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一聲巨響,突如其來的車禍打亂了您平靜的生活。在事故的驚魂未定與處理流程的繁瑣之間,「和解」往往是大多數人希望能盡快達成,以回歸日常的選項。然而,和解看似簡單,其中卻隱藏著許多法律上的「眉角」。一份草率的和解書,可能讓您在付錢後仍被對方提告;口頭約定更是空口無憑,讓您的權益暴露在極大的風險之中。
本文將為您提供一份最全面、最詳盡的車禍和解指南。我們將從法律基礎出發,深入拆解一份具有完整法律效力的和解書應具備的每一個細節,並提供專業的和解書範例供您參考。
此外,從和解地點的選擇、談判技巧、保險公司理賠的連結,到私下和解、車禍調解、訴訟的利弊分析,本文都將一一為您剖析。無論您是肇事方還是受害方,掌握這些知識,都將是您在談車禍和解中保護自身權益的最強武器。
第一章:和解的法律基礎——為何書面和解書不可或缺?
許多人誤以為車禍和解只要雙方「講好就好」,但這種想法往往是日後爭議的開端。
1. 口頭和解 vs. 書面和解
根據台灣《民法》第736條規定:「稱和解者,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理論上,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和解契約都能成立。
然而,魔鬼藏在細節裡。口頭和解最大的問題在於「舉證困難」。一旦任何一方反悔,例如收款方事後否認收到款項,或付款方聲稱已支付,在沒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法官也難以定奪。因此,「白紙黑字」的書面和解書,是保障雙方權益、避免口說無憑的最佳方式。
2. 和解的法律效力與前提
一份有效的和解書,其前提是簽署的雙方都必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根據台灣《民法》最新規定,年滿18歲的國民即為成年人,擁有完全行為能力,可以獨立簽署有效契約。此為法律規定。
若車禍當事人未滿18歲(限制行為能力人),其和解行為必須得到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雙方)的共同同意並簽署,和解書才算有效。這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避免他們因社會經驗不足而在和解過程中做出不利於己的決定,且不違反法律規定。
第二章:打造鋼鐵般牢固的和解書——七大核心要點全解析
想知道車禍和解書怎麼寫嗎?一份專業的和解書,猶如一件滴水不漏的盔甲。以下是構成這件盔甲的七個核心部分,也是一份完整車禍和解書內容的關鍵,缺一不可。
1. 標題與當事人基本資料
- 標題:在文件最上方明確標示「車禍和解書」。
- 當事人資料:詳盡列出甲、乙雙方的個人資料:
姓名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戶籍與通訊地址
2. 詳實的車禍事故經過
這部分需要簡潔且客觀地描述事故狀況,避免帶有情緒或主觀判斷的字眼。內容應包含:
- 人:甲方與乙方(雙方姓名、車型、車牌號碼)。
- 事:發生何種交通事故(例如:追撞、擦撞),導致何種損害(例如:甲方身體受傷、雙方車輛均有損壞)。這份詳細的車禍資訊是釐清後續賠償責任的基礎。
- 時:中華民國XXX年XX月XX日 上/下午 XX時XX分。
- 地:事故發生的具體地點(例如:XX市XX區XX路與XX街口)。
3. 精準的賠償金額、範圍與方式
這是和解書的心臟地帶,任何模糊不清的描述都可能引發爭議。
- 賠償金額:用國字大寫(如:新台幣零拾萬零仟零佰零拾元整)與阿拉伯數字並列,避免塗改或誤解。
- 賠償範圍:明確列出這筆理賠金額的和解範圍有哪些項目。例如:
財產損失:車輛維修費、個人財物損壞(手機、手錶等)。
人身傷害相關費用:醫藥費、看護費、交通費。
工作損失:因傷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
精神慰撫金(也常被稱為精神賠償)。
建議可以寫成「…賠償甲方新台幣XXXXX元整,此金額包含本次車禍所生之一切財產上及非財產上之損害。」
- 支付方式: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款」?是「現金交付」還是「銀行轉帳」?應詳細載明。
- 收訖條款:若是現場現金付清,務必在和解書上寫下「前項賠償金額,已於和解書簽訂時,由甲方當場收訖,不另製據。」這句話法律上就認定「錢已收訖」,對方事後難以否認。若為分期,可考慮請對方簽發本票作為擔保。
4. 關鍵的「權利拋棄與撤告條款」
這是防止對方拿了錢又提告的「護身符」。
- 民事權利拋棄:應明確寫上「甲乙雙方均拋棄對對方就本件車禍之其餘民事請求權。」
- 刑事權利處理:這點最為複雜。在法律上,「刑事告訴權」無法預先拋棄。即使和解書寫了「拋棄刑事告訴權」,若車禍被害人受傷,對方在6個月的刑事告訴期內依然可以反悔提告「過失傷害罪」。為此,有兩種更保險的做法:
- 加註違約金條款:在和解書中加入「若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和解內容,再次提出民、刑事請求,應支付對方新台幣XXXXX元之違約金。」雖無法完全阻止提告,但能大幅降低對方反悔的意願。
- 當場簽署「刑事撤回告訴狀」:這是最強力的保障。和解的同時,請對方(受傷方)簽署一份「刑事撤回告訴狀」。萬一對方日後真的提告,便可將此撤告狀提交給檢察官或法官,以證明雙方早已達成和解並同意撤告。
5. 保險理賠的明確劃分
談到保險公司理賠,強制險理賠是獨立於和解金的,處理不當會影響自身權益。
- 務必在和解書中註明「本和解賠償金額『不包含』強制汽車責任險之理賠金。」
- 並可加註「強制汽車責任險之理賠,由甲方(受傷方)自行檢具醫療單據等文件,向乙方之產物保險公司申辦,乙方應協力處理。」
- 若未註明,保險公司在理賠強制險時,可能會扣除您已經收到的和解金,導致實際獲賠金額縮水。
6. 和解書份數與留存
和解書至少應為「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若有見證人、保險公司人員在場或在警局和解,可製作「一式三份」或更多,由第三方留存,更具公信力。
7. 簽名蓋章與和解日期地點
- 簽名:雙方當事人需在文件末端親自簽名或蓋章。若用手印,需有兩位見證人在旁簽名註記。
- 日期與地點:明確填寫簽訂和解書的日期與地點。
第三章:車禍和解書範本(2025年版)
您可以直接複製以下文字,這是雷皓明律師團隊整理出的車禍和解書範例,並根據您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車 禍 和 解 書
立和解書人:
甲 方:______(姓名)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
乙 方:______(姓名)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
車禍經過:
茲就甲乙雙方於中華民國 114 年 00 月 00 日 ○午 00 時 00 分許,在 [填寫具體地點,例如: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與復興北路交叉口],由甲方騎乘所有之車號 [ABC-1234] 號普通重型機車,與乙方駕駛所有之車號 [DEF-5678] 號自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致甲方受有體傷(含甲方自身)、乙方車輛受損等情事,雙方出於意外,願相互讓步,達成和解,並同意遵守下列和解條件:
和解內容:
一、 乙方願賠償甲方新台幣 [國字大寫,例如:壹拾萬元整](NT$ 100,000),此金額包含(但不限於)甲方之醫療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工作損失、車輛修理費用及精神慰撫金等,涵蓋本次車禍所生之一切民事損害賠償。
二、 前項賠償金額,乙方應於本和解書簽訂之日,當場以現金一次全額交付予甲方收訖,不另製據。
三、 本和解賠償金額不包含強制汽車責任險之理賠。強制險部分由甲方自行檢具相關單據向乙方所投保之 [XX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申辦,乙方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四、 甲方同意,於收受第一條所載之賠償金額後,自願拋棄對乙方就本件車禍所生之其餘一切民事請求權。甲方並承諾不再對乙方追究本件車禍之刑事責任,並同意就本案刑事部分向管轄之司法機關提出撤回告訴。
五、 若任一方有違反本和解書之約定者(例如甲方違反前條約定再對乙方提出民、刑事請求),違約方應賠償他方新台幣 [國字大寫,例如:貳拾萬元整] 之懲罰性違約金。
六、 乙方車輛所受損壞,由乙方自行負擔修復費用,甲方無須負責。
七、 本和解書一式兩份,經雙方詳閱和解書內容無誤後簽名或蓋章,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和解地點: 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114 年 00 月 00 日
立和解書人
甲 方: 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乙 方: 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第四章:和解、調解與訴訟——選擇最適合您的解決路徑
當車禍發生後,解決紛爭的和解流程不只一種。了解其間差異,能幫助您做出最有利的選擇。
比較項目 | 私下和解 | 鄉鎮市區公所調解 | 法院訴訟 |
性質 | 民事契約 | 具法律效力的調解程序 | 司法判決 |
主持人 | 無,雙方自行協商 | 調解委員(中立第三方) | 法官 |
效力 | 具契約效力,但無強制執行力 | 調解成立後,經法院核定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 判決確定後,具最高法律效力,可強制執行 |
執行方式 | 若對方不履行,需另提起「履行協議」之訴訟,勝訴後才能強制執行 | 可直接持「調解筆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 可直接持「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
優點 | 快速、簡便、省時 | 具強制執行力、有中立第三方協助、免費 | 具最終且最高的法律效力 |
缺點 | 無強制執行力、若對方反悔需另行訴訟、容易因法律知識不足而吃虧 | 需排定時間、過程可能較長 | 最耗時、耗力、耗費金錢(訴訟費用、律師費) |
建議時機 | 輕微擦撞、無人受傷、雙方互信基礎高 | 一般車禍案件最推薦的方式 | 雙方對肇責、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調解不成 |
律師建議:除非是極其輕微的財損案件,否則「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是兼具效率與法律保障的最佳途徑。
常見問題(FAQ)與專業解答
以下整理了民眾在車禍和解中最常遇到的問題,並提供專業解答,讓您了解相關的車禍和解書注意事項。
Q1:和解地點約在哪裡最好?
A: 絕對避免在對方家中或偏僻地點。最佳地點是「警察局的會議室」或「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在警局談,雖然警察不介入,但能提供安全保障與制式和解書,且環境能讓雙方更理性。
Q2:對方獅子大開口,索賠金額不合理怎麼辦?
A: 冷靜應對,並請對方提出「所有單據」。醫療費要有收據、工作損失要有薪資證明與醫師診斷書(註明需休養時間)、車輛維修要有估價單。對於沒有單據的「精神慰撫金」,可參考過往判例,切勿照單全收。若金額差距過大,建議直接聲請調解,讓調解委員居中協調。
Q3:車禍一定要和解嗎?如果對方不肯和解怎麼辦?
A: 和解並非義務。若對方不肯和解,或事故當事人無法達成共識,您有以下權利:
民事部分:在車禍發生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刑事部分:若有人員受傷,可在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向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律師技巧:有時,先提出刑事告訴,可以「以刑逼民」,促使對方積極出面和解。若後續和解成功,再撤回刑事告訴即可。
Q4:和解後,警察局那邊需要銷案嗎?
A: 是的。和解成立後,可以將其中一份和解書交付給當初承辦的警局,他們會將和解書併案存查,以利辦理銷案事宜,避免案件懸而未決。
Q5:車禍後,什麼時候是談和解的最佳時機?
A: 不要急。建議等傷勢穩定、所有醫療費用與財物損失金額都確定後再談。通常是在拿到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初判表)之後,對肇事責任有初步了解,再開始準備和解。切記,刑事告訴期只有6個月,務必在此期限內處理。
Q6:如果只是輕微擦撞、沒有人受傷,也一定要報警跟簽和解書嗎?
A: 強烈建議這麼做。 許多人認為只是小擦撞,口頭道歉、交換個電話就離開,但這潛藏著極大的風險。
- 避免「肇事逃逸」的指控: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要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就應停車處理,即使無人傷亡。若您逕行離開,對方事後若反悔或發現車損比預期嚴重,可以指控您「肇事逃逸」,這將導致罰鍰及吊扣駕照。
- 杜絕後續爭議:當下看似無礙,但對方事後可能主張「當時沒發現,回家後才覺得身體不適」或「車子內部零件有損傷」等,向您提出超乎預期的賠償要求。 因此,即使是輕微事故,最保險的作法仍是:
報警處理:由警方到場記錄,取得「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留下官方紀錄。
簽訂簡易和解書:在確認雙方車損狀況及賠償方式後(例如當場付清修理費或互不追究),簽署一份簡單的書面和解書。內容可簡化,但務必寫明「雙方就本次事故同意和解,並互相拋棄民、刑事請求權」,以求一勞永逸。
Q7:我工作很忙,可以請家人或朋友代理我去談和解嗎?需要準備什麼?
A: 可以的,但必須要有正式的書面授權。 法律上,代理他人進行和解這種法律行為,需要有明確的授權,才能對本人產生效力。 您需要親自簽署一份「委託書」(或稱授權書),並在上面清楚載明:
- 委託人(您本人)與受任人(您的代理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
- 授權事由:「茲委託OOO君,就本人於民國XXX年X月X日與XXX發生之車禍事故,全權代理本人進行和解、調解相關事宜,並有權代為簽署相關文件。」
- 委託人的親筆簽名及蓋章。
在和解當天,您的代理人必須攜帶這份委託書、他自己的身分證正本,以及您的身分證影本供對方核對。如此一來,由代理人簽署的和解書,其法律效力才會等同於您本人親簽。
同樣地,若委由保險公司理賠人員代為處理,也需要出具委託書。
結論
車禍和解是一場需要智慧、耐心與法律知識的博弈。一份嚴謹周全的和解書,是您在這場博弈中最重要的防線。請務必記住,「書面、詳細、條款清晰」是和解書怎麼寫的黃金準則。在面對爭議時,與其私下爭執不休,不如善用「車禍調解委員會」這個免費且高效的法律資源,更能節省司法資源。
最後,若事故複雜、傷害嚴重或對法律程序感到不安,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永遠是保障您最大權益的明智之舉。希望這份詳盡的指南,能幫助您在不幸遭遇車禍時,能從容、有據地處理和解事宜,順利解決紛爭,重返安穩的日常生活。
法律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具體個案仍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保障您的權益。
資料來源
- 車禍和解書範本免費送!律師專業教學和解書3重點! – 法律010
- 車禍和解怎麼談?車禍和解書範例下載,3大注意事項一次看! – 最佳律師免費法律諮詢網
- 車禍和解書撰寫指南:律師免費範本+要點提醒! – 易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