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300萬要繳多少稅?所得稅試算一次看

年收入300萬要繳多少稅?所得稅試算一次看

綜合所得稅(簡稱「綜所稅」)是臺灣個人收入稅制的核心,針對納稅人的全年各類所得進行課稅計算。隨著每年度稅務政策調整,扣除額和稅率級距也會有所更新。本文將深入解釋綜所稅的試算方式,並以實際案例計算不同年收入情況下應繳稅金,讓讀者能夠快速了解自身稅務負擔及相關扣除規範。

綜合所得稅試算說明

綜所稅是臺灣對個人全年各類所得進行課稅的制度。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為申報期間,納稅義務人需在此期間完成申報,財政部公告每年都會更新,通常扣除額都會逐年上調。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提供了「綜合所得稅試算」服務,供納稅人簡易估算應納稅額。此工具適用於一般情況,但對於有配偶者,僅提供合併計算稅額的方式估算,且不適用於有股利所得者及薪資收入採必要費用減除者。請注意,該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應納稅額應依申報書填寫計算。

綜合所得稅計算公式:

綜合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差額 = 綜合所得淨額

綜合所得淨額 x 稅率級距 – 累進差額 = 應繳稅金

以下詳細說明各項扣除額的類型(113年度):

1. 免稅額

免稅額是指每位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直系尊親屬均可享有的免稅金額。根據年齡不同,免稅額有所差異:

  • 70歲以下者:每人每年新臺幣97,000元。
  • 70歲以上者:每人每年新臺幣145,000元。

2. 一般扣除額

一般扣除額分為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納稅人可擇一適用:

標準扣除額

不需提供證明文件,直接適用。

  • 單身者:每年新臺幣131,000元。(去年一人標準扣除額12.4萬)
  • 有配偶者:每年新臺幣262,000元。(婚姻狀況)

列舉扣除額

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包含以下項目:

捐贈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捐贈經核准的教育、文化、公益或慈善團體,其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20%,或每戶最高新臺幣200,000元。但對國防、勞軍、政府的捐贈,以及贊助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的費用,則不受此限制。

人身保險費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扶養的直系親屬,其人身保險、勞保、國民年金、就業保險及軍公教保險費,每人每年最高可扣除24,000元。全民健康保險費則不受扣除金額限制。

醫藥及生育費

納稅義務人、其配偶或申報的受扶養親屬支付的醫療費用,僅限於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機構,或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整的醫院才可列舉扣除,且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此外,自2012年7月6日起,若納稅義務人、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身心失能需長期照護,支付符合上述條件的醫療機構費用,也可依法申請扣除。

災害損失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不可抗力遭受災害損失,除已獲保險理賠或救濟部分外,可申請扣除,需提供稅務機關核發的災害損失證明。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在國內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貸款支付的利息,可扣除每年實際支付利息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且僅限一處房屋。申報戶內的納稅人、配偶或扶養親屬須在該地址完成戶籍登記,且該住宅不得出租或用於營業、執行業務。

房屋租金支出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國內租屋自住,且未用於營業或執行業務,可申報每戶每年最高120,000元的租金扣除。但若已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則不得同時扣除。申報時需提供以下文件:

  1. 租賃契約及租金支付證明(如收據、轉帳明細或匯款證明)。
  2. 戶籍登記於租屋地址的證明,或切結書聲明該房屋為自住用途且未作其他使用,以供稅務機關審核。
進修訓練費:

所得人參加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所支付的必要費用,包括報名費、差旅費、教材費、實習材料費、場地費及訓練設備費等。每人全年可減除金額不得超過當年度薪資總額的3%。

退職所得

一次領取退職所得

  • 若領取總額 ≦ 188,000元 × 服務年資:免稅
  • 若領取總額 > 188,000元 × 服務年資,且 ≦ 377,000元 × 服務年資:超過部分的 50% 為應稅所得
  • 若領取總額 > 377,000元 × 服務年資:超過部分的 全額為應稅所得

分期領取退職所得:以全年領取總額為基準,超過 814,000元的部分為應稅所得

兼領一次與分期退職所得:上述免稅額或扣除額,應依一次與分期所得比例分攤計算。

3. 特別扣除額

特別扣除額適用於特定情況,包含以下項目:

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

過去三年內發生的財產交易損失,若有相關證明文件,可申報扣除,但扣除金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若該交易所得免稅,則相關損失不得扣除。

薪資所得扣除額

每人每年薪資扣除額新臺幣218,000元。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及家屬的存款利息與部分投資收益,每年最高可扣除 27 萬元。超過部分不予扣除。以下項目不適用:

  • 免稅的郵政儲金利息
  • 公債、公司債等利息
  • 特定金融商品的分離課稅利息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的納稅人及家屬,每人每年可扣除 21.8 萬元身心障礙扣除額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納稅人子女就讀大專以上學校,每人每年最多可扣除 2.5 萬元教育學費扣除額,但須附相關繳費證明。不包括空中大學、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的學費。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六歲以下子女每年可扣除金額如下:

  • 第一名:15 萬元
  • 第二名及以上:22.5 萬元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長期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可扣除 12 萬元,但如屬高稅率適用者或其他特定情形則不得扣除。

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租屋供自住,每戶每年最多可扣除 18 萬元。但若在國內有房產,或符合特定備註情形者,不得扣除。

備註:

  • 高收入者(稅率 20%以上)及選擇分開計稅者,部分特別扣除可能不適用。
  • 基本所得超過 750 萬元者,需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稅額,扣除額可能受限。

4. 基本生活費差額

依據公告,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為210,000元。外籍納稅人可依此金額乘以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人數,計算全家基本生活費總額。如果這個總額超過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及各類特別扣除額(如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及房屋租金支出)合計的金額,則超出的部分可以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

2025年收入多少不用繳稅?

根據最新的稅制調整,2025年申報202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以下族群的年收入若未超過特定金額,將免繳所得稅:

  1. 單身者:年收入未超過新台幣44.6萬元。
  2. 雙薪夫妻(無子女):合計年收入未超過新台幣89.2萬元。
  3. 雙薪四口之家(育有兩名6歲以下子女):合計年收入未超過新台幣146.1萬元。

年收入50、100、200、250、300、400、500、1000萬要繳多少稅?

在台灣,綜合所得稅採用累進稅率,所得越高,適用的稅率也越高。計算應納稅額時,需先從總收入中扣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以及各項特別扣除額,得出所得淨額,再依據稅率級距計算稅額。

以下是2024年適用於2025年申報的最新所得稅級距表:

所得淨額範圍(新台幣) 稅率 累進差額(新台幣)
0 ~ 590,000 5% 0
590,001 ~ 1,330,000 12% 41,300
1,330,001 ~ 2,660,000 20% 147,700
2,660,001 ~ 4,980,000 30% 413,700
4,980,001 以上 40% 911,700

計算公式為:應繳稅款 = 所得淨額 × 對應課稅級距所得稅率 – 累進差額

以下以單身納稅人為例,假設其年收入分別為50萬、100萬、200萬、250萬、300萬、400萬、500萬和1000萬元,計算其應納稅額:

年收入50萬元

  • 免稅額:97,000元
  • 標準扣除額:131,000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18,000元
  • 所得淨額:500,000 – 97,000 – 131,000 – 218,000 = 54,000元
  • 適用稅率:5%
  • 應納稅額:54,000 × 5% – 0 = 2,700元

年收入100萬元

  • 所得淨額:1,000,000 – 97,000 – 131,000 – 218,000 = 554,000元
  • 適用稅率:5%
  • 應納稅額:554,000 × 5% – 0 = 27,700元

年收入200萬元

  • 所得淨額:2,000,000 – 97,000 – 131,000 – 218,000 = 1,554,000元
  • 適用稅率:12%
  • 應納稅額:1,554,000 × 12% – 41,300 = 145,180元

年收入250萬元

  • 所得淨額:2,500,000 – 97,000 – 131,000 – 218,000 = 2,054,000元
  • 適用稅率:12%
  • 應納稅額:2,054,000 × 12% – 41,300 = 205,180元

年收入300萬元

  • 所得淨額:3,000,000 – 97,000 – 131,000 – 218,000 = 2,554,000元
  • 適用稅率:20%
  • 應納稅額:2,554,000 × 20% – 147,700 = 363,100元

年收入400萬元

  • 所得淨額:4,000,000 – 97,000 – 131,000 – 218,000 = 3,554,000元
  • 適用稅率:30%
  • 應納稅額:3,554,000 × 30% – 413,700 = 652,500元

年收入500萬元

  • 所得淨額:5,000,000 – 97,000 – 131,000 – 218,000 = 4,554,000元
  • 適用稅率:30%
  • 應納稅額:4,554,000 × 30% – 413,700 = 951,500元

年收入1000萬元

  • 所得淨額:10,000,000 – 97,000 – 131,000 – 218,000 = 9,554,000元
  • 適用稅率:40%
  • 應納稅額:9,554,000 × 40% – 911,700 = 2,909,900元

請注意,以上計算僅供參考,實際應納稅額可能因其他扣除項目或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在報稅時使用財政部提供的綜合所得稅試算工具進行精確計算。

總結

綜合所得稅的計算涉及免稅額、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及稅率級距等多項條件,因此具一定複雜性。以單身者為例,年收入300萬元需繳稅約36萬元,而高收入者的稅額會隨累進稅率顯著增加。建議納稅人充分利用財政部提供的試算工具,並於申報前檢視自身的扣除項目,以降低稅務負擔並合法節稅。

資料來源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