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旅遊與商務往來越來越頻繁,美國一直是許多台灣民眾最嚮往的目的地之一。然而,不少人都會疑惑:「台灣人去美國到底需不需要簽證?」其實,若只在美國短期停留 90 天以內(觀光、商務或過境),多數情況下僅需申請美國ESTA(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符合免簽證計劃旅客即可免簽入境;但若停留天數更長、目的不同,或有特定條件不符合免簽證計畫(VWP)的資格,就需要申請(例如 B1/B2 等B訪客簽證)才能順利赴美。
本篇文章將整理並詳細說明台灣人入境美國所需的簽證與相關規定,包括免簽證計劃(以VWP入境美國的流程)、非移民簽證如何辦理、入境文件準備、常見問題與注意事項等,協助您充分掌握最新且完整的簽證資訊,做好萬全準備,安心前往美國。
一、台灣去美國要簽證嗎?概述
對台灣旅客而言,前往美國最常使用的方式有兩種:
- 使用免簽證計畫(VWP)搭配美國電子旅行授權(ESTA):停留不超過 90 天,且旅行目的限於商務、觀光或過境。
- 申請美國非移民簽證:如需要停留超過 90 天,或具備就學、工作、長期居留、駕駛私人船隻/飛機入境、新聞採訪、過去曾被拒絕入境或有其他不符合 VWP 資格的情況。
簡單判斷原則
- 短期旅遊/商務 ≤ 90 天:大部分台灣人符合資格時,可選擇申請 ESTA(電子旅行授權)免簽證前往美國。
- 停留時間 > 90 天、欲求學、就業、或有不符 VWP 條件之情形:必須申請適合的非移民簽證(例如 B1/B2)或其他簽證類型。
二、美國免簽證計畫(VWP)簡介
美國在 1986 年推行免簽證計畫(Visa Waiver Program,簡稱 VWP),以方便與美國維持良好旅遊及商務往來國家的公民可以短期免簽進入美國。台灣於 2012 年 10 月正式加入此參與國計畫。凡符合以下資格條件者,可以vwp入境美國:
- 持有台灣合法護照
- 護照必須為晶片護照(生物辨識電子護照),有效期須覆蓋在美停留期間。
- 旅遊目的為:
- 商務(B1性質,洽談生意、會議等)
- 觀光(B2性質,觀光旅行、探親、治療等)
- 過境(轉機至其他國家)
- 每次停留在美國境內不超過 90 天
- 事先於線上完成 ESTA(電子旅行授權系統)申請並獲批
- 持有核准之運輸業者的機票(空路或海路方式)
- 若經陸路進入美國,則需支付邊境費小額手續費。
- 無 VWP 排除適用的各項限制條件
- 如曾違反美國移民法、曾經逾期居留、具有特定國家雙重國籍、曾於 2011 年 3 月 1 日後進入某些受限國家(例如伊朗、伊拉克、北韓、敘利亞等),則需申請正式簽證。
注意:
即使申請人已獲得 ESTA 取得授權許可核准,最後是否准予入境,仍取決於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官員在入境現場的裁量。
三、ESTA 電子授權申請
1. 什麼是 ESTA?
ESTA(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是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所設立的一套線上系統,用以提前審核來自參與國並符合免簽證計劃資格的旅客是否符合入境美國之安全與資格條件。ESTA 不是簽證,而是一種前置審查授權。
2. 申請對象
- 持有 VWP 國家的公民(台灣在 2012 年 10 月納入)。
- 旅遊、商務或過境,不超過 90 天。
3. 申請流程與準備文件
- 準備有效的晶片護照:須確保護照有效期至少涵蓋預計在美國停留的全部天數。
- 上網填寫 ESTA 申請表:
- ESTA的官方網站:https://esta.cbp.dhs.gov/
- 請注意:如果網址不包含 .gov 字樣,就要小心有些第三方網站會看起來跟ESTA官方網站類似,也有提供ESTA資訊,並能夠進行ESTA申請。但這些網站並未獲得美國政府的認可,也不是美國政府的附屬機構。雖然能申請但這些網站收費較高,為了法律保障和ESTA有效性,請務必透過官方管道申請。
- 填寫方式支援繁體中文介面,也可切換至英文等語言。
- 付款:
- 目前官方費用為 21 美元(自 2022 年 5 月起由 14 美元調整至 21 美元),以信用卡(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JCB 等)或 PayPal 支付。
- 取得結果:
- 通常在提交後,系統會於 72 小時內出結果。
- 結果可能為「授權許可 Approved」、「授權未定 Pending」或「未獲授權 Travel Not Authorized」。
- 若顯示「授權未定」,可在 72 小時後再度上網查詢;若顯示「未獲授權」,則必須改為申請正式簽證。
4. ESTA 效期
- 一旦獲得 ESTA 核准,通常有效期為 2 年,或至護照效期截止日前(以日期較早者為準)。
- 在 ESTA 有效期內,可多次入境美國。但每次停留不得超過 90 天。
5. 重新申請 ESTA 的情況
若遇到以下任一情況,需重新申請 ESTA:
- 新護照重新核發。
- 更改護照上姓名。
- 變更國籍。
- 更改性別。
- 之前回答之健康/安全問題已不再符合現況。
四、免簽證計畫與常見限制條件
雖然台灣護照享有免簽證計畫,但仍有幾種情形不適用 VWP,需要申請人另行取得正式簽證。以下列表列出一些會排除使用 ESTA 的常見情形:
不適用 VWP 之情形 | 對應方式 |
---|---|
1. 停留超過 90 天(例如求學、就業、長期探親、交換計畫等) | 申請適當的非移民簽證(如 F 學生簽證、J 交換訪客等) |
2. 前往美國的目的不屬於觀光、商務或過境 | 申請該目的對應之簽證(如工作 H、媒體 I 等) |
3. 2011 年 3 月 1 日之後,曾到訪過北韓、伊朗、伊拉克、利比亞、蘇丹、敘利亞、索馬利亞、葉門等特定國家 | 須申請正式簽證 |
4. 具有伊朗、伊拉克、北韓、蘇丹或敘利亞之雙重國籍 | 須申請正式簽證 |
5. 過往曾被拒絕入境美國、曾逾期停留、或違反美國移民法規 | 須申請正式簽證 |
6. 未搭乘美國官方「已核准的運輸業者」之航班或船隻 | 須改搭核准運輸業者,否則需申辦簽證 |
7. 持私人飛機或私人遊艇進入美國 | 須申請 C1/D 或其他類型簽證 |
注意:
上述僅列出部分常見狀況,若申請 ESTA 被拒絕或自身情況無法通過免簽認定,請直接洽美國在台協會(AIT)或相關單位申辦合適簽證。
五、若不符合 VWP 資格:申請美國非移民簽證
若您不符合免簽證計畫或想在美國停留超過 90 天,就必須申請美國非移民簽證。以下是最常見的非移民簽證類別:
- B1/B2 簽證(商務/觀光):
- B1:商務性質,如參加會議、洽談合作、考察。
- B2:觀光、探親、就醫、參加短期社會活動等。
- B1/B2 常合併核發,簽證上的註記為「B1/B2」。
- F 簽證(學生簽證):
- 適用於在美國念大學、研究所或語言學校的全職學生。
- 需持有美國校方簽發的 I-20 表格才能申辦。
- J 簽證(交換訪客):
- 用於短期學術交流、研究、教學、帶薪文化交流等。
- 需持有 DS-2019 表格才能申辦。
- H、L、O、P 等工作相關簽證:
- H1-B 為專業工作簽證,L 為跨國公司主管或專業職員調動等。
- C1/D 簽證(過境/海空勤組員):
- 若以海空勤或船員身分過境美國,須持該類簽證。
申請流程
- 線上填寫 DS-160 表格:
- 網址:https://ceac.state.gov/genniv/
- 請確認所有個人資料與旅行計畫完整且正確。
- 繳交申請費用:
- B1/B2 簽證費現行多為 185 美元(金額會隨時調整,依官網為準)。
- 預約面談:
- 於美國在台協會(AIT)指定系統預約面談時間。
- 附上護照、填寫完成並帶有條碼的 DS-160 確認頁,以及其他輔助文件(銀行存款證明、邀請函、行程表等)面見簽證官。
- 面談後等待結果:
- 通常會在面談當下或隔幾天得知結果。若獲簽證批准,護照與簽證會在指定的時間或方式交付。
六、美國海關必備文件與入境規定
1. 入境所需基本文件
- 有效護照:一般建議護照效期需在預計離境美國日期後至少再多 6 個月。然而,台灣目前為美國「Six-Month Club」成員,理論上只要護照效期涵蓋在美停留全程即可,但若後續還要前往其他國家,仍建議預留 6 個月以上效期,以避免在轉機或前往其他地區時被拒絕登機。
- ESTA 或美國簽證:
- 免簽證計畫(ESTA)核准通知(線上即與護照綁定,理論上不需紙本,但建議可列印備用)。
- 若無法使用 ESTA,則需持有有效的美國非移民簽證(如 B1/B2)等。
- 回程或續程機票:建議攜帶已訂妥之回程機票,或前往第三地的機票,證明您不會逾期滯留。
- 美國住宿地址:在入境檢查時,移民官會詢問在美國期間的居住地點或聯絡地址。
2. 海關申報與攜帶物品限制
- 海關申報單(CBP Form 6059B):一般航班會在飛機抵達前發給旅客填寫,也可能實施電子化申報。
- 攜帶物品限制:
- 現金、支票、匯票或旅行支票總值超過 10,000 美元:需向海關申報。未申報即被查獲,可能面臨罰款,甚至沒收。
- 菸酒:21 歲以上旅客可免稅攜帶 1 公升酒類和 1 條菸(約 200 支)。超過部分需繳稅。
- 肉製品與生鮮農產品:美國對農畜產品入境管制相當嚴格,不得攜帶水果、肉類、植物等禁品。違者恐遭罰款或沒收物品。
- 藥品:需出示醫師處方籤及原廠包裝。醫療用藥量以旅行期間足夠份為原則。
七、美國入境流程與常見注意事項
下飛機 → 移民官查驗(Immigration)
- 依照指示分為外國人/美國公民排隊區。
- 出示護照與 ESTA(或簽證),移民官可能會問:「在美停留多久?目的為何?住宿地點在哪裡?」回答務必簡潔、誠實且態度禮貌。
- 移民官同意後,將護照上註記停留期限。
行李提領 → 海關檢查
- 領取托運行李後,持事先填寫之海關申報單(或電子申報)通關。
- 若攜帶需申報的物品,請主動告知。海關官員可對行李進行抽查。
注意移民官的最終決定權
- 即便擁有有效簽證或 ESTA 授權,最終仍須移民官在入境現場批准。若官員有疑慮,可將旅客帶至「第二關檢查區」做進一步問話或核實資料。
入境紀錄(I-94)電子化
- 目前美國入境 I-94 表格已無紙本。相關入境紀錄可於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網站上自行查詢或列印。
- 若後續需提供在美合法停留佐證,也可透過該系統查詢並自行下載入境紀錄。
醫療保險與風險預防
- 美國醫療費用高昂,建議出發前購買足額旅遊保險,以防意外或急診費用過高。
常見問題 (FAQ)
Q1:已經有 B1/B2 簽證,還需要申請 ESTA 嗎?
A:如果您已持有效 B1/B2 簽證,且簽證未過期也未被撤銷,則無需另外申請 ESTA,可直接使用簽證入境。但若您想嘗試使用 ESTA 免簽資格入境,並保留 B1/B2 簽證作備用,也可以另行申請 ESTA。
Q2:ESTA 申請被拒絕後,該怎麼辦?
A:若您收到「Travel Not Authorized(未獲授權)」通知,即無法使用免簽證計畫,可準備相關文件至美國在台協會或其他美國使領館申請 B1/B2 簽證。ESTA 被拒並不代表您一定不符合簽證資格,您仍可透過一般簽證程序獲得入境許可。
Q3:已申請 ESTA,但護照過期了,該如何處理?
A:ESTA 是與護照號碼連結,若護照已到期或遺失而重新辦理新護照,您必須重新申請 ESTA。因為舊的 ESTA 連結在舊的護照上。
Q4:B1/B2 簽證一次可以停留多久?和 VWP 有何差異?
A:B1/B2 簽證通常單次入境最多可獲得 6 個月停留期限(實際長度以移民官決定為準),而免簽證計畫(ESTA)單次停留上限為 90 天。若您計畫在美國停留更長時間,B1/B2 會比較合適。
Q5:通過 ESTA 入境後,可否在美國境內申請轉換為學生或工作簽證?
A:使用免簽證計畫(VWP)入境美國者,原則上不可在美國境內改變身份,也不能申請延長停留。若有長期留學或工作的規劃,請直接在國外時就申請相應簽證(如 F、J、H 等)。
Q6:若已經持有美國綠卡,但想暫時以 VWP 方式入境,美方是否允許?
A:一般而言,若您是美國合法永久居民,則不需再使用 VWP 免簽入境。若您已不想維持綠卡身份,可透過提交 I-407 表格放棄永久居留權,並等待系統更新後再以 VWP 身份申請 ESTA。此步驟需審慎考慮,並非所有人都適合。
Q7:入境美國時,是否需要附上行程表或財力證明?
A:短期觀光或商務,通常不會強制要求出示財力證明,但移民官有權要求檢視相關資料。建議您攜帶基本證明文件,如返程機票、住宿確認單、工作證明或銀行存款證明等,以備官員查驗。
Q8:前往加拿大、墨西哥後,再返回美國,90 天的免簽證停留時間是否會重新計算?
A:若您持 ESTA(VWP)入境美國後,旅遊期間短暫前往加拿大、墨西哥或鄰近島嶼,再次返回美國時,該 90 天並不會重新計算;系統會合併前後停留日數,一起計入 90 天內。
總結
整體來看,台灣民眾短期前往美國旅遊、商務或過境,一般最常使用 免簽證計畫(VWP),只需線上申請 ESTA 即可在美國停留最多 90 天。
無論您計畫前往美國參加會議、度假放鬆、短期語言進修,或僅作為轉機,都需事先了解自己究竟可否使用ESTA免簽證計劃,或應該申請傳統簽證(b簽證或其他)。希望本篇詳盡的教學能夠幫助您順利完成所有準備工作,展開充滿收穫的美國之旅!若有任何進一步疑問,建議再參考官方網站(美國在台協會 AIT、CBP、領事事務局)以取得最即時與權威的資訊。
資料來源
- 美國簽證 | 入境美國的ESTA免簽證計劃 | usesta.tw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 2025美國入境規定》赴美注意事項、必備簽證整理一次看! – Klook 客路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