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必看!一次搞懂重構退稅條件,節稅百萬!

換屋必看!一次搞懂重構退稅條件,節稅百萬!

對於許多家庭而言,換屋是提升生活品質的人生大事。然而,在賣屋與買屋的過程中,伴隨高漲的房價而來的稅負,特別是「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往往成為一筆不小的開銷。為此,政府推出了「重購退稅」的優惠政策,旨在減輕換屋族的財務壓力,讓民眾在轉換住所時,能將資金更有效地運用於新購房地產。

本文將為您深入解析房屋重購退稅的兩大核心稅目,完整說明重構退稅條件、流程、計算方式,並整理常見問題,助您一次掌握節稅關鍵。

一、重購退稅是什麼?兩大稅制一次看懂

所謂「重購退稅」,是指當您在特定期限內(2年)完成出售自用住宅並購入新自用住宅的行為時,可依法申請退還部分或全部在售屋時已繳納的稅款。此項優惠主要涉及以下兩種稅制:

  • 房地合一稅(國稅): 針對房屋土地的交易「所得」進行課稅,屬於所得稅的一環。自2016年1月1日起取得的房地產,出售時適用此稅制。
  • 土地增值稅(地方稅): 針對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課稅,屬於地方財產稅。

這兩者雖然都可以在換屋時申請退稅,但其主管機關、適用條件、所有權人認定及退稅計算方式皆有顯著差異,必須分開理解與申請。

二、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條件與試算

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精神在於,若您是出於重購自用住宅需求而換屋,政府便不將此次交易視為實質獲利,從而提供稅務優惠。此項優惠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提供換屋族申請稅額的扣抵或退還。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申請條件

  • 換屋時間: 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兩次所有權移轉登記的日期必須在 2 年內(以完成過戶日為準)。
  • 房屋用途: 出售的舊屋與購入的新屋,都必須符合「自用住宅」的定義。舊屋在出售前一年內,不得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情形。
  • 戶籍登記: 需由個人、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該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實際居住。
  • 所有權人: 出售舊屋與購入新屋的所有權人可以是本人或其配偶。例如,先生賣掉名下房產,再以太太名義買入新房,同樣符合資格。
  • 售後限制: 成功申請退稅後,新購入的房屋在5年內不得再行移轉(如出售或贈與),也不得變更為出租、營業等非自住用途,否則國稅局將依規定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的退稅額。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試算方式

房地合一稅的退稅金額,取決於新舊屋的價額關係,分為「全額退稅」與「比例退稅」。

小屋換大屋(全額退稅)

  • 條件: 新購房屋的價格 > 出售的價格。
  • 計算: 已繳納的房地合一稅可全額退還。
  • 試算範例: David 以1,500萬元賣掉A屋,繳納了房地合一稅100萬元。一年後,他以2,500萬元購入B屋自住。由於新屋價格高於舊屋,這個小換大的案例可以讓David向國稅局申請退還全額的100萬元稅款。

大屋換小屋(比例退稅)

  • 條件: 新購房屋的價格 < 出售房屋的價格。
  • 計算公式: 可退還稅額 = 已繳納房地合一稅×(舊屋賣價 ÷ 新屋買價​)
  • 試算範例: David 以1,500萬元賣掉A屋,繳納了房地合一稅100萬元。一年後,他以1,200萬元購入B屋自住。由於新屋價格低於舊屋,David可申請比例退稅。可退還金額為:100萬 x (1,200萬 ÷ 1,500萬)=80萬元。

三、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條件與試算

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其規定較房地合一稅更為嚴格,尤其在所有權人的認定上。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申請條件

  • 換屋時間: 同樣要求在 2 年內完成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
  • 所有權人: 出售舊地與購入新地的所有權人須為同一人。若賣掉配偶名下土地,再以本人名義買地,則不符合退稅資格。
  • 房屋用途: 舊屋土地在出售前一年內,不得有出租或營業情形。新購土地地上房屋必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如父母、成年子女)所有。
  • 戶籍登記:需由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若為「先買後賣」,在購入新地時,舊地就必須已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設籍條件。
  • 面積限制: 新購自用住宅用地的面積,若為都市土地,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若為非都市土地,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 售後限制:重購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5年內,不得再移轉或改變用途(包含出租、營業、戶籍遷出等),否則將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試算方式

土地增值稅的退稅前提是「小屋換大屋」,此處的大小是以「土地公告現值」為判斷基準。

  • 退稅條件: 新購土地的公告現值 > (原出售土地的公告現值−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 退稅金額: 在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範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公告現值的差額。
  • 試算範例:
    • 情況一(全額退稅): David 出售舊屋,其土地公告現值為300萬元,並繳納了土地增值稅50萬元。之後他購入新屋,新土地的公告現值為400萬元。 由於新土地現值400萬 > (舊土地現值300萬 – 已繳土增稅50萬),即400萬 > 250萬,因此David已繳的50萬元土增稅可全額退還。
    • 情況二(差額退稅): 若新購土地的公告現值為280萬元。 不足支付的差額為:280萬 – (300萬 – 50萬) = 30萬元。 因此,David可申請退還30萬元的土地增值稅。
    • 情況三(不可退稅): 若新購土地的公告現值低於250萬元(舊土地現值 – 已繳土增稅),則無法申請任何退稅。

四、重購退稅申請流程、文件及期限

項目 房地合一稅 土地增值稅
主管機關 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 原出售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捐稽徵處
申請期限 先賣後買: 自重購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 5年內。

先買後賣: 於出售舊屋申報房地合一稅時,直接申請扣抵。

退稅請求權時效為 10年。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臨櫃辦理、郵寄申請 線上申請、臨櫃辦理、郵寄申請

所需文件清單

1. 重購退稅申請書(可至稅捐機關網站下載)。

2. 原出售及新購入房地的買賣契約書影本。

3. 原出售及新購入房地的所有權狀影本。

4. 證明支付價款的相關文件(如銀行金流證明)。

5. 原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申請土增稅退稅用)。

6. 出售及重購時點的 戶口名簿影本,以證明符合戶籍登記條件。

7. 所有權人無租賃申明書(正本)。

五、常見問題 (FAQ)

Q1: 「先買後賣」和「先賣後買」都可以申請重購退稅嗎?

是的,兩種情況都適用,只要兩次所有權移轉登記的時間在2年以內即可。

Q2: 我賣掉自己的房子,用我太太的名字買新房,可以申請退稅嗎?

這取決於您要申請哪種稅。重購退稅有以下兩種情況:

  • 房地合一稅: 可以,因為所有權人認定包含本人及其配偶。
  • 土地增值稅: 不行,因為其嚴格要求新舊土地的所有權人必須為同一人。

Q3: 申請退稅後,如果5年內把戶籍遷出會怎麼樣?

會被追繳原先已退還的稅款。5年管制期內,該地址必須持續有本人、配偶或符合規定的親屬設籍。若需遷出,至少應保留一位符合資格者在原戶籍內。

Q4: 土地增值稅的「一生一次」優惠稅率跟重購退稅,該如何選擇?

這是一個重要的節稅策略。如果您確定符合重購退稅的條件(特別是新購土地現值更高),可以考慮先用「一般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再申請「重購退稅」。如此一來,便能將珍貴的「一生一次10%優惠稅率」保留給未來可能無法適用重購退稅的售屋情境使用。

Q5: 常常聽到房產稅有新舊制之分,請問什麼是「財產交易所得舊制」?

「財產交易所得稅」(簡稱舊制)適用於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地產。舊制最大的特點是將「房屋」與「土地」的交易利得分開處理:

  • 土地部分: 土地交易的增值部分,只課徵土地增值稅,其所得是免納所得稅的。
  • 房屋部分: 房屋的交易獲利則屬於「財產交易所得」,必須併入個人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中(例如與薪資所得合併),再依據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率(5%~40%)進行申報繳稅。

這與現行房地合一新制將房地獲利合併計算,並以固定稅率分離課稅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總結

重購退稅是政府給予自住換屋族的一大福音,能有效降低換屋成本。然而,民眾在規劃時,務必釐清「房地合一稅」與「土地增值稅」在申請條件上的核心差異,特別是 所有權人認定、戶籍登記對象、退稅計算基礎 等關鍵細節。建議您在進行買賣決策前,詳細試算並備妥所有文件,若情況較為複雜,不妨諮詢專業地政士或直接向稅捐機關確認,以確保自身權益,讓換屋之路更加順利、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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