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查詢懶人包:4大系統、3種技巧一次看懂,新手也能輕鬆上手!

判決查詢懶人包:4大系統、3種技巧一次看懂,新手也能輕鬆上手!

在台灣,司法判決的公開透明是依法保障的原則。根據《法院組織法》第83條,各級法院的裁判書原則上應予公開。這意味著,除了訴訟當事人,任何一位普通民眾都有權利查閱法院的公開的判決書,了解其判決書內容。為了落實此原則,司法院建置了功能強大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這項服務,成為民眾接觸、理解司法實務最重要的窗口。

然而,面對看似複雜的法律系統,許多人常感到不知所措。我該如何查詢判決?判決書上的「案號」代表什麼意義?如果想在宣判當天就知道結果,有什麼方法?本篇文章將匯整各方資訊,提供一份從入門到進階的完整判決查詢指南,教您如何善用公開資源,掌握自己或他人的案件紀錄與相關資訊,並有效解決查詢過程中可能遇到的種種挑戰。

判決查詢的核心工具: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所有公開的判決查詢作業,都圍繞著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這個判決書系統整合了龐大的司法資料。這是一個整合性的平台,但根據案件類型與新舊程度,查詢入口會略有不同。

官方網站: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進入網站後,主要會使用到以下幾個子系統:

裁判書查詢

這是最常用的系統,涵蓋了絕大多數的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至最高法院的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等一般案件的判決書或裁定書。

簡易案件查詢

部分案件因其性質相對單純或標的金額較低,會走簡易或小額訴訟程序。這類案件的判決書必須在此專區查詢。其定義如下:

  • 民事案件: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下的案件,以及如租賃、僱傭、交通事故、本票請求等特定類型的訴訟。
  • 刑事案件: 犯罪證據明確,經檢察官聲請或法官同意,不經完整審判程序,直接以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件,例如證據確鑿的竊盜或部分輕微的毒品案件與酒駕案。
  • 行政訴訟: 與公法上財產關係相關的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下的案件,例如退稅請求。

舊判決查詢(法令判解系統)

如果您要尋找的是年代久遠的判決(例如民國60、70年代),這些資料尚未完全整合進新的裁判書系統,此時就必須轉往「法令判解系統」下的「判解函釋」項目中查找。

如何進行判決書查詢?從入門到進階

掌握正確的查詢技巧,能讓您在浩瀚的資料庫中事半功倍。

(一)基本關鍵字查詢

最直觀的方式是在「裁判書查詢」頁面的裁判書查詢欄位中,輸入您想了解的關鍵字,例如「車禍」、「毒品」或「妨害名譽」,系統會列出所有內文包含這些字詞的判決。

(二)進階條件篩選,精準鎖定目標

若基本查詢結果過於龐雜,建議可以選更多條件查詢(或點選更多條件按鈕),透過設定不同的查詢條件來精準鎖定目標,這個搜尋系統將是您的最佳幫手。善用以下篩選條件,可以大幅縮小搜尋範圍:

篩選條件 功能說明與應用範例
裁判法院 可指定單一或多個法院,例如只想看特定法院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判決。
案件類別 勾選「民事」、「刑事」或「行政」,能有效過濾掉不相關的案件類型。
裁判期間 設定判決書做出的時間範圍,例如查詢2024年一整年的案件。
裁判案由 這是非常關鍵的篩選欄位。「案由」是法院為案件性質所做的歸類。例如輸入「損害賠償」能找到求償案件;輸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則專門看毒品案。
裁判主文 主文是判決的核心結果。若想找勝訴判決,可在主文欄位輸入「應給付」;想找敗訴判決,可輸入「駁回」。
全文檢索 在判決書全文中搜尋特定字詞,比基本查詢更全面。例如輸入特定當事人姓名、律師姓名或公司名稱。

【實戰演練】

假設想查詢「因家庭暴力而成功獲得民事賠償」的案例,您可以這樣操作:

  • 1. 案件類別:勾選「民事」。
  • 2. 裁判案由:輸入「損害賠償」。
  • 3. 裁判主文:輸入「應給付」。
  • 4. 全文檢索:輸入「家庭暴力」。

透過這樣的組合與步驟,就能精準地篩選出符合您需求的判決書。

解讀判決的「身分證」:案號的意義

每一件訴訟案件都有其獨一無二的編號,稱為「案號」。案號並非隨機產生,而是依循特定規則編碼,從中可窺見案件的重要資訊。

我們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568號民事判決」為例來拆解: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承審法院。
  • 106年度:案件被法院受理的年份(民國106年,即西元2017年)。
  • 重訴字:這是案號的靈魂——「字別」。它揭示了案件的種類與重要性。「重訴」代表「重大訴訟案件」。不同的字別有不同意義,例如:
    • 刑事類:「訴」(一般刑事訴訟)、「易」(可轉為簡易處刑的案件)、「聲」(聲請案件,如聲請保護管束)。
    • 民事類:「訴」(一般民事訴訟)、「勞訴」(勞工訴訟)、「醫」(醫療訴訟)、「簡」(簡易程序)。
  • 第568號:該年度、該字別案件的流水編號。
  • 民事判決:裁判文書的性質。

理解案號的構成,不僅能幫助您在訴訟過程中辨識案件類型,也能在查詢時利用「字別」反向搜尋所有同類型的司法院裁判書。

我想立刻知道結果!宣判當日查詢攻略

法院宣判後,完整的判決書上傳至查詢系統通常需要10至14天。若您是案件當事人,心急如焚地想在第一時間知道結果,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

主文公告查詢系統

司法院設有「判決主文公告」專區。在宣判當天下午或隔天,通常就能在此查詢到最新的案件進度,也就是判決主文(判決結果)。您只需選擇法院、案件類別並輸入案號即可查詢。

致電書記官

作為案件當事人,您可以直接撥打電話給該案的承辦書記官(股別與分機號碼皆可在開庭通知書上找到)。報上案號與姓名後,書記官會口頭告知判決主文。但請注意,書記官可能因開庭而不在座位上,且此方式僅能得知勝敗大要,詳細的金額與理由仍需等待書面文件。

查詢常見挑戰與解決方案

挑戰一:查無資料

輸入條件後卻顯示「查無資料」,可能原因有:

  • 案件不公開:涉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少年案件、性自主案件(即性侵害犯罪)、部分家事案件與家庭暴力保護令等案件,為保護當事人隱私,依法不公開。
  • 時間差:剛宣判的案件尚未上傳,或案件仍在審理中。
  • 輸入錯誤:使用了簡體字、錯別字,或「臺」與「台」未區分。
  • 系統錯誤:在「裁判書查詢」系統中找「簡易案件」,或反之。

挑戰二:同名同姓的干擾

當查詢對象是「菜市場名」時,會出現大量不相關的結果。此時應盡可能利用「進階條件查詢」,搭配案件發生的年份、地點(法院)、案由等已知資訊來過濾,或以其關係人(如律師、對造當事人)的姓名作為輔助關鍵字進行搜尋。

挑戰三:線上查不到,如何取得判決書?

若您是案件當事人,卻因各種原因無法在線上查得判決書,您可以透過書狀向原審法院聲請補發判決書正本。聲請時需附上身分證明文件、案件資訊(案號、股別等),並依規定繳納製本費(10頁內新台幣100元,續頁另計)。

常見問題 (FAQ)

Q1: 一般民眾可以查詢判決書嗎?

A: 可以。基於司法公開原則,除法律另有規定不公開的案件外,一般民眾皆可透過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免費查詢已公開的各級法院判決書。

Q2: 宣判後多久才能查到完整的判決書?多久會收到紙本?

A: 線上系統通常在宣判日後的10至14天內,會上傳完整的判決書全文。若是案件當事人,收到判決書紙本正本的時間也差不多是宣判後10天左右。

Q3: 可以用身分證字號查詢案件嗎?

A: 不行。為了保護個人隱私,司法院在公開判決書時,會將當事人的身分證字號、完整住址、出生日期等足資識別個人的資料進行遮蔽或刪除,因此無法使用這些資訊進行查詢。

Q4: 如何用系統「查前科」?有什麼要注意的?

A: 您可以在「裁判書查詢」系統的「案件類別」勾選「刑事」,並在「全文檢索」欄位輸入特定人士的姓名。但須特別注意:(1) 可能有同名同姓問題,需搭配其他資訊判斷。(2) 查詢到的刑事判決不等於俗稱的案底或法律上的前科紀錄(有罪判決確定紀錄),該案件可能仍在審理中、已上訴或最終判決無罪。

Q5: 我想查檢察官的起訴書,要去哪裡查?

A: 起訴書是由檢察機關而非法院作成,需至法務部的「檢察機關公開書類查詢系統」查詢。需注意,該系統僅公開「經第一審判決後」的起訴書、追加起訴書等文件。至於「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因偵查不公開原則,目前並未提供線上查詢。

Q6: 「判決書」和「裁判書」有什麼不同?

A: 「裁判書」是一個廣義的法律名詞,泛指法院做出的所有裁決文書,它包含了「判決書」與「裁定書」。「判決書」是針對案件實體爭議所做的最終決定,其判決內容包含(如判決有罪無罪、是否應賠償);而「裁定書」則是針對訴訟程序中的附隨事項所做的決定(如是否應停止訴訟、是否准許證據保全等)。簡單來說,所有判決書都是裁判書,但裁判書不只有判決書。

總結

台灣的司法判決查詢系統,無疑是促進司法透明、普及法律知識的重要基石。無論您是面臨法律問題的當事人、進行學術研究的學者,或僅僅是關心社會時事的普通公民,都能透過這套公開系統,深入了解法院如何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掌握本文所介紹的查詢方法與技巧、步驟,您便能更從容、有效地獲取所需的司法資訊,進而保障自身權益,並對我國的司法運作有更深刻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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