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皆有罪?神經科學解密「七原罪」竟是人類的生存本能!

從大衛·芬奇執導的驚悚電影《火線追緝令》(Se7en),到風靡全球的動漫《七大罪》與《鋼之鍊金術師》,甚至是許多apple podcast的故事節目中,「七宗罪」這一概念早已超越其宗教根源,成為現代流行文化中一個反覆出現且極具魅力的主題。

然而,在其作為敘事母題的背後,的七宗罪(拉丁語言:septem peccata mortalia;英語:seven deadly sins)實則為基督教天主教神學中一個影響深遠的教義,用以對人類惡行進行分類。這些罪行之所以被視為「大罪」或「七罪宗」,並非僅因其本身的嚴重性,更在於它們被認為是滋生其他無數不道德行為與習慣的根源,能夠直接形成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本文旨在對七宗罪進行一次全面而深入的梳理,我們將回溯其從古代修士的八種「致命激情」演變為今日七大罪版本的歷史軌跡,探討但丁在不朽名著《神曲》中賦予它們的文學與哲學意涵,整理其在神學上對應的美德與惡魔,並引入當代神經科學的全新視角,解構這些古老「罪行」背後可能隱藏的人類演化本能。透過這趟跨越神學、文學、文化與科學的旅程,我們將一窺這七種人性深處的慾望與掙扎,究竟如何在數千年間形塑著人類的道德觀與自我認知。

這七宗罪中分別是:傲慢(Pride)、嫉妒(Envy)、憤怒(Wrath)、怠惰(Sloth)、貪婪(Greed)、暴食(Gluttony)以及色慾(Lust)。

一、歷史與神學的根源演變

七宗罪的最終定型並非一蹴可幾,而是經歷了數個世紀的演變與整合。

從八種「致命的激情」到七項罪行

最早的雛形可追溯至西元四世紀的沙漠教父、修士埃瓦格里烏斯·龐帝古斯(Evagrius Ponticus,或譯龐義伐)。他深受希臘神學與哲學思想的影響,定義了八種會損害個人靈性的「惡念」或「致命的激情」(deadly passions)。這八者分別為:

1.  暴食 (Gluttony)

  • 色慾 (Lust)

  • 貪婪 (Avarice/Greed)

  • 憂鬱 (Sadness/Acedia)

  • 憤怒 (Wrath)

  • 怠惰 (Sloth)

  • 虛榮 (Vainglory)

  • 傲慢 (Pride)

龐帝古斯觀察到,這些激情使人逐漸遠離對上帝的虔誠,轉而趨向自我中心,尤以傲慢為甚。

到了六世紀後期,教宗額我略一世(Pope Gregory I)對這份清單進行了關鍵性的修訂,將其減至七項,並確立了今日廣為人知的版本。他的主要改動包括:

  • 合併:將「虛榮」併入「傲慢」,認為前者是後者的一種表現;將「憂鬱」併入「怠惰」,擴展了怠惰的內涵,使其不僅指身體的懶散,也包括精神上的消沉與冷漠。

  • 新增:加入了「嫉妒」(Envy)。

  • 排序:他的排序準則在於根據「對愛的違背程度」為這七宗罪訂立了嚴重性順序,其順次序為:傲慢、嫉妒、憤怒、怠惰、貪婪、暴食、色慾。此排序準則反映了從最內在、最精神層面的罪(傲慢)到最外在、最肉體層面的罪(色慾)的遞減。

最終,在十三世紀,道明會神父聖多瑪斯·阿奎納(St. Thomas Aquinas,亦有譯作聖多瑪斯)在其鉅著《神學大全》中,沿用並闡述了額我略一世的框架,是為了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惡行。他進一步鞏固七宗罪作為「罪宗」(Capital Sins)的地位,強調這些常遇到的重大罪行會引發其他諸多罪行的「首要」之惡,會形成其他不道德的後果。

拉丁語中的「Saligia」

在中世紀,人們將七宗罪的拉丁文首字母巧妙地組合成一個助記詞——「SALIGIA」,方便記憶。這個詞本身也衍生出動詞「saligiare」,意為「犯下七宗罪」。

  • Superbia(傲慢)

  • Avaritia(貪婪)

  • Luxuria(色慾)

  • Invidia(嫉妒)

  • Gula(暴食)

  • Ira(憤怒)

  • Accidia(怠惰)

二、但丁《神曲》中的罪與罰

義大利詩人但丁·阿利吉耶裡在其史詩《神曲》的第二部分〈煉獄篇〉中,對七宗罪進行了極富想像力與哲學深度的文學描寫。在但丁的煉獄山中,罪魂們根據罪行的嚴重程度由下至上(從重到輕)淨化自身的罪孽,其順序與教宗額我略的排序正好相反,體現了但丁深受基督教影響的獨特道德哲學觀——罪源於「愛的扭曲」。

  1. 第七層(最輕):色慾(Lust)

    • 但丁的詮釋:「過份愛慕對方」,將對人的愛置於對神的愛之上,是一種愛戀對象錯誤的體現。罪魂在烈火中焚燒,以淨化過度的慾望。

    • 罪行本質:放縱肉體慾望,忽略心靈交流。

  2. 第六層:暴食(Gluttony)

    • 但丁的詮釋:「過份貪圖逸樂」。罪魂身處結滿果實卻永遠無法觸及的果樹之間,忍受著極度的飢渴。

    • 罪行本質:不僅指浪費食物,廣義上更包含對任何事物的過度沉迷,如酗酒、濫藥、賭博等。

  3. 第五層:貪婪(Greed)

    • 但丁的詮釋:「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罪魂面朝下伏臥在地,象徵他們在世時只注目於塵世的財物。

    • 罪行本質:渴望佔有遠超自身所需的東西。聖多瑪斯·阿奎納視其為「背向神的罪惡」,因為人為此放棄了永恆。

  4. 第四層:怠惰(Sloth)

    • 但丁的詮釋:「未能全心愛天主」,即愛的遲緩與不足。罪魂必須在山坡上不停奔跑,以彌補生前的懶散。

    • 罪行本質:精神與肉體上的懶散,逃避責任,浪費光陰。這不僅影響個人,也加重了他人的負擔。

  5. 第三層:憤怒(Wrath)

    • 但丁的詮釋:「以正義作掩飾,把對公義的愛護歪曲為復仇和憎恨」。罪魂被困於嗆人的黑煙之中,象徵憤怒矇蔽了他們的理智。

    • 罪行本質:產生非理性的憎恨與復仇慾。在法律之外行使懲罰他人、歧視、傷害意圖均屬此列。

  6. 第二層:嫉妒(Envy)

    • 但丁的詮釋:「對自己資產的喜愛變質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擁有者的慾望」。罪魂的眼皮被鐵線縫上,因為他們生前總是斜眼看待他人的幸福。

    • 罪行本質:因他人擁有的資產、成功或幸福而感到惱恨與痛苦。

  7. 第一層(最重):傲慢(Pride)

    • 但丁的詮釋:這是最接近地獄的罪,是一切罪惡的根源。罪魂們背負著沉重的巨石,身體被迫彎曲,無法抬頭仰望,以此磨滅驕傲。

    • 罪行本質:對自我價值的無限誇大,導致對神不敬,對人兇殘。在神學上,路西法的墮落即源於傲慢。後來許多奇幻文學與小說寫作內容借用此內容,描寫路西法因擁有統治世界的權力而驕傲,作為統治者濫用權力。

三、七宗罪的延伸對應

隨著概念的發展,七宗罪也衍生出了一系列對稱或相關的文化符號,最著名的便是七美德與對應的惡魔。

表一:七宗罪與七美德(Seven Heavenly Virtues)

天主教會列出了與七宗罪相對應的七種美德,作為基督徒應當追求的品格。

罪行 (Sin)

中文

美德 (Virtue)

中文

Lust

色慾

Chastity

貞潔

Gluttony

暴食

Temperance

節制

Greed

貪婪

Charity

慷慨

Sloth

怠惰

Diligence

勤勉

Wrath

憤怒

Patience

耐心

Envy

嫉妒

Kindness

寬容

Pride

傲慢

Humility

謙卑

表二:與罪行相應的惡魔

在1589年,惡魔學家彼得·賓斯費爾德(Peter Binsfeld)將每種罪行與一位特定的地獄魔王聯繫起來。這種對應關係雖非天主教正統神學,卻對後世的文學、藝術及娛樂作品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大罪 (Sin)

對應惡魔 (Demon)

簡介與象徵

傲慢 (Pride)

路西法 (Lucifer)

墮落天使之首,曾是天界最耀眼的晨星。象徵:獅鷲、獅子、孔雀。

嫉妒 (Envy)

利維坦 (Leviathan)

吞噬一切的巨大海怪,象徵混亂與扭曲。象徵:人魚、蛇、犬。

憤怒 (Wrath)

薩麥爾 (Samael) / 撒旦 (Satan)

憤怒與暴怒的化身,伊甸園之蛇。象徵:獨角獸、龍、狼。

怠惰 (Sloth)

貝爾芬格 (Belphegor)

狡猾的魔神,引誘人懶散與投機取巧。象徵:不死鳥、熊、牛。

貪婪 (Greed)

瑪門 (Mammon)

財寶與貪婪的化身,使人崇拜物質。象徵:哥布林、狐狸、烏鴉。

暴食 (Gluttony)

別西卜 (Beelzebub)

「蒼蠅君主」,聖經中的「鬼王」。象徵:地獄犬、豬、虎。

色慾 (Lust)

阿斯摩太 (Asmodeus)

色慾與情慾的魔神始祖,破壞婚姻。象徵:魅魔、山羊、蠍子。

四、現代視角:墮落人腦的科學新解

進入21世紀,科學家們開始從一個全新的角度——神經科學與演化生物學——來重新審視這七宗罪。神經科學家傑克·路易斯博士在其著作《墮落的人腦》中提出一個顛覆性的觀點:這些所謂的「罪行」,其實是深植於人類大腦中的演化本能,它們在遠古時代曾是幫助我們祖先生存下去的必要條件。

  • 暴食與貪婪:在食物匱乏的史前時代,抓住機會大吃大喝以儲存能量(暴食),以及無盡地囤積資源(貪婪),是應對不確定未來的生存策略。大腦中的獎賞迴路會在我們獲得高熱量食物和財富時釋放多巴胺,驅使我們重複這些行為。

  • 色慾:強烈的性慾是確保基因得以繁衍的最直接動力。沒有對性的渴望,物種便無法存續。

  • 怠惰:在能量獲取不易的環境中,「節能模式」(怠惰)是一種演化優勢,避免不必要的體力消耗,將能量用在覓食和繁殖等關鍵活動上。

  • 憤怒:作為一種強烈的情緒,憤怒是應對威脅、保護領地和資源的快速反應機制。 righteous anger(義憤)亦是維持社群公平的驅動力。

  • 嫉妒:在小規模的社群中,嫉妒是一種社會比較機制,促使個體努力追趕比自己優秀的同伴,以維持自身的社會地位和生存機會。

  • 傲慢:適度的自信與驕傲(傲慢的基礎)能夠提升個體在社群中的地位,吸引配偶,並敢於接受挑戰。

然而,問題在於,這些為適應遠古環境而演化出的本能,在食物、資源和資訊極大豐富的現代社會,並在現代媒體的放大下,往往變得「過猶不及」。曾經的生存優勢變成了健康的殺手(暴食導致肥胖)、社會的亂源(貪婪引發金融危機)、人際關係的毒藥(嫉妒與憤怒)。

因此,從科學角度看,關鍵不在於我們是否擁有這七宗罪的傾向——我們幾乎天生就有——而在於我們如何運用大腦的前額葉皮質(負責理性、規劃與衝動控制的腦區)來理解、管理並駕馭這些深層的本能,而非讓它們主宰我們,造成自身與他人的痛苦。

此外,教廷在2008年也發布了「現代社會的新七宗罪」,包括:基因改造、人體實驗、環境污染、社會不公義、令人貧困、貪財無度及自甘墮落,這也反映了宗教思想試圖在不同方面與當代社會議題結合的努力。

常見問題 (FAQ)

Q1: 七宗罪和「七原罪」有什麼不同?

A1: 這是兩個不同的神學概念。「原罪」(Original Sin)在天主教教義中,指的是因人類始祖亞當與夏娃違背上帝命令而傳給全人類的、與生俱來的罪性狀態,它是一種存在狀態而非具體行為。而「七宗罪」(或稱七原罪)則是指具體的、能夠引發其他不道德的行為的七種惡行或惡習。可以理解為,「原罪」是人之所以會犯罪的根本原因,而「七宗罪」是罪行中最主要、最具代表性的幾種表現。

Q2: 七宗罪的順序是固定的嗎?

A2: 不完全固定。歷史上最著名且影響最廣的兩個排序來自教宗額我略一世和但丁。額我略的順序(傲慢、嫉妒、憤怒、怠惰、貪婪、暴食、色慾)是按「對愛的違背程度」由重到輕排列。但丁在《神曲·煉獄篇》中的順序(色慾、暴食、貪婪、怠惰、憤怒、嫉妒、傲慢)則是按罪行淨化的順序,由輕到重排列。不同的排序反映了排序者對罪行嚴重性與內在邏輯的不同理解。

Q3: 在天主教教義中,犯下七宗罪就一定會「下地獄」嗎?

A3: 天主教神學將罪分為「大罪」(Mortal Sin)和「小罪」(Venial Sin)。「大罪」是能使人喪失與天主的共融,若不經懺悔(和好聖事)而死亡,將導致永罰(地獄)的嚴重罪行。構成大罪需滿足三個條件:1. 事情本身是嚴重的(Grave Matter);2. 明知其為罪(Full Knowledge);3. 故意去犯(Deliberate Consent)。七宗罪本身屬於「嚴重的事情」,因此若在明知並故意的條件下犯下,就可能構成大罪。但單純的念頭或輕微的行為可能只構成小罪。

Q4: 為什麼「嫉妒」是後來才被加入到列表中的?

A4: 在埃瓦格里烏斯·龐帝古斯的原始八種「致命激情」中,並沒有「嫉妒」,但包含了「憂鬱」和「虛榮」。當教宗額我略一世在六世紀進行修訂時,他旨在創建一個更為精煉和系統化的框架。他認為「虛榮」是「傲慢」的延伸,而「憂鬱」與精神上的「怠惰」關係密切,因此將它們進行了合併。同時,他認為「嫉妒」是一種直接違背「愛人如己」教義的、極具破壞性的核心罪惡,因此將其獨立出來,正式加入到七宗罪的行列中,以完善他對罪惡根源的分類。

總結

七宗罪的內涵遠比其字面意義更加豐富與複雜。它起源於古代修士對靈魂的深刻自省,在教宗額我略的整理下成為系統性的神學教義,經但丁的文筆昇華為不朽的文學象徵,又在彼得·賓斯費爾德的想像中與地獄的惡魔共舞。如今,它不僅是流行文化取之不竭的靈感源泉,更成為神經科學家探索人性本質的獨特切入點。

從神學的「罪」到科學的「本能」,七宗罪的概念本身也完成了一次跨越千年的演變。它深刻地揭示了人性的二元性:那些讓我們墮落的衝動,也可能正是驅動我們生存與進步的原始動力。這場圍繞著傲慢、嫉妒、憤怒、怠惰、貪婪、暴食與色慾的永恆鬥爭,或許正是基督徒道德神學中關於自我認識與自我超越最核心的命題。最終,無論是透過信仰的虔誠、理性的自律,還是科學的洞察,學會如何駕馭內心的「猛獸」,都是每個人終其一生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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