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衛·芬奇執導的驚悚電影《火線追緝令》(Se7en),到風靡全球的動漫《七大罪》與《鋼之鍊金術師》,甚至是許多apple podcast的故事節目中,「七宗罪」這一概念早已超越其宗教根源,成為現代流行文化中一個反覆出現且極具魅力的主題。
然而,在其作為敘事母題的背後,的七宗罪(拉丁語言:septem peccata mortalia;英語:seven deadly sins)實則為基督教天主教神學中一個影響深遠的教義,用以對人類惡行進行分類。這些罪行之所以被視為「大罪」或「七罪宗」,並非僅因其本身的嚴重性,更在於它們被認為是滋生其他無數不道德行為與習慣的根源,能夠直接形成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本文旨在對七宗罪進行一次全面而深入的梳理,我們將回溯其從古代修士的八種「致命激情」演變為今日七大罪版本的歷史軌跡,探討但丁在不朽名著《神曲》中賦予它們的文學與哲學意涵,整理其在神學上對應的美德與惡魔,並引入當代神經科學的全新視角,解構這些古老「罪行」背後可能隱藏的人類演化本能。透過這趟跨越神學、文學、文化與科學的旅程,我們將一窺這七種人性深處的慾望與掙扎,究竟如何在數千年間形塑著人類的道德觀與自我認知。
這七宗罪中分別是:傲慢(Pride)、嫉妒(Envy)、憤怒(Wrath)、怠惰(Sloth)、貪婪(Greed)、暴食(Gluttony)以及色慾(Lust)。
一、歷史與神學的根源演變
七宗罪的最終定型並非一蹴可幾,而是經歷了數個世紀的演變與整合。
從八種「致命的激情」到七項罪行
最早的雛形可追溯至西元四世紀的沙漠教父、修士埃瓦格里烏斯·龐帝古斯(Evagrius Ponticus,或譯龐義伐)。他深受希臘神學與哲學思想的影響,定義了八種會損害個人靈性的「惡念」或「致命的激情」(deadly passions)。這八者分別為:
1. 暴食 (Glut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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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慾 (L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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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婪 (Avarice/G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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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 (Sadness/Ac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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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 (W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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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惰 (Sl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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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榮 (Vain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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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 (Pride)
龐帝古斯觀察到,這些激情使人逐漸遠離對上帝的虔誠,轉而趨向自我中心,尤以傲慢為甚。
到了六世紀後期,教宗額我略一世(Pope Gregory I)對這份清單進行了關鍵性的修訂,將其減至七項,並確立了今日廣為人知的版本。他的主要改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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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將「虛榮」併入「傲慢」,認為前者是後者的一種表現;將「憂鬱」併入「怠惰」,擴展了怠惰的內涵,使其不僅指身體的懶散,也包括精神上的消沉與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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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加入了「嫉妒」(E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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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他的排序準則在於根據「對愛的違背程度」為這七宗罪訂立了嚴重性順序,其順次序為:傲慢、嫉妒、憤怒、怠惰、貪婪、暴食、色慾。此排序準則反映了從最內在、最精神層面的罪(傲慢)到最外在、最肉體層面的罪(色慾)的遞減。
最終,在十三世紀,道明會神父聖多瑪斯·阿奎納(St. Thomas Aquinas,亦有譯作聖多瑪斯)在其鉅著《神學大全》中,沿用並闡述了額我略一世的框架,是為了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惡行。他進一步鞏固七宗罪作為「罪宗」(Capital Sins)的地位,強調這些常遇到的重大罪行會引發其他諸多罪行的「首要」之惡,會形成其他不道德的後果。
拉丁語中的「Saligia」
在中世紀,人們將七宗罪的拉丁文首字母巧妙地組合成一個助記詞——「SALIGIA」,方便記憶。這個詞本身也衍生出動詞「saligiare」,意為「犯下七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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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bia(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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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ritia(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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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xuria(色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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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idia(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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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la(暴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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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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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idia(怠惰)
二、但丁《神曲》中的罪與罰
義大利詩人但丁·阿利吉耶裡在其史詩《神曲》的第二部分〈煉獄篇〉中,對七宗罪進行了極富想像力與哲學深度的文學描寫。在但丁的煉獄山中,罪魂們根據罪行的嚴重程度由下至上(從重到輕)淨化自身的罪孽,其順序與教宗額我略的排序正好相反,體現了但丁深受基督教影響的獨特道德哲學觀——罪源於「愛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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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層(最輕):色慾(L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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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詮釋:「過份愛慕對方」,將對人的愛置於對神的愛之上,是一種愛戀對象錯誤的體現。罪魂在烈火中焚燒,以淨化過度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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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本質:放縱肉體慾望,忽略心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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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層:暴食(Glut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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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詮釋:「過份貪圖逸樂」。罪魂身處結滿果實卻永遠無法觸及的果樹之間,忍受著極度的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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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本質:不僅指浪費食物,廣義上更包含對任何事物的過度沉迷,如酗酒、濫藥、賭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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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層:貪婪(G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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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詮釋:「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罪魂面朝下伏臥在地,象徵他們在世時只注目於塵世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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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本質:渴望佔有遠超自身所需的東西。聖多瑪斯·阿奎納視其為「背向神的罪惡」,因為人為此放棄了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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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層:怠惰(Sl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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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詮釋:「未能全心愛天主」,即愛的遲緩與不足。罪魂必須在山坡上不停奔跑,以彌補生前的懶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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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本質:精神與肉體上的懶散,逃避責任,浪費光陰。這不僅影響個人,也加重了他人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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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層:憤怒(W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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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詮釋:「以正義作掩飾,把對公義的愛護歪曲為復仇和憎恨」。罪魂被困於嗆人的黑煙之中,象徵憤怒矇蔽了他們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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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本質:產生非理性的憎恨與復仇慾。在法律之外行使懲罰他人、歧視、傷害意圖均屬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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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層:嫉妒(E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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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詮釋:「對自己資產的喜愛變質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擁有者的慾望」。罪魂的眼皮被鐵線縫上,因為他們生前總是斜眼看待他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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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本質:因他人擁有的資產、成功或幸福而感到惱恨與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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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最重):傲慢(Pr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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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詮釋:這是最接近地獄的罪,是一切罪惡的根源。罪魂們背負著沉重的巨石,身體被迫彎曲,無法抬頭仰望,以此磨滅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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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本質:對自我價值的無限誇大,導致對神不敬,對人兇殘。在神學上,路西法的墮落即源於傲慢。後來許多奇幻文學與小說寫作內容借用此內容,描寫路西法因擁有統治世界的權力而驕傲,作為統治者濫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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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宗罪的延伸對應
隨著概念的發展,七宗罪也衍生出了一系列對稱或相關的文化符號,最著名的便是七美德與對應的惡魔。
表一:七宗罪與七美德(Seven Heavenly Virtues)
天主教會列出了與七宗罪相對應的七種美德,作為基督徒應當追求的品格。
罪行 (Sin) |
中文 |
美德 (Virtue) |
中文 |
---|---|---|---|
Lust |
色慾 |
Chastity |
貞潔 |
Gluttony |
暴食 |
Temperance |
節制 |
Greed |
貪婪 |
Charity |
慷慨 |
Sloth |
怠惰 |
Diligence |
勤勉 |
Wrath |
憤怒 |
Patience |
耐心 |
Envy |
嫉妒 |
Kindness |
寬容 |
Pride |
傲慢 |
Humility |
謙卑 |
表二:與罪行相應的惡魔
在1589年,惡魔學家彼得·賓斯費爾德(Peter Binsfeld)將每種罪行與一位特定的地獄魔王聯繫起來。這種對應關係雖非天主教正統神學,卻對後世的文學、藝術及娛樂作品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大罪 (Sin) |
對應惡魔 (Demon) |
簡介與象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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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 (Pride) |
路西法 (Lucifer) |
墮落天使之首,曾是天界最耀眼的晨星。象徵:獅鷲、獅子、孔雀。 |
嫉妒 (Envy) |
利維坦 (Leviathan) |
吞噬一切的巨大海怪,象徵混亂與扭曲。象徵:人魚、蛇、犬。 |
憤怒 (Wrath) |
薩麥爾 (Samael) / 撒旦 (Satan) |
憤怒與暴怒的化身,伊甸園之蛇。象徵:獨角獸、龍、狼。 |
怠惰 (Sloth) |
貝爾芬格 (Belphegor) |
狡猾的魔神,引誘人懶散與投機取巧。象徵:不死鳥、熊、牛。 |
貪婪 (Greed) |
瑪門 (Mammon) |
財寶與貪婪的化身,使人崇拜物質。象徵:哥布林、狐狸、烏鴉。 |
暴食 (Gluttony) |
別西卜 (Beelzebub) |
「蒼蠅君主」,聖經中的「鬼王」。象徵:地獄犬、豬、虎。 |
色慾 (Lust) |
阿斯摩太 (Asmodeus) |
色慾與情慾的魔神始祖,破壞婚姻。象徵:魅魔、山羊、蠍子。 |
四、現代視角:墮落人腦的科學新解
進入21世紀,科學家們開始從一個全新的角度——神經科學與演化生物學——來重新審視這七宗罪。神經科學家傑克·路易斯博士在其著作《墮落的人腦》中提出一個顛覆性的觀點:這些所謂的「罪行」,其實是深植於人類大腦中的演化本能,它們在遠古時代曾是幫助我們祖先生存下去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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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食與貪婪:在食物匱乏的史前時代,抓住機會大吃大喝以儲存能量(暴食),以及無盡地囤積資源(貪婪),是應對不確定未來的生存策略。大腦中的獎賞迴路會在我們獲得高熱量食物和財富時釋放多巴胺,驅使我們重複這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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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慾:強烈的性慾是確保基因得以繁衍的最直接動力。沒有對性的渴望,物種便無法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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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惰:在能量獲取不易的環境中,「節能模式」(怠惰)是一種演化優勢,避免不必要的體力消耗,將能量用在覓食和繁殖等關鍵活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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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作為一種強烈的情緒,憤怒是應對威脅、保護領地和資源的快速反應機制。 righteous anger(義憤)亦是維持社群公平的驅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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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在小規模的社群中,嫉妒是一種社會比較機制,促使個體努力追趕比自己優秀的同伴,以維持自身的社會地位和生存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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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適度的自信與驕傲(傲慢的基礎)能夠提升個體在社群中的地位,吸引配偶,並敢於接受挑戰。
然而,問題在於,這些為適應遠古環境而演化出的本能,在食物、資源和資訊極大豐富的現代社會,並在現代媒體的放大下,往往變得「過猶不及」。曾經的生存優勢變成了健康的殺手(暴食導致肥胖)、社會的亂源(貪婪引發金融危機)、人際關係的毒藥(嫉妒與憤怒)。
因此,從科學角度看,關鍵不在於我們是否擁有這七宗罪的傾向——我們幾乎天生就有——而在於我們如何運用大腦的前額葉皮質(負責理性、規劃與衝動控制的腦區)來理解、管理並駕馭這些深層的本能,而非讓它們主宰我們,造成自身與他人的痛苦。
此外,教廷在2008年也發布了「現代社會的新七宗罪」,包括:基因改造、人體實驗、環境污染、社會不公義、令人貧困、貪財無度及自甘墮落,這也反映了宗教思想試圖在不同方面與當代社會議題結合的努力。
常見問題 (FAQ)
Q1: 七宗罪和「七原罪」有什麼不同?
A1: 這是兩個不同的神學概念。「原罪」(Original Sin)在天主教教義中,指的是因人類始祖亞當與夏娃違背上帝命令而傳給全人類的、與生俱來的罪性狀態,它是一種存在狀態而非具體行為。而「七宗罪」(或稱七原罪)則是指具體的、能夠引發其他不道德的行為的七種惡行或惡習。可以理解為,「原罪」是人之所以會犯罪的根本原因,而「七宗罪」是罪行中最主要、最具代表性的幾種表現。
Q2: 七宗罪的順序是固定的嗎?
A2: 不完全固定。歷史上最著名且影響最廣的兩個排序來自教宗額我略一世和但丁。額我略的順序(傲慢、嫉妒、憤怒、怠惰、貪婪、暴食、色慾)是按「對愛的違背程度」由重到輕排列。但丁在《神曲·煉獄篇》中的順序(色慾、暴食、貪婪、怠惰、憤怒、嫉妒、傲慢)則是按罪行淨化的順序,由輕到重排列。不同的排序反映了排序者對罪行嚴重性與內在邏輯的不同理解。
Q3: 在天主教教義中,犯下七宗罪就一定會「下地獄」嗎?
A3: 天主教神學將罪分為「大罪」(Mortal Sin)和「小罪」(Venial Sin)。「大罪」是能使人喪失與天主的共融,若不經懺悔(和好聖事)而死亡,將導致永罰(地獄)的嚴重罪行。構成大罪需滿足三個條件:1. 事情本身是嚴重的(Grave Matter);2. 明知其為罪(Full Knowledge);3. 故意去犯(Deliberate Consent)。七宗罪本身屬於「嚴重的事情」,因此若在明知並故意的條件下犯下,就可能構成大罪。但單純的念頭或輕微的行為可能只構成小罪。
Q4: 為什麼「嫉妒」是後來才被加入到列表中的?
A4: 在埃瓦格里烏斯·龐帝古斯的原始八種「致命激情」中,並沒有「嫉妒」,但包含了「憂鬱」和「虛榮」。當教宗額我略一世在六世紀進行修訂時,他旨在創建一個更為精煉和系統化的框架。他認為「虛榮」是「傲慢」的延伸,而「憂鬱」與精神上的「怠惰」關係密切,因此將它們進行了合併。同時,他認為「嫉妒」是一種直接違背「愛人如己」教義的、極具破壞性的核心罪惡,因此將其獨立出來,正式加入到七宗罪的行列中,以完善他對罪惡根源的分類。
總結
七宗罪的內涵遠比其字面意義更加豐富與複雜。它起源於古代修士對靈魂的深刻自省,在教宗額我略的整理下成為系統性的神學教義,經但丁的文筆昇華為不朽的文學象徵,又在彼得·賓斯費爾德的想像中與地獄的惡魔共舞。如今,它不僅是流行文化取之不竭的靈感源泉,更成為神經科學家探索人性本質的獨特切入點。
從神學的「罪」到科學的「本能」,七宗罪的概念本身也完成了一次跨越千年的演變。它深刻地揭示了人性的二元性:那些讓我們墮落的衝動,也可能正是驅動我們生存與進步的原始動力。這場圍繞著傲慢、嫉妒、憤怒、怠惰、貪婪、暴食與色慾的永恆鬥爭,或許正是基督徒道德神學中關於自我認識與自我超越最核心的命題。最終,無論是透過信仰的虔誠、理性的自律,還是科學的洞察,學會如何駕馭內心的「猛獸」,都是每個人終其一生的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