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CS)定義、評估方法與臨床意義

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CS)定義、評估方法與臨床意義

當一名病人因為車禍、跌倒、腦中風、低血糖、用藥過量等因素而出現意識不清或昏迷狀態時,醫療人員往往會使用「昏迷指數」來評估患者的意識清醒程度。其中,全世界最通用的標準,便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lasgow Coma Scale, 簡稱 GCS)。

該量表由英國格拉斯哥大學的兩位神經外科教授在 1974 年首度發表,經過多年的臨床運用後,已成為判斷患者意識的狀況及是否存在腦部傷害的客觀且可靠依據。本文將詳細介紹格拉斯哥昏迷指數的評估內容、計分方式、常見的臨床判讀以及實際應用時的注意事項。

什麼是昏迷指數?

「昏迷指數」是一套以分數來表示一個人意識水準或昏迷程度的系統評估方式。現今應用最廣的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lasgow Coma Scale, GCS)」,它將人的意識反應分成三大部分來觀察與記錄:

  1. 睜眼反應(Eye opening, E)
  2. 語言反應(Verbal response, V)
  3. 運動反應(Motor response, M)

透過這三大反應的表現,各別給予分數,最後再將這三個分數加總,就能得到整體的昏迷指數總分。GCS 的總分範圍為 3 分(最深的昏迷)到滿分 15 分(完全清醒)。

為何要使用 GCS 昏迷指數?

GCS 的好處在於它提供了一個客觀且一致的工具,醫護人員能夠透過同樣的量表,比較病人於不同時間點、或在不同醫療單位之間的意識程度變化。例如,一名病患車禍後在現場由救護技術員初步評估為 GCS 15 分,送到急診評估後發現分數開始下降至 12 分,這樣的變化常提示腦部出血或其他潛在問題,需要儘快做影像檢查或進一步處置。若患者於急診檢查後又再度下降為 8 分,則顯示情況已嚴重惡化,醫療團隊就會採取更積極的措施,如插管、密集監控、安排手術等等。

格拉斯哥昏迷指數的評估與計分

1. 睜眼反應(Eye Opening, E)

分數 反應描述
E4 自發性睜眼(Spontaneous)
E3 聽到聲音呼喚後才睜眼(To speech)
E2 疼痛刺激時才睜眼(To pain)
E1 無法睜眼,任何刺激無反應(None)
C 因外力因素無法睜開(如嚴重水腫)
  • E4(4 分):若不需任何額外聲音或痛覺刺激,患者就自發性睜眼,即可記錄為 4 分。
  • E3(3 分):對聲音刺激有反應,例如叫患者名字,或大聲呼喚,才睜開眼睛。
  • E2(2 分):必須施以疼痛刺激(例如按壓指甲尖、肩膀、眉骨等)才會睜開眼睛。
  • E1(1 分):不管是聲音或痛覺刺激,都沒有睜眼反應。
  • C(Closed):若患者因為眼部腫脹或外傷導致眼睛無法打開,則寫做 C,無法給予 E 分數。

2. 語言反應(Verbal Response, V)

分數 反應描述
V5 語言有條理、有定向感(Orientated)
V4 能對答但內容混淆、答非所問(Confused)
V3 只能說出單字、胡言亂語(Inappropriate words)
V2 僅能發出呻吟或不成意義的聲音(Incomprehensible sounds)
V1 完全沒有任何聲音反應(None)
T 氣管切開(Tracheostomy)無法正常發聲
E 氣管插管(Endotracheal tube)無法正常發聲
A 失語症(Aphasia),嚴重言語表達障礙
  • V5(5 分):患者能回答問題並且內容正確,如清楚說出自己姓名、地點、日期(人、時、地皆可辨識)。
  • V4(4 分):能說話,但內容含糊或有錯誤、思緒混亂,答非所問。
  • V3(3 分):只能說出片段的單字或胡言亂語,無法組成有意義的句子。
  • V2(2 分):只能發出難以理解的聲響或呻吟。
  • V1(1 分):沒有任何語言或聲音反應。
  • T/E/A:若患者因氣管插管、氣管切開或失語症而無法正常發聲,則記錄為 T、E 或 A,不以 1~5 分來計算。此時,若要表示整體 GCS,常會標記為如「E4V(T)M6」或直接寫成「E4VT M6」,並參考可替代方式或綜合臨床狀況來判斷。

3. 運動反應(Motor Response, M)

分數 反應描述
M6 能依照指令行動(Obey commands)
M5 疼痛刺激時可定位痛覺位置,並有明顯去除或推開疼痛刺激的行為(Localizing)
M4 疼痛刺激時肢體自然屈曲回縮反應(Normal flexion / Withdraw)
M3 疼痛刺激時呈現不正常屈曲姿勢(Abnormal flexion,姿勢偏向內收、肌肉痙攣性彎曲)
M2 疼痛刺激時肢體伸直,呈現脊髓去大腦化伸展(Extension)
M1 完全沒有任何肢體動作反應(No response)
  • M6(6 分):當醫療人員請患者做簡單動作(如「請握住我的手再放開」),可理解且執行動作。
  • M5(5 分):若無法依語言指令動作,但在疼痛刺激時能「確定疼痛位置」,並且想辦法去除刺激,如伸手推開施壓區域。
  • M4(4 分):面對疼痛刺激時只有肢體回縮,這種反應較為「自然」的退縮。
  • M3(3 分):對痛刺激時出現異常彎曲(姿勢不自然,如「去皮質化姿勢」)。
  • M2(2 分):對痛刺激時肢體呈現伸直僵硬(如「去大腦化伸展姿勢」,此狀態也可能涉及腦幹功能受損)。
  • M1(1 分):對任何刺激皆無反應。

如何計算 GCS 總分?

依照患者各項表現所得分數相加,即可得出昏迷指數的總分。

  • 最低分:3 分(E1 + V1 + M1),此時幾乎沒有任何反應,為深度昏迷。
  • 最高分:15 分(E4 + V5 + M6),此指數滿分即為滿分15分,為正常清醒。

若在分項評估時遇到插管或眼部腫脹等情況無法測量,臨床上可能會在紀錄中以「E4 VT M6」或「E3 V3T M5」等方式表示,並註明原因。

昏迷指數代表的意義與分級

一般臨床上,醫護人員會根據 GCS 的總分分為下列幾種等級,也可搭配臨床狀況作更細膩的解讀:

  1. 13~15 分:輕度腦傷或接近正常
    • 患者意識狀況良好,但可能仍須觀察是否有其他腦震盪、腦部微小出血的風險。
  2. 9~12 分:中度昏迷
    • 表示腦部可能已有一定程度的損傷,醫護人員應密切觀察病情,可能安排影像學檢查及必要治療。
  3. 3~8 分:重度昏迷
    • 患者呈現嚴重腦部損傷,有較高的死亡率或後遺症風險,通常需要氣管插管、加護病房照護或其他急救措施。
  4. 3 分:最嚴重的深度昏迷
    • 完全沒有任何反應,預後相當不良,常見於重大傷害或重大中風引起的瀕臨腦死階段,也可能演變成植物人。

臨床上亦有簡單判斷:GCS ≤ 8 為「意識嚴重受損」,必須積極搶救並可能需要維生設備;而分數在 8~12 的患者則需嚴密的醫療監控和後續治療及復健。

評估時需要注意什麼?

  1. 外力或環境因素
    • 若患者眼部有嚴重水腫或外傷導致無法睜眼,則無法客觀評估其睜眼反應,可標示為「E4C」或類似方式記錄。
    • 若患者安裝呼吸器或氣管插管,則無法正確判定語言反應,以 T 或 E 註記。
  2. 藥物或中毒狀態
    • 某些藥物(如鎮靜劑、麻醉藥)或酒精中毒可能讓患者意識降低,干擾 GCS 評估結果。臨床上也會同時測量血中酒精濃度、藥物濃度、血糖等,以排除可逆性原因。
  3. 聽力障礙
    • 若患者原本就有失聰或重聽問題,對語言刺激反應可能不準確,評估者需確認是否聽到聲音。
  4. 連續性評估
    • GCS 不僅只在最初評估時有用,後續持續監測患者的 GCS 變化,對於了解病程惡化或改善相當重要。
  5. 不同肢體反應
    • 若左右肢體會出現不同的反應,通常紀錄「最好的一側」作為運動反應最終分數,但也需額外備註,因為左右側異常差異亦具有臨床意義(如局部腦傷、偏癱等)。

臨床應用與追蹤

  1. 判定腦傷嚴重度
    • GCS 可快速幫助判斷腦部外傷或中風的嚴重程度,協助分流或決定治療優先順序。
  2. 判定病情變化
    • 短時間內 GCS 的變化往往比單一分數更具有臨床意義。如病人分數由 15 分下降至 12 分,須警惕可能正在發生顱內出血或顱壓上升。
  3. 腦死判定的重要先決條件
    • 根據多國及台灣的腦死判定準則,若患者昏迷指數小於或等於 5 分,且靠機器維持呼吸,這些條件可能構成腦死判定的必要步驟之一。

可於相關網站或新聞中找到更詳細的案例與說明,並參考專業醫學期刊、圖片來源及延伸閱讀了解更多;臨床上亦須持續評估患者對外界刺激的反應,隨時調整治療策略。

常見問題(FAQ)

Q1:GCS 是否可以用在所有年齡層?

GCS 主要針對成人及大齡兒童的神經檢查,對嬰幼兒或小孩可能不完全適用。因小孩的語言能力發展尚未成熟,或無法依指令配合,可以考慮使用其他專門的兒童意識評量工具。

Q2:為什麼沒有「昏迷指數 0 分」?

GCS 的最低分數為 3 分,而非 0 分。這是因為 GCS 分別從睜眼反應最低 1 分、語言反應最低 1 分、運動反應最低 1 分相加而成,所以最深度昏迷也只會得到 3 分。

Q3:昏迷指數 7 分是什麼概念?

一般來說 GCS 若小於或等於 8 分,就視為重度腦傷及嚴重昏迷。若評估只有 7 分,代表患者處於深度昏迷,需要更積極且嚴密的照護,也更容易出現併發症或留有後遺症。

Q4: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的患者,要怎麼紀錄其 GCS?

如果患者無法發聲,一般會在語言反應(V)那一欄標示為「T」或「E」,代表該分項暫時無法測試或不具意義。最終紀錄可寫為「E4V(T)M6」或「E4VT M6」等形式,並在病歷或護理紀錄中註明原因。

總結

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CS)是全世界最常用、最具公信力的臨床工具之一,用以快速且客觀地評估患者的意識與神經功能。其評分範圍從 3 分(深度昏迷)到 15 分(完全清醒),越接近 15 分代表病人意識清晰程度越高,越接近 3 分則代表患者處於極度危險的深度昏迷狀態。GCS 不只在急診室、加護病房或神經外科中頻繁使用,更是觀察病人在住院期間是否出現意識變化的重要參考指標。

在實務運用中,醫師和護理師需時刻留意患者是否受到藥物、酒精、外部創傷或其他生理障礙的干擾,而導致評估結果失準。也因此,GCS 的評估並非一次性結束,而是需要在治療過程中持續地重複進行,才能掌握患者的變化,及早發現可能的惡化並提供適切治療。透過正確理解與應用格拉斯哥昏迷指數,醫療人員能夠為患者爭取更多搶救時機並做出更準確的臨床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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