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五月(113年度申報期間延長至6月30日),是台灣所有納稅義務人必須面對的「綜所稅報稅季」。許多人心中充滿疑問與焦慮:如果工作太忙、事情太雜,不小心忘了報稅會怎麼樣?到底沒報稅會通知嗎?政府會寄通知單來提醒我嗎?有些人會收到一份看似官方稅單的「稅額試算通知書」,這又是什麼?沒收到的人是不是就不用繳稅了?
這些問題的答案,攸關您的荷包與信用。事實上,稅務申報的責任完全在於納稅人自身,任何的疏忽都可能導致不必要的罰款與利息。
本文將根據財政部國稅局的官方資料與相關稅務指南,為您深入剖析台灣的稅務通知機制,解釋「稅額試算服務」的真面目,並詳細說明萬一真的忘記報稅時,會面臨何種後果,以及最重要的——如何採取正確的補救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
第一章:您唯一可能收到的「事前通知」——解密稅額試算服務
在討論「沒報稅會通知嗎」之前,我們必須先釐清一個許多人誤解的概念:財政部國稅局寄發的「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這份文件是您在報稅截止前,唯一可能收到的「主動通知」,但它不是催繳單,更不是罰單。
一、什麼是「稅額試算服務」?
這是一項由稽徵機關提供的便民服務。國稅局會主動篩選符合特定條件的稅額試算服務者,根據其前一年度的申報資料以及當年度蒐集到的所得與扣除額等課稅資料(如薪資、利息、保險費等),預先試算稅額,並將結果以通知書的形式寄發給納稅人。每年報稅季,相關主題文章的瀏覽數都非常高,顯示大眾對此高度關注。
其核心目的在於「簡化申報流程」。如果納稅人核對內容後認為完全正確,只需按照試算通知書及內容指示繳稅或回復確認,便等同於完成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無需再進行繁瑣的網路報稅或人工申報。整個稅額試算服務作業旨在提升報稅效率。
二、誰會收到?誰又不會收到?
國稅局每年都會重新篩選適用對象,因此,去年收到不代表今年一定會收到。
適用對象的條件通常包括:
- 上一個年度(112年度)有辦理結算申報。
- 申報內容相對單純,例如:所得來源單純(僅有扣繳憑單所得)、採用標準扣除額、無買賣房屋、無申報大陸地區所得等。
- 婚姻狀態在課稅年度內(113年)沒有變動(如結婚、離婚)。
不適用對象(可能不會收到)的情形則有:
- 課稅年度當年(113年)結婚或離婚。
- 已申請將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 申報內容較複雜,如:採列舉扣除額、有財產交易所得、申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等。
- 已申請不適用本項服務。
- 納稅義務人死亡。
三、為什麼我沒收到「紙本」通知書,只收到簡訊或郵簡?
為了環保與效率,國稅局(如臺北國稅局)近年來針對特定族群,改以「郵簡」或「手機簡訊」通知,取代傳統的掛號紙本郵件。通知書及相關書表會在年4月25日前陸續寄出。您若屬於以下三種情況,將不會收到紙本書表:
- 去年已線上申報者: 112年度自行以行動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等方式,線上登錄完成申報。
- 40歲以下族群: 非屬身心障礙或身心失能者。
- 特定中年族群: 超過40歲但未滿70歲,非屬身心障礙或身心失能,且去年以「身分證+線上驗證碼」方式申報成功,且今年為不繳不退案件。
收到簡訊或郵簡通知的民眾,可以利用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下載自己的稅額試算電子檔案。相關書表會以掛號寄至您的戶籍地址或前次申報的退補稅地址。
四、收到通知書後,該怎麼做?
- 仔細核對: 先詳細閱讀,確認通知書及相關文件的每一項內容,包括所得、免稅額、扣除額及計算出的稅額,確認內容是否正確。
- 同意內容:
- 繳稅案件: 在申報期限內(114年4月25日至6月30日),使用通知書附的繳款書或透過線上繳稅、行動支付、ATM、晶片金融卡等多元報稅方式繳清稅款,即完成申報。
- 退稅/不繳不退案件: 在申報期限內,透過線上或電話語音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
- 不同意內容: 如果發現內容有誤,或您有其他所得、想改採列舉扣除額等,請務必忽略這份通知書,它將自動失效。您必須在申報期限內,自行透過網路(手機或電腦)或親赴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告。您可以使用通知書上提供的「查詢碼」或「通行碼」,搭配戶號等資料,登入報稅系統下載您的所得資料,再進行修改與申報。部分驗證方式如使用健保卡,需先至「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網站完成註冊。
【重要觀念】 沒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絕不代表您不用報稅。這僅表示您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申報的義務依然存在。您必須主動自行完成申報。
第二章:真正的問題——如果過了期限都沒報稅,會發生什麼?
上一章釐清了稅額試算通知書僅是「便民服務」,而非「催繳通知」。那麼,如果錯過了申報截止日期(114年6月30日),會發生什麼事?稽徵機關會立刻寄通知來嗎?
答案是:不會立刻通知。國稅局需要時間進行後續的核對與勾稽作業。一旦發現您有應申報而未申報的情況,後果將會相當嚴重,通常包含以下幾項:
一、滯報金(Late Filing Penalty)
這是針對「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的行為所處的罰鍰。依《所得稅法》規定,國稅局會寄發「滯報通知書」給您,您必須在通知書送達後15天內補辦申報。若逾期仍未申報,國稅局將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您的所得額與稅額,並處以核定應納稅額三倍以下的罰鍰。
二、滯納金(Late Payment Penalty)
這是針對「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稅款」的行為所處的罰鍰。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每超過3日,會按應繳納的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三、利息(Interest)
除了上述罰鍰,您所欠的稅款,自原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至您補繳之日止,還必須按日加計利息。利率是依據每年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
四、強制執行(Compulsory Execution)
如果經過上述程序,您依然置之不理,最終案件會被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署有權力查封您的銀行存款、薪資、股票、不動產等財產,進行拍賣以償還欠稅與罰款。
總結來說,不報稅的代價非常高昂。您不僅要補繳原本的稅款,還會被課以滯報金、滯納金和利息,形成沉重的財務負擔。
第三章:救命的黃金時間——忘了報稅的補救措施
讀到這裡,您可能會感到恐慌。但萬一真的不小心忘了報稅,也別絕望,稅法提供了一條「自新」的路。關鍵在於一個原則:在國稅局發現你之前,主動出擊!如果在報稅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利用24小時的智慧客服尋求解答,或撥打電話客服(稅務相關問題請洽 0800-000-321)。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的規定,納稅義務人若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只要是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以前完成,即可免除《所得稅法》中所規定的「滯報金」與其他相關罰鍰。
【關鍵點】 雖然可以免除罰鍰(滯報金、滯納金),但「利息」是無法豁免的。您仍須支付從原繳納截止日次日起算的利息。
逾期補報稅的詳細步驟:
過了申報期限後,網路申報系統即會關閉,您無法再透過線上方式補報。此時,您必須採用「人工申報」的方式,步驟如下:
- 前往國稅局: 親自或委託他人前往您戶籍地址的國稅局或其分局、稽徵所。若不便,也可就近任一國稅局查調所得資料後,再將申報文件郵寄至戶籍地國稅局。
- 準備文件:
- 本人親辦: 本人身分證正本。
- 委託代辦: 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蓋章切結的影本、印章、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以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 其他文件: 若要增列扶養親屬或採用列舉扣除額,需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如醫療單據、保險費證明等)。若有退稅,請提供金融機構的帳戶資料。
- 填寫申報書: 在國稅局服務人員的協助下,填寫人工結算申報書。
- 計算稅額與利息: 國稅局會幫您計算出應補繳的稅額以及應加計的利息。
- 取得繳款書並繳納: 憑國稅局開立的繳款書,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注意: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
- 繳交收據: 將繳款書證明聯(收據)連同申報書,一併送交給國稅局,才算完成整個補報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準時申報的民眾現在使用網路申報系統(線上版/手機報稅)時,可下載「稅額估算表」,系統會以最新資料並採最有利的方式估算稅額,同意即可直接繳退稅,相當方便。(圖片來源:財政部)
附錄: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速查表 (供114年申報使用)
為了讓您對稅務計算有基本概念,以下提供這份報稅攻略,整理出最新的免稅額與扣除額資料讓您一次看。
表一:免稅額與扣除額
項目 | 金額(新台幣) | 說明 |
一般免稅額 | 97,000 元 |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每人。 |
年滿70歲免稅額 | 145,500 元 | 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者適用。 |
標準扣除額 | 131,000 元(單身)<br>262,000 元(有配偶) |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218,000 元 | 每位有薪資收入者可扣除,若薪資未達此金額,則以薪資總額計。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218,000 元 | 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每人可扣除。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 120,000 元 | 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每人可扣除。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120,000 元 | 扶養6歲以下子女,第一名子女12萬,第二名起每名增加至18萬。 |
表二: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
級距 | 綜合所得淨額(元) | 課稅級距稅率 | 累進差額(元) |
1 | 0 ~ 590,000 | 5% | 0 |
2 | 590,001 ~ 1,330,000 | 12% | 41,300 |
3 | 1,330,001 ~ 2,660,000 | 20% | 147,700 |
4 | 2,660,001 ~ 4,980,000 | 30% | 413,700 |
5 | 4,980,001 以上 | 40% | 911,700 |
註:綜合所得淨額 = 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標準/列舉扣除額 – 特別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差額
常見問題 (FAQ)
Q1: 我去年有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今年沒收到是為什麼?
A1: 國稅局每年都會重新審核適用資格。您今年沒收到,可能原因有:(1) 您的稅務情況發生變化,如113年度結婚、所得來源變複雜、改採列舉扣除額等,導致不再符合服務資格。(2) 您屬於改寄發簡訊或郵簡通知的族群(如40歲以下、去年已線上申報者),請檢查您的手機或信箱。
Q2: 沒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就代表我不用報稅嗎?
A2: 絕對不是。 這是最常見的迷思。只要您的全年綜合所得總額,超過「免稅額 + 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依法就必須申報。通知書只是一種申報方式的選項,它的有無與您的申報義務完全無關。
Q3: 我發現我忘了報稅,但已經超過6月30日了,還能用手機或網路補報嗎?
A3: 不行。 一旦過了法定申報截止日,所有線上申報管道(包含手機與電腦離線版)都會關閉新案件的上傳功能。您只能親自或委託他人到國稅局,辦理「人工申報」。
Q4: 補報稅只需要繳清稅款就好嗎?
A4: 不只。 根據「自動補報繳」的規定,您除了要補繳「應納稅額」之外,還必須加上自原繳納截止日次日(114年7月1日)起,至您補繳當日止的「利息」。這是免除高額罰鍰的必要條件。
Q5: 如果國稅局試算的內容有錯,我直接不理它會怎樣?
A5: 直接不理會,就等同於「未申報」。如果試算結果是應繳稅,您不繳稅也不做任何申報動作,就會進入欠稅流程;如果試算結果是退稅或不繳不退,您不確認也不自行申報,同樣會被視為未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義務。最終若被國稅局查核發現您有應申報而未申報,所有逾期申報的罰則都會適用在您身上。因此,不同意試算書上的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就必須自行辦理正確的申報。
總結
誠實申報與繳納稅款是每位國民應盡的義務。總結本文的重點:
- 稅額試算通知書是便民服務,非催繳通知。 收到與否不影響您的申報義務,若內容有誤,務必自行申報。
- 政府不會在報稅截止後立刻寄通知提醒您。 逾期未報的後果是滯報金、滯納金、利息,以及最終的強制執行,代價高昂。
- 「自動補報繳」是唯一的補救黃金法則。 若不幸忘記報稅,請務必在被國稅局調查前,主動前往國稅局辦理人工補報,雖需繳納利息,但可免除更重的罰鍰。
- 責任在己,主動為上。 養成每年定期檢視自身稅務狀況的習慣,善用政府提供的線上申報工具,才是避免麻煩與損失的最佳之道。
資料來源
- 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常見問題: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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