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基金:政府財政的利器與隱憂

特種基金:政府財政的利器與隱憂

特種基金作為政府為特定目的設置的獨立會計制度,具有特定財源、獨立性、特定用途和彈性運用等特性。政府設置特種基金的主要目的是促進特定事業或計畫發展、償還特定債務、管理特定收入和提供特定服務。

特種基金依設置目的可分為營業基金、債務基金、資本計畫基金和非營業特種基金。特種基金的設置和管理依據《預算法》及相關子法規範。

特種基金概論

特種基金是政府為特定目的設置,具有特定財源,並與一般公務預算分開管理的獨立會計制度,由財政部等主管機關擬訂預算後,送立法院審議通過。

定義與特性

相較於一般公務預算,特種基金具有以下特性:

  • 特定財源:特種基金的收入來源特定,可能來自使用者付費、特定稅收、罰款、捐贈等。
  • 獨立性:特種基金擁有獨立的會計制度,與一般公務預算分別編列、執行、決算。
  • 特定用途:特種基金的支出用途特定,僅能用於設置目的所規定的範圍。
  • 彈性運用:特種基金的經費運用較一般公務預算更具彈性,可跨年度保留,不受年度預算限制。

設置目的與功能

政府設置特種基金的主要目的有:

  • 促進特定事業或計畫發展:如郵政儲金匯兌基金、國安基金等。
  • 償還特定債務:如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償債基金。
  • 管理特定收入:如石油基金。
  • 提供特定服務:如勞工保險基金。

法源依據

特種基金的設置及管理依據《預算法》及相關子法規範,如《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各特種基金管理辦法》等。

特種基金分類

依設置目的,特種基金可分為以下幾類:

第1類:營業基金

以營業收入為主要財源,用於支應特定事業或計畫的營運成本及資本支出,如郵政儲金匯兌基金、台灣自來水事業作業基金等。這類基金的收支狀況會影響到其服務的費用,並可能因經營不善產生損失。

第2類:債務基金

以特定稅收、公債發行收入為主要財源,用於償還特定債務本息,如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償債基金。這類基金的運作攸關政府的償債能力。

第3類:資本計畫基金

以特定稅收、公債發行收入、捐贈等為主要財源,用於支應特定資本計畫,如國安基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這類基金的運用成效會影響到相關計畫的推動。

第4類:非營業特種基金

以非營業收入為主要財源,用於特定用途,如石油基金、菸品健康福利捐、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公路養護工程費等。

此外,依主管機關,特種基金可分為由財政部、交通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文化部、國防部、內政部等主管的基金。

特種基金的種類繁多,設置目的及運作方式各異。依據《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各基金應定期公布年度預算、決算及業務報告,以提升透明度。

特種基金預算:編製、差異、審議、投資與揭露

特種基金預算的編製原則與程序

特種基金預算的編製依據《預算法》第68條規定,由各特種基金主管機關擬編,並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核。經審核通過後,特種基金預算會與一般公務預算合併,由行政院主計總處依法定期向立法院提出,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方可執行。

特種基金預算與一般公務預算的差異

特種基金預算與一般公務預算存在以下主要差異:

  • 財源不同: 特種基金預算的財源來自特定收入或基金孳息,如規費、特許費、捐贈等,而一般公務預算的財源主要為稅收。
  • 用途不同: 特種基金預算的用途特定,僅能用於特定目的或特定事業,如社會保險、就業保險、國民年金等,而一般公務預算的用途較為廣泛,可支應政府各項施政所需。
  • 彈性不同: 相較於一般公務預算,特種基金預算在經費運用上更具彈性,可因應特定需求進行調整。

特種基金預算審議與監督機制

特種基金預算的審議與監督機制與一般公務預算相同。預算案須經立法院逐年審議通過後方可執行,且審議過程資訊公開透明。執行過程中,行政院主計總處負責監督,審計部亦會對預算執行進行審核,確保預算依法執行且發揮效益。

特種基金投資:標的、限制與風險控管

特種基金基於其特定用途與資金來源,在投資標的與限制上有所不同,並設有風險控管機制。

特種基金投資標的與限制

各類特種基金可投資標的之法規規定如下:

  • 作業基金: 主要投資於與其業務相關之事業或計畫,如郵政儲金匯兌基金投資於郵政相關事業、台灣自來水事業作業基金投資於水資源開發等,以提升營運績效。
  • 債務基金: 主要投資於安全性高、流動性佳之標的,如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償債基金投資於公債、國庫券等,以確保能如期償還債務。
  • 資本計畫基金: 主要投資於與其計畫目標相關之標的,如國安基金投資於國內上市櫃股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投資於基礎建設等,以達成計畫效益。
  • 特殊收入基金: 依其設置目的,投資於特定標的,如石油基金投資於能源相關產業、菸品健康福利捐投資於醫療保健等。

風險控管機制

特種基金為保障資金安全,採取多種風險控管機制,包括:

  • 分散投資: 避免將資金集中於單一標的,以降低風險。
  • 資產配置: 依據基金特性及投資目標,配置不同類型資產,如股票、債券、不動產等,以分散風險。
  • 定期檢討: 定期檢討投資績效及風險狀況,適時調整投資策略。
  • 信用評等限制: 投資債券時,限制投資於一定信用評等以上之標的。
  • 停損機制: 設定停損點,當投資損失達一定程度時,自動停損出場。

民營化基金

此外,政府為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設立民營化基金,主要用於補貼民營化過程中產生之費用,並投資於具民營化潛力之事業。

特種基金投資績效評估與揭露

特種基金的投資績效會定期評估,並依法向社會大眾揭露,確保資訊透明。主管機關會定期發布基金投資報表,內容包括投資組合、績效表現、風險指標等,供民眾檢視。此外,相關資訊也會在主管機關網站、政府資料開放平台等管道公開,增加資訊透明度。

國安基金

國安基金簡介

國安基金全名為「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立目的是在國內、外重大事件或國際資金大幅移動,造成國內證券市場非理性下跌,嚴重影響民眾信心及資本市場穩定時,經委員會決議,以安定國內金融秩序及維護資本市場穩定。

國安基金的資金來源為向金融機構融資,並以政府公債為擔保。

國安基金進場條件與時機

國安基金進場須符合以下條件:

  • 國內、外重大事件:金融危機、戰爭等。
  • 國際資金大幅移動: 如熱錢大量流出。
  • 國內證券市場非理性下跌: 如股市暴跌。

國安基金進場時機由委員會決議,並考量市場狀況及整體經濟情勢。

國安基金進場查詢

國安基金的進場資訊會在官方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揭露,以確保資訊透明。

其他特種基金投資案例

石油基金

石油基金用於穩定油價、確保能源安全,投資標的包括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相關產業。

保本型基金

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等部分特種基金會投資於保本型基金,以追求較低風險、穩定收益的投資目標。

請注意,投資有風險,特種基金投資亦不例外。投資前應詳閱相關資訊,並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特種基金的爭議與挑戰

特種基金的運作雖具特定目的,然在實務上仍面臨諸多爭議與挑戰。

母子基金缺點

母子基金結構是指將特種基金資金委託專業機構管理,再由該機構設立子基金進行投資。此結構雖有助於專業分工,但也衍生以下弊端:

  • 潛在利益衝突: 受託機構可能為追求自身利益,而犧牲母基金權益。
  • 管理費疊加: 母子基金皆收取管理費,增加基金營運成本,影響投資績效。

案例分析: 近年來,勞動基金弊案凸顯母子基金結構的潛在風險。部分基金經理人勾結投信業者,以高價買入特定股票,從中獲取不法利益,損害勞工權益。

政事型基金爭議

政事型基金是指以政策目的為導向,而非追求營利為目的的特種基金。此類基金常因以下問題引發爭議:

  • 政策目的模糊: 基金設置目的不明確,易淪為政府政策工具,缺乏財務紀律。
  • 財務不透明: 基金收支、投資狀況不公開透明,難以監督。

案例分析: 近期,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遭質疑淪為政策綁樁工具,且預算執行進度緩慢,引發社會關注。

特種基金改革方向

為解決上述問題,特種基金改革方向如下:

強化監督機制

  • 資訊公開: 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投資績效等資訊,接受社會監督。
  • 績效評估: 建立客觀評估機制,定期檢討基金績效,淘汰績效不佳基金。
  • 外部監督: 引入外部專家參與基金管理,提供專業意見,強化監督力道。

檢討設置必要性

  • 避免浮濫設置: 嚴格審查基金設置必要性,避免資源重複投入。
  • 定期檢討存續: 定期檢討基金功能,如已無存在必要,應予以裁撤或整併。

提升營運效率

  • 引進民間專業管理: 借重民間專業機構管理經驗,提升基金營運效率。
  • 簡化行政程序: 減少繁瑣行政流程,提高基金運作彈性。
  • 績效獎勵: 建立績效獎勵制度,激勵基金管理團隊追求卓越績效。

透過上述改革措施,期能提升特種基金運作效能,使其真正發揮促進經濟發展、保障民眾權益之功能。

特種基金在國家財政運作中的角色與重要性

特種基金在國家財政運作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它們為特定政策目標提供資金支持,促進特定產業發展,並在國家經濟穩定中發揮關鍵作用。例如,國安基金在維護金融市場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而勞工保險基金則為勞工提供社會保障。

特種基金的潛在風險與挑戰

然而,特種基金的運作也面臨著一些潛在的風險和挑戰。母子基金結構可能導致利益衝突和管理費疊加,政事型基金可能存在政策目的模糊和財務不透明的問題。此外,特種基金的投資決策也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的影響,進而影響其績效。

未來特種基金改革與發展方向

為了應對這些挑戰,特種基金的改革勢在必行。未來,特種基金的改革方向應著重於以下幾個方面:

  • 強化監督機制: 透過資訊公開、績效評估和外部監督等措施,提高特種基金的透明度和問責性。
  • 檢討設置必要性: 定期檢討特種基金的設置目的和功能,避免資源浪費和功能重疊。
  • 提升營運效率: 引進民間專業管理、簡化行政程序、建立績效獎勵制度,提高特種基金的營運效率和績效。

總結

特種基金在國家財政運作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但其運作也面臨著潛在的風險和挑戰。為確保特種基金的有效運作,需要強化監督機制、檢討設置必要性、提升營運效率,並完善相關法規和制度。

只有透過不斷的改革和完善,特種基金才能更好地發揮其功能,為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更大的貢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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