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精神疾病中的病識感,提昇自我覺察,助力康復之路

在精神科領域與精神醫學的臨床觀察中,常見有些患者自覺自己「沒問題」,或者雖然感到不對勁,卻將各種症狀歸咎於壓力、疲勞、生理期或環境因素,因而否認自己生病。

這種對於自身病情的覺察與接受度,醫學上稱為「病識感」(Insight)。同時,也有醫護人員指出,許多精神疾病患者在面對診斷時,往往難以第一時間接受,這背後牽涉到多重困難點。事實上,病識感是影響治療動機與長期預後的一項關鍵指標,若能及時發現並建立,也能更有效地促進精神醫療的順利進行。

本篇文章內容彙整了多位專業精神科醫師及臨床個案經驗分享,深入說明病識感的內涵、分級、影響因素與臨床應用方式,並從家屬與照顧者的角度探討如何協助患者提升病識感,進而推動治療、改善生活品質。最後,也將整理常見問題,幫助讀者建立更清晰的理解與實務技巧。

什麼是病識感?

「病識感」指患者對自身精神或心理疾病的認識與接受程度,簡言之,就是「患者知不知道自己病了?能不能理解並且願意接受治療?」病識感是在臨床上衡量精神障礙者或其他精神病患自我覺察的重要基礎,也與其身心狀況有密切關聯。它會影響治療動機、用藥順從度與復原之成效,是左右康復結果的關鍵因素。

病識感的重要性

  1. 決定患者是否願意就醫
    病識感高的患者會主動尋求專業協助,定期回診、遵照醫囑、規則用藥。相對地,若缺乏病識感,往往認為「我沒病」或「我不需要幫助」,導致診斷延誤或治療被中斷。
  2. 影響社會功能與生活品質
    思覺失調症或雙相情感障礙等重大精神疾患,若患者認為自己沒有問題,會忽視精神病症狀帶來的生活影響,也無法發展因應策略,造成工作、人際與家庭功能嚴重受損。例如,有些患者在學業或職場上難以維持基本能力,導致表現或評價受挫。
  3. 減少急性發病與衝突
    家屬、警消單位與醫療人員,常因患者沒有病識感而陷入衝突,或只能在最嚴重的情況下以緊急護送送醫。若病識感較好,患者往往能在病情早期適度尋求協助,減少病情惡化到要強制介入的程度。

病識感的分級與臨床應用

四個等級的病識感

臨床上,許多精神科醫師與研究者會將病識感概略分為四個層次,做為評估患者的參考:

「缺乏病識感」

這類個體完全否認自己有生病的可能,不認為自己有任何問題,也不接受需要接受治療的觀念。這種情況常見於急性思覺失調症或躁症發作的時期,患者通常會覺得周遭人對自己的擔憂毫無根據,甚至可能反過來認為他人有問題。

「部份病識感」

個體會承認自己有一些症狀的存在,但會將這些症狀歸因於外在的環境壓力、生活變化,或他人的影響,並不真正認同自己是生病了。這個階段的患者通常對於就醫或使用藥物有抗拒態度,也不願意配合專業人員的建議或治療。

「理智病識感」

這時個體在理性層面上能夠理解並承認自己生病的事實,但在情感上仍未完全接受。雖然願意配合基本的治療安排,但常常是因為受到他人督促才服藥或回診,主動性仍然不足,治療動機也較為薄弱。

「情感病識感」

個體不僅理性地認知到自己的病況,更在情感層面上願意面對與接受。他們能主動尋求協助與支持,積極參與治療過程,包含按時服藥、定期追蹤,並有意願參與心理治療或復健服務,是病識感最成熟、最有助於康復的階段。

三層次的病識感觀點

亦有另一種較簡化的分法,將病識感分為「沒有病識感」、「理智性病識感」與「真實(情感)病識感」三種類型:

  1. 沒有病識感(No Insight):完全否認自己有問題,即使有他人提醒也不採信。
  2. 理智性病識感(Intellectual Insight):理智上知道自己有病,但行為或生活方式未必改變。
  3. 真實病識感(Emotional Insight):不僅在認知層面了解,也能在情感上接納並願意配合治療。

兩種不同維度的分法,本質概念相近,都能幫助臨床專業人員迅速評估並制訂相對應的介入策略。

病識感易受哪些疾病影響?

  • 憂鬱症:大多數憂鬱症患者會自覺到情緒低落並且痛苦,因此往往具備相對較高的病識感,傾向主動求醫。然而,若患者或家屬誤將憂鬱症的症狀歸咎於「工作壓力」「想太多」「睡不飽」等因素,也可能因此延誤就醫。
  • 躁症(雙相情感障礙之躁期):處於躁期的患者常感到精力旺盛、自信高漲,甚至出現誇大妄想,認為「我狀態非常好」,很難接受自己生病。此時病識感偏低,需家屬或醫療團隊協助,才能盡早介入。
  • 思覺失調症:最典型的問題是「妄想、幻覺」等症狀導致患者與現實脫節,並堅信自己的錯誤思考,從而不認為自己有病。缺乏病識感也造成了高比例的拒絕服藥、治療中斷,甚至出現自傷或攻擊他人風險。

病識感不足的常見原因

  1. 症狀本身影響大腦認知
    思覺失調症患者容易把幻覺、妄想視為真實,認為周遭的言行、環境都在針對或陷害自己,自然不認為自己是「病人」。
  2. 病程尚處於急性發作期
    在躁期或急性期時,患者較難自我評估和接納事實。
  3. 社會文化或家庭因素
    有些人出於羞恥感或對精神疾病的汙名化而排拒就醫;或家屬本身未能接受孩子或親人「罹患精神疾病」的事實,也助長患者否認心態。
  4. 對藥物或治療副作用的恐懼
    許多患者對精神科用藥存有疑慮,擔心副作用、怕上癮、怕「變胖」,即便知情也會出現抗拒意識。

如何協助患者提升病識感?

1. 同理心與溫情回應

許多家屬在面對缺乏病識感的患者時,往往因對方的「不配合」或「固執」而氣餒。然而,過度的批評或指責,通常只會造成更大的抵抗。建議採取「中性描述」方式,例如:「最近你好像比較失眠、情緒波動比較大,我蠻擔心你的」,而非「你在發作了」「你根本就是有病」。
以理解與傾聽的態度,去詢問患者「你覺得最近的情形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或「這樣的狀況對你的生活有沒有影響?」盡可能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再慢慢帶到「我們或許需要點專業協助」。

2. 提供切合需求的具體選項

當患者表示不願服藥或不想看醫生時,可以先傾聽其原因,釐清背後顧慮。例如擔心副作用、因宗教或個人價值排斥藥物治療、或過去就醫經驗不佳。接著提出可能的替代方案或協商方式,如:「我們可否先看看醫師,有沒有副作用較少的藥?」或「是否能同時搭配心理諮商?」將決策權部分交給患者,也讓他們感受到被尊重。

3. 建立支持系統:家庭、朋友與醫療團隊

  • 家人分工合作:若主要照顧者孤軍奮戰,常會陷入身心耗竭。應考慮與其他親友、父母或手足進行溝通與分工,交換資訊與心情,讓整個家庭成為支持網絡。
  • 尋求專業資源:諮商、社工、居家護理、復健機構等能提供心靈與生活技能上的支援。特別是思覺失調症或雙相情感障礙患者,若病情反覆,可考慮社區復健、日間留院等方案。
  • 用藥選擇與長效針劑:若患者無法每天服藥,可和醫師討論長效針劑,減少因忘記用藥導致症狀復發,也能穩定疾病、減輕家屬壓力。

4. 強化自我認知與學習

對於有機會並願意參與團體治療或心理教育的患者,透過「病友分享」或團體互動,能促使患者比較自己的經驗與他人經驗,更容易發現:「原來這些症狀不只出現在我身上,我並不孤單」;並進而產生自我覺察,提升病識感。

5. 保持彈性,允許適度嘗試

有些患者雖然理智上知道需要治療,但仍想嘗試「能不能靠自己就恢復」。對此,可以與醫師討論部分停藥或逐步減藥的可能性,但要強調定期回診以觀察是否出現復發前兆。一旦有警訊,即刻恢復原本治療方式。如同學游泳一般,學會換氣前,不應該馬上到深水區,保持彈性也能兼顧患者自主性與安全。

臨床個案的就醫經驗

在實務上,曾經遇到一位來自外地的個案阿瑪多,他與姊姊共同前往都市尋求精神醫療協助。由於他長期出現幻聽的聲音干擾,且對自己的身心狀況有明顯困惑;同時,他也曾經嘗試靠自行調適,但缺乏足夠支持。後來在家屬及專業團隊的陪伴下,他住進當地的治療中心並參與復健治療。同時,醫師也安排他參加心靈工坊的團體課程,讓他學習面對症狀、增進自我覺察。

在多方協助下,阿瑪多逐漸恢復部分社交與生活功能,也重新規劃了未來的學業。這個案例說明,早期介入和建立病識感對於精神障礙者的康復相當重要,且能有效減輕病程對生活各層面的衝擊。

病識感測量與評估

臨床上對病識感的測量方式繁多,常見如下:

  1. 臨床自然觀察與描述:醫師或治療團隊在問診時,從患者談話、情緒表現和行為舉止,歸納其對「生病」的看法。
  2. 結構化或半結構化訪談:預先設計標準化問題,針對「是否承認自己有病?」「對就醫態度為何?」等面向進行問答與紀錄。
  3. 系統性計分量表:例如安排特定問題或情境刺激,觀察患者反應再評分,或直接使用已有的「精神疾病覺知障礙量表」等工具。
  4. 多重方法綜合運用:在門診或住院期間,醫師、護理師、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等多方觀察,綜合多次訪談結果進行評估。

由於病識感非靜態,而是一種連續且可能隨病情反覆或受生活壓力影響而上下波動的狀態,因此建議醫護、家屬定期追蹤。

提升病識感後的常見挑戰

  1. 治療順從度不穩
    即使患者承認自己有病,也可能擔心藥物副作用,導致時斷時續的服藥或回診。此時,需要持續與醫師溝通,適度調整處方與治療方案。
  2. 負面情緒與自我認同
    有些患者一旦發現「我竟然有精神疾病」,會產生極度的挫折、羞辱感,甚至憂鬱、意志消沉。家屬需持續給予理解和支持,也可建議尋找心理師或支持團體紓壓。
  3. 家人動力不足
    在某些狀況下,家屬也會因照顧壓力過大,沒有餘力學習或推動復健策略,需要尋求更多外部資源(如社工、支持團體、居家護理服務),協助分擔。

常見問題(FAQ)

Q1:如果患者完全否認自己生病,該如何讓他就醫?

A1:此時可以先用「中性描述」的方式表達關心,而非直接對立或貼標籤。嘗試與家人或可信任的親友合作,在患者願意的範圍內進行檢查或諮詢。若患者在危急情況下出現傷人或自傷風險,需立刻聯繫警消或進行緊急護送就醫。也可向精神科或社工單位諮詢強制或保護性就醫的程序。

Q2:為何躁症或思覺失調症患者容易缺乏病識感?

A2:躁症患者在躁期時,自我感覺極佳,難以接受自己的「過度高亢」是疾病表現;思覺失調症患者則因幻覺與妄想影響,無法正確分辨現實與幻想。兩者大腦認知都受到疾病影響,使他們更難主動覺察問題。

Q3:可否僅用心理諮商,而不服藥?

A3:要視疾病嚴重程度與個體差異而定。若屬重度憂鬱、躁症或思覺失調症等重大精神疾病,藥物治療經常是穩定症狀的基礎。心理治療可做為輔助,待病情趨於穩定後,再討論是否調整藥量或以非藥物方式維持。

Q4:長期吃藥會不會成癮或讓人「被藥控制」?

A4:大多數抗精神病藥物與情緒穩定劑,並不會造成「成癮」。醫師也會盡量調整藥物種類與劑量,減少副作用。若患者對「被藥物控制」有恐懼,可和醫療人員充分溝通,了解藥物機制、評估利弊,並定期回診做追蹤。

Q5:如何避免家屬身心俱疲?

A5:家屬需建立自己的支持體系,包括家族成員間的分工、社工服務、居家護理、日間照顧中心等外部資源,也可參與家屬支持團體或尋求專業心理諮商,避免過度孤軍奮戰。

總結

病識感在精神疾病的治療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它不只是「患者了不了解自己生病」,更牽動患者是否願意接受治療、改變生活方式以及長期維持穩定的重要因素。家屬與醫療專業人員,必須共同努力營造安全、理解、支持的環境,以陪伴患者慢慢建立或提升病識感。過程中,雖然充滿反覆與挑戰,但只要保持彈性、分工合作、運用適切的醫療與社會資源,大多數患者都能在合適的治療模式下,朝向更穩定且具自我掌控的生活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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