謄本」或「建物謄本」。
根據我國《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這裡的「登記」,指的就是在地政機關的登記紀錄,也就是謄本上所記載的內容。因此,無論是法院判決還是行政機關的認定,皆以謄本內容為最終依據。您可以將「權狀」理解為登記完成後的一張「所有權摘要證明」,而「謄本」則是完整、動態更新的「官方履歷」。
深入解析建物謄本三大組成部分
一份完整的建物謄本由「標示部」、「所有權部」和「他項權利部」三大部分構成,各自揭露了不同的關鍵資訊。
標示部:建物的身分證
此部分主要描述建物的物理基本資料,如同建物的身分證。重點欄位包含:
- 登記日期與原因:建物第一次登記的日期與原因。
- 建築完成日期:建物的完工日期,可用來推算屋齡。
- 建物門牌與建號:提供精確的地址與地政機關的唯一編號。
- 主要用途與建材:記載建物的使用目的(如:住家用)及主要建築材料。
- 總面積:主建物、附屬建物(如陽台、雨遮)的各自面積。
- 共有部分:記載公共設施的項目、面積及權利範圍(持分比例),例如樓梯間、大廳等。購屋時需特別注意公設比是否過高。
所有權部:誰是屋主以及權利狀態
此部分詳細記錄了建物所有權的歸屬狀態,是判斷產權是否單純的核心。
- 所有權人:記載屋主(即登記名義人)的姓名、戶籍地址及統一編號(第二類謄本會隱匿部分個資)。
- 權利範圍:若為一人單獨持有,會顯示「全部***1***」;若為多人共同持有,則會以分數(如:1/2)或萬分之幾的方式呈現,即為「持分」。持分產權意味著處分房產時需經全體共有人同意,相對複雜。
- 權狀字號:所有權人所持有的權狀編號,可用於核對權狀真偽。
- 相關他項權利登記次序:若此欄位出現數字(如:0001-000),則表示該產權設有負擔(如抵押貸款),需對應到後面的「他項權利部」查看細節。若此欄位空白,則代表目前無設定他項權利。
- 其他登記事項:此為必看重點! 若房屋有被法院「假扣押」、「假處分」或「查封」,或是設有「預告登記」禁止移轉等限制登記,都會在此欄位註明。這些重要資訊在權狀上完全看不出來。
他項權利部:房屋的財務狀況
當所有權部顯示有他項權利時,就必須詳閱此部分。它主要記載了除了所有權以外的其他權利設定,最常見的就是向銀行的抵押權(房貸)。
- 登記次序:代表抵押權設定的順位,俗稱「一胎」、「二胎」。順位在前者有優先受償權。
- 權利人:通常是承貸的銀行或金融機構。若出現自然人姓名,則可能是民間借貸,代表屋主資金需求可能較為急迫,這或許成為議價的空間。
- 擔保債權總金額:此為推估房價的關鍵! 此金額並非實際貸款金額,而是銀行為了保障債權設定的「最高限額抵押權」,通常為實際貸款金額的1.2倍。
- 推估貸款金額公式:貸款金額 = 擔保債權總金額 / 1.2
- 進一步推估成交價:若以貸款八成推算,成交價 = 推估貸款金額 / 0.8
- 債務人:通常與所有權人為同一人。若非同一人,表示屋主(義務人)將房子提供給他人(債務人)作為擔保品去借款。
地籍謄本的三種類型:我該申請哪一種?
地籍謄本(包含土地與建物謄本)依據申請人身分與資訊揭露程度,分為以下三類:
謄本類型 | 申請資格 | 揭露資訊 | 主要用途 |
第一類謄本 | 登記名義人本人、代理人或繼承人。 | 公開所有權人完整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及地址等所有登記資料。 | 主要用於所有權人自身處理財產或法律事務時使用。 |
第二類謄本 | 任何人皆可申請。 | 隱匿所有權人的出生日期、完整身分證字號及部分姓名與住址資料。 | 最常用於不動產交易前的產權調查,供仲介、買方、銀行等了解產權狀態。 |
第三類謄本 | 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人(需提出證明文件,如債權人)。 | 僅隱匿所有權人的身分證字號及出生日期,但會顯示完整姓名與地址。 | 主要用於法律訴訟、債權追討等特定利害關係人使用。 |
如何申請建物謄本?管道、資料與費用總整理
申請所需基本資料
您需要提供該土地建物的「地段」與「地號」或「建號」。若不清楚,可以提供完整地址,在地政事務所臨櫃付費查詢(費用約新台幣20元)。
申請管道
- 臨櫃申請:民眾攜帶有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正本,至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或其地政便民工作站即可辦理。例如在臺北市可至士林地政事務所、中山地政事務所或大安地政事務所申辦。
- 網路申請:
- 可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這個電子謄本網站,或透過hinet等系統商提供的謄本服務申請。需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申請帳號登入,可申請全國的電子謄本並列印,包含異動索引、異動清冊等資料。
- 如臺北市、新北市等本市地方政府也提供如「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的服務,提供更便捷的線上申請管道,同樣需憑證。
- 便利超商申請:持自然人憑證至 7-11、全家、萊爾富、OK 等四大超商的多媒體機,即可申領第二類謄本。
- 謄本櫃員機:台北、新北、桃園、台中等市合作推出「智能謄本櫃員機」,可持自然人憑證或身分證等驗證方式,跨縣市申領謄本。
- 通信申請:部分地政事務所提供通信申請服務,但通常僅限於第二類登記謄本,且需先查詢各所的具體規定。
申請費用
- 電腦列印謄本:每張新台幣20元(包含土地謄本、建物謄本、地價謄本、地籍圖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等)。
- 人工影印謄本:每張新台幣5元至15元不等,依謄本種類而定。
常見問題 (FAQ)
Q1: 建物謄本和房屋權狀有什麼根本上的不同?
A: 根本不同在於「動態」與「靜態」。謄本是地政機關的即時、動態法律登記紀錄,具備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權利變動都會更新於此。權狀僅為核發當下的靜態所有權證明,後續的抵押、查封等變動都不會更新在權狀上。
Q2: 我只是想了解一間有興趣的房子產權是否單純,應該申請哪種謄本?
A: 您應該申請「第二類謄本」。任何人都可以申請,雖然隱匿了屋主的部分個資,但已完整揭露所有權人是誰、權利範圍(是否為共同持有)、有無他項權利(如房貸、抵押)等所有關鍵資訊,足以進行交易前的產權調查。
Q3: 我在謄本的他項權利部看到「擔保債權總金額」1200萬元,這就是屋主的房貸金額嗎?
A: 不完全是。該金額是銀行設定的「最高限額抵押權」,通常是實際貸款金額的1.2倍。您可以將此金額除以1.2,推估屋主的原始貸款金額約為1000萬元。這個資訊有助於您判斷屋主的購屋成本與財務狀況。
Q4: 申請謄本一定要有自然人憑證嗎?
A: 不用。如果您要透過「網路」或「超商」的便利管道申請,則必須使用自然人憑證驗證身分。但您隨時都可以攜帶個人身分證件,在上班時間親自到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的櫃檯辦理,這是最直接且無需憑證的方式。
總結
在資訊不對稱的房地產市場中,建物謄本是您手中最有力、最客觀的調查工具。它不僅能揭示房屋的「身家背景」(標示部),更能釐清「誰是主人」(所有權部),以及「欠了誰錢」(他項權利部)。相較於內容固定的權狀,一份即時調閱的謄本,才能真正反映產權的最新動態。下次無論是買房、租屋或進行任何不動產決策前,請務必親自申請一份第二類建物謄本,花費少許費用與時間,為您的重大資產安全做好最嚴格的把關。
資料來源
- 土地謄本、建物謄本是什麼?地籍謄本資訊怎麼看?謄本懶人包! – HouseFeel 房感
- 臺南市臺南地政事務所-請問臨櫃申請地籍謄本需準備哪些證件?多久可以領取?
- 土地、建物登記謄本是什麼?要怎麼看?5分鐘看差異&申請方法! – 住商不動產房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