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瀏覽 YouTube 影片或聆聽音樂時,你是否注意過在歌手、頻道主或作品名稱的後面常見「feat.」或「ft.」字樣?這到底代表什麼樣的意思?本文將從詞源、用法及實際應用場景,帶你全面認識這個在影音圈中無處不在的縮寫,讓你品味它原汁原味的獨特之處。
一、feat./ft. 的意思
無論你看到的是 feat. 還是 ft.,其實它們都是英文字 featuring 的縮寫。簡單來說,當某個作品標示「A feat. B」時,它的定義是:
- A 為該作品的主要創作者或表演者,或者你稱為主角也行,
- 而 B 則以「客串」或「特邀嘉賓」的身份參與合作,通常將該合作嘉賓標示在主要創作者後面。
這種標示作用廣泛應用在音樂、影片、廣告等各個領域,既能突顯主創者,又能彰顯嘉賓的特殊價值與風格。
二、常見的應用情境
2.1 YouTubers 的節目合作
在自媒體時代,許多 YouTubers 會邀請其他創作者或專家參與節目,共同探討某個主題或分享生活經驗。當你看到影片標題中出現「feat. 某某」時,就代表該影片除了主頻道主的內容,還有特別來賓的精彩分享。例如,一位以搞笑娛樂聞名的 YouTuber 可能會邀請另一位娛樂圈的朋友共同聊娛樂相關話題,藉此帶來不同角度的觀點。
2.2 音樂創作中的合作
在音樂領域,「feat.」標示尤為常見。常見的應用場景包括:
- 主唱與饒舌歌手合作: 例如,流行音樂或嘻哈歌曲中,主唱經常會邀請知名歌手來為主歌、副歌或部分段落加持,使歌曲風格更豐富多元,例如玩命關頭主題曲 see you again 就是典型的例子,美國饒舌歌手 Wiz Khalifa – See You Again ft. Charlie Puth。
- 歌手之間的對唱: 不僅限於饒舌,有時兩位創作歌手也會以對唱方式合作,共同詮釋情感故事,提升歌曲的感染力。
舉例來說,當你在 YouTube 上搜尋「The Next Episode」時,你會看到許多其他歌手與Dr. Dre這位人氣饒舌歌手的合作作品,使歌曲大受歡迎。另外,專輯公司為了打歌曲曲目的熱度,也會讓自家藝人去找能提升知名度的歌手去再唱一次歌曲,等於是推出另外一個版本來吸引不同的歌迷粉絲。
2.3 DJ 與音樂作品的特別演出
現代電子音樂及舞曲中,DJ 通常負責音樂製作和編曲,而演唱或饒舌部分則會邀請人氣歌手或饒舌歌手來客串。例如,英美知名 DJ Calvin Harris 在熱門單曲《Feels》中,就邀請了 Katy Perry、Pharrell Williams 與 Big Sean 各自負責演唱與饒舌,這種合作模式能夠將各自的專長結合,創造出更具爆發力的音樂作品。
三、featuring 的語源與詞義
3.1 由 feature 衍生而來
“Featuring”源自動詞 feature,意思是「以…為特色」或「包含特定元素」。這個單字在其他語境中的使用也極為廣泛,下面是例句說明:
This is a smartphone featuring an advanced AI-powered camera.
(這款智慧型手機的特色在於搭載先進的 AI 智慧鏡頭。)
This is a restaurant featuring farm-to-table organic ingredients.
(這家餐廳的特色在於採用新鮮的有機食材,從農場直送到餐桌。)
This is a fashion collection featuring sustainable materials and eco-friendly designs.
(這個時尚系列的特色在於採用永續材質與環保設計。)
3.2 為何字典中查不到?
儘管在影音作品中我們習慣使用 feat./ft.,但大部分權威字典(如 Oxford、Cambridge 等)並未特別收錄這種用法,原因在於它僅僅是 featuring 這個字的口語及非正式縮寫,屬於網路與流行文化中的術語。正式場合或書面語中,通常會使用完整的 “featuring” 或描述性較強的語句,如 “special guest appearance” 等。
四、實際範例與應用
4.1 國際與本土音樂作品
在台灣和國際樂壇中,不少單曲的標題都會清楚標示嘉賓的參與,例如:
- ROSÉ & 火星人布魯諾Bruno Mars – APT.
- 蔡依林 Jolin Tsai《說愛你》(feat.G.E.M.鄧紫棋)
這些例子都直觀地告訴觀眾:除了主創者之外,還有其他知名音樂人共同合作,為作品注入獨特風格。
4.2 有趣的小考
讓我們來玩個小測驗,考考你對 feat./ft. 用法的理解:
情境一:
如果蟹老闆的頻道邀請了皮老闆來錄製一集美味蟹堡的節目,你覺得正確的標示應該是「蟹老闆 feat. 皮老闆」還是「皮老闆 feat. 蟹老闆」呢?
(提示:通常主頻道主為主要內容提供者,因此正確寫法為「蟹老闆 feat. 皮老闆」。)
情境二:
若是皮老闆推出一首新歌 – 如何獲得美味配方,並邀請蟹老闆來負責 RAP,那麼應該怎麼標示呢?
(同樣地,主創作者在前,合作嘉賓在後,故應寫作「皮老闆 feat. 蟹老闆」。)
這兩個例子提醒我們,在使用 feat./ft. 時,主要角色永遠在前,客串者在後,這也是通用的標示規則。
總結
不論是音樂、YouTube 影片還是其他媒體創作,「feat.」或「ft.」都象徵著合作與多元風格的結合。它不僅突顯了主要創作者的核心地位,同時也彰顯了合作嘉賓的獨特價值。了解這個縮寫的意義與用法,能幫助我們更好地欣賞每一部作品背後的精彩合作。下次當你再看到「feat.」或「ft.」時,不妨細細品味其中的巧思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